摘要: 作者:李具雙 付笑平
關鍵詞:李時珍 《本草綱目》 度量衡
摘要:本文對《本草綱目》所述衡量進行了辨析,。認為后人不理解李時珍衡制的主要原因是,,他概述了自漢唐至明清不同時代的使用的衡量制度。
古 ...
作者:李具雙 付笑平
關鍵詞:李時珍 《本草綱目》 度量衡
摘要:本文對《本草綱目》所述衡量進行了辨析,。認為后人不理解李時珍衡制的主要原因是,,他概述了自漢唐至明清不同時代的使用的衡量制度。
古代的藥量單位和量值,,隨著歷史的發(fā)展有很大的變化,。自南北朝時期的陶弘景到明清時期的醫(yī)家,都有論述,,但所述不一,。陶弘景在《本草經(jīng)集注》中說:“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雖有子谷黍之制,從來均之已久,,正爾依此用之,。”唐名醫(yī)蘇敬在《新修本草》中引用了陶弘景的這段話之后說:“但古秤皆復,,今南秤是也,。晉秤始后漢末以來,分一斤為二斤,,一兩為二兩耳,。金銀絲綿,并與藥同,,無輕重矣,,古方唯有仲景而己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湯,,則水為殊少,,故知非復秤,,悉用今者爾?!贝送?,孫思邈、李杲等人對陶弘景的這段話皆有評述,。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引用了陶弘景和蘇敬的話之后說:“蠶初吐絲曰忽,,十忽曰絲,十絲曰厘,。四厘曰累(音壘),,十厘曰分,。四累曰字,,二分半也;十累曰銖,,四分也,。四字曰錢,十分也,。六銖曰分(去聲),,二錢半也。四分曰兩,,二十四銖也,。八兩曰錙。二錙曰斤,。二十四兩曰鎰,,一斤半也,準官秤十二兩,?!保?]就衡制來說,李時珍在這里給出了完整的衡制及進位關系,,但后人認為其衡制關系混亂不堪,,無法在臨床使用。
吳承洛先生《中國度量衡史》將李時珍的解釋采入書中,,并特加圖示,,但亦未敢茍同,其論只稱“歷來未有用之”,,“以備參考”,。
李時珍是我國古代杰出的醫(yī)家,有著十分豐富的臨床經(jīng)驗,,不至于對藥用衡制如此混亂不清,。那么,是什么原因讓后人認為李時珍的衡制錯亂不堪,只能“以備參考”呢?換句話說,,是李時珍脫離臨床實際瞎編的一套衡制呢,,還是我們沒有理解古人?看來答案主要得從我們自身找。
后人不理解李時珍衡制的主要原因是,,他在這里概述了自漢唐至明清,,不同時期使用的衡量制度,以及不同時期衡量的換算,。而我們由于對古代藥用衡量制度研究不夠,,因此不知道李時珍說的是什么意思。下面就李時珍衡制所列二條分別予以說明,。
十厘曰分
這句出現(xiàn)兩個衡量單位:分,、厘,二者的換算關系是1:10,。這兩個衡量單位是使用于什么年代的?現(xiàn)代學者一般認為,,分、厘,、毫,、絲、忽這些精細衡量單位起源于宋代太宗時期,。吳承洛先生《中國度量衡史》說:“《宋史·律歷志》取樂尺積黍之法,,命名于權(quán)衡中,于是重量名稱中,,始有分厘毫絲忽五名……”厘,、毫、絲,、忽的重量太小,,方藥中極少使用這些衡量單位,但作為“厘”上“錢”下的一個衡量單位“分”,,卻是明清時期常用的,。明清時期的藥用衡制及其關系是:
1斤=16兩
1兩=10錢
1錢=10分
但“分”作為一個衡量單位,漢魏時期就已經(jīng)有了,。梁·陶弘景在《本草經(jīng)集注》中說:“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累),,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彼倪@句話說明了幾點:1,、“古”沒有“分”這個衡量單位;2,、“今”即陶弘景所在的南北朝實行的是兩,、分、銖制,,其進位關系是:
1兩=4分
1分=6銖
我們已經(jīng)討論過,,自漢至唐一直沿用這套衡制,而并非自南北朝始,。[2]如《傷寒論》麻黃升麻湯:“麻黃二兩半,,升麻一兩一分,當歸一兩一分,,知母十八銖,,黃芩十八銖,萎蕤十八銖,,芍藥六銖,,天門冬六銖,,桂枝六銖,,茯苓六銖,甘草六銖,,石膏六銖,,白術六銖,干姜六銖,?!?br/> 《金匱要略》侯氏黑散:“菊花四十分,白術十分,,細辛三分,,茯苓三分,牡蠣三分,,桔梗八分,,防風十分,人參三分,,礬石三分,,黃芩五分,當歸三分,,干姜三分,,芎三分,桂枝三分,?!?br/> 屬于西漢時期的《武威漢代醫(yī)簡》中的醫(yī)方大量用到“分”,,如:簡42~43:“麻黃三十分,大黃十五分,,厚樸,、石膏、苦參各六分,,烏喙,、付子各二分,凡七物皆并治,?!?br/> 牘83甲乙:“樊石二分半,牡三分,,禹余量(糧)四分,,黃芩七分,蘗米三分,,厚樸三分,。”
葛洪《肘后備急方》:“龍骨三分,,藜蘆二分,,巴豆一分。又方:干姜,、附子各一兩,,桂二分,巴豆三十枚,?!?br/> 有的學者認為這些方中的“分”應讀為“份”,即是一個估量單位,。古方中確實有讀為“份”者,,但那是少數(shù)。如上方中的“分”讀為“份”,,有兩個問題不好解釋,。一,一方中有衡量單位兩,、銖,,還有估量單位“分”,出現(xiàn)了兩個取藥標準,,如何取?二,,估量單位只能是少數(shù),相互間的比例不大,。如上所列分數(shù)從3~40不等,,如何抓取?且一方中有草本類,、木本類、礦物等類,,長短不一,,比重不同,分數(shù)之間相差巨大,,如何抓?
隋唐時期度量衡的量值較前代有了巨大的變化,。統(tǒng)治者為了最大限度剝削人民,秤砣越來越大,,升斗越來越大,。隋唐時期的一兩已是東漢時期的三兩。而藥用衡量單位的衡值并沒有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而產(chǎn)生巨大的變化,,醫(yī)家代代相傳,,守舊制而不變。如孫思邈就指出,,“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今依四分為一兩稱(秤)為定?!保?]隋人已通行大斤大兩,,合湯藥及秤金銀玉帛用小斤小兩,其大小之比為三比一,,他開方用藥“依四分為一兩稱(秤)為定”,,即依陶弘景以來醫(yī)家共用的斤,、兩,、分、銖制,,亦即小升小兩,。《舊唐書·食貨志》,、《通典·食貨》等書都記載:“合湯藥及冠冕,,制用小升小兩,自余公私用大升大兩,?!?br/> 所以,漢唐時期的“分”,,和李時珍“十厘曰分”之“分”雖然寫法一樣,,但意義完全不同。前者主要在漢唐時期使用,,后者主要在明清時期使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四累曰字,二分半也
李時珍的這句話提到三個衡量單位:分,、字,、累?!袄邸钡牧恐堤?,未見方藥中使用者,這里不討論,。重點討論“分”和“字”,。
漢唐時期的衡制是斤、兩,、分,、銖,“字”不在其中,。明清時期藥用衡制單位是斤,、兩、錢,、分,,按盧嘉錫先生《中國古代科技史·度量衡》的考證,明清時期的一兩約折合今制37g,,則1分=0.37g,,作為一個藥量單位,已經(jīng)相當小了,,如果用半分就更小了,,故“分”一下,藥方中罕有用其他單位者,。
“字”,,今人多認為是個估量單位,即以銅錢撮粉狀藥,,蓋錢面的四分之一,。如近代醫(yī)家張山雷指出:“古方中每有一字三字之名,未見有人為之說明者,。頤謂古人抄藥,,恒用銅錢以代藥匕,有所謂一錢半錢匕者,,即以銅錢抄藥,,滿之為一錢,則半之為半錢,。非近時十分為一錢,,五分為半錢之權(quán)衡也,。蓋唐以后,一文大錢,,必有四字,,其所謂一字三字者,則即以一錢抄藥,,用其四分之一,,即為一字,用其四分之三,,即為三字,。凡醫(yī)書中,亦有所即謂一字匕者,,其義可知,。”[4]今人王振國先生《古方藥量考證》也指出:“字:即以古代穿眼銅幣(如開元通寶錢幣,,幣上有“開元通寶”四字分列四周)抄取藥末,,填去錢面一字之量,即稱一字,?!保?]
那么,李時珍“1分=0.4字”之衡制是什么年代的呢?
答曰:李時珍這里談的是宋元衡制和明清衡制的折算,,即宋元時期的1字等于明清時期的二分半(即“四累曰字,,二分半也”)。換句話說,,明清時期的1分等于宋元時期的0.4字,。
何以知道“字”是宋元時期的衡量單位?
現(xiàn)在高等中醫(yī)院校的方劑、《傷寒論》,、《金匱要略》教材宋元明清時期藥用衡量單位皆為斤,、兩、錢,、分,學者也如此認為,,如王振國先生認為“宋代設立兩,、錢、分,、厘,、毫之目。即十毫為厘,,十厘為分,,十分為錢,,十錢為兩,以十累計,,積十六兩為一斤,。元、明至清代,,沿用宋制,,很少變易,故宋,、元,、明、清之方,,凡言分者,,是分厘之‘分’,不同于晉代兩錢半為一分之‘分’,。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說:‘今古異制,,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F(xiàn)一般用藥多從其說,漢之一兩,,可用3克,。”[5]
但事實并非如此,。宋元時期實行的藥用衡制,,既非漢唐時期的斤、兩,、分,、銖制,也非明清時期的斤,、兩,、錢、分制,,而有其獨立的衡制系統(tǒng),。由于宋元時期的衡制長期被后人誤解,即認為宋元時期和明清時期一樣,,都使用斤,、兩、錢、分制,,故對這個問題須專文予以討論,,限于篇幅,這里僅討論“字”這個衡量單位,。
“字”在宋元的醫(yī)方中是衡量單位而非今人所說的估量單位,,可以從兩方面來說明。
1,、宋元醫(yī)方中大量用到“字”,,并非用估量單位能解釋。
《普濟本事方》桂枝加厚樸杏子湯:“桂枝(去皮,,不見火),,芍藥(各一兩),甘草(六錢三字,,炙),,厚樸(六錢三字去粗皮,姜汁炙),,杏仁(去皮尖,,十七個),
右銼如麻豆大,,抄五大錢,。”
真武湯:“茯苓(去皮),、芍藥(各三分),,附子(一枚,炮,,去皮臍,,用四之一),白術(半兩),。右粗末,,抄五錢,生姜五片,,水一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若小便利者去茯苓,,下利者去芍藥加干姜二分;嘔者去附子加生姜二兩,,咳者加五味子六錢一字、細辛一分、干姜一分,?!?br/> 以上方中出現(xiàn)了兩、錢,、字,、分?!胺帧比缡敲髑鍟r期的藥用單位,,干姜、細辛用一分,,不亦小乎?如是漢唐時期的衡制,,怎么會有“錢”、“字”出現(xiàn)?甘草,、厚樸,、五味子秤六錢之后再用銅線撮三字、一字,,不亦謬乎?
錢乙《小兒藥證直訣》涂囟法:“麝香(一字),,薄荷葉(半字),蝎尾(半錢,,一作半字),,蜈蚣末、牛黃末,、青黛末(各一字),。”
小黃丸:“半夏(一分),,巴豆霜(一字),,黃柏(末一字)?!?br/> 蟬花散:“蟬花,、僵蠶.html" target="_blank" class="relatedlink">白僵蠶、甘草(各一分),,延胡索(半分),。上為末,一歲一字,,四,、五歲半錢?!?br/> 上方中出現(xiàn)了“字”,、“錢”,、“分”,且不說半字如何撮,,明清時期的1分是一兩的百分之一,,半分則為一兩的二百分之一,一字,、半字與一分,、半分的區(qū)別在哪里?
桃枝丸:“巴豆霜、川大黃,、黃柏(末各一錢一字),。”
麝蟾丸:“大干蟾(秤二錢,,燒另研),,鐵粉(三錢),朱砂,、青礞石(末),、雄黃(末)、蛇黃(燒取末各二錢匕),,龍腦(一字),,麝香(一錢匕)?!?br/> “桃枝丸”三味各一錢一字,,難道是秤一錢后再撮一字嗎?“麝蟾丸”提到“錢匕”,為什么“一字”不提“一字匕”?
燒青丸:“輕粉,、粉霜,、硇砂(各一錢),白面(二錢),,玄精石(一分),,白丁香(一字),定粉(一錢),,龍腦(十字)”,。
方中用到了“一字”、“十字,?!薄笆帧彪y道是撮十下或別的撮法?
2、“字”是宋元時期的衡量單位的另一個有力證明是考古文獻材料,。盧嘉錫《中國古代科技史·度量衡》所收序號3的銀盆銘刻“重拾五兩五錢一字”,,序號5的銀盆重“伍拾肆兩壹錢貳字”,序號16的銀托盤重“拾兩捌錢叁字”[6],,計金銀須精細,,不能估量,。上列金銀器上所刻的重量,明確地說明了“字”是衡量單位,,而不是一個估量單位,。金銀也是不能估的,。
上例充分說明,,簡單地把“字”看作一個估量單位,并不符合實際,。錢乙等宋元醫(yī)家,,在藥物的用量上十分精細,用藥絕非論分(份)撮或用銅錢按字撮,。至于1字何以等于2分半,,涉及到宋元藥用衡制與明清藥用衡制的換算,將在另文論述,。
參考文獻
[1]明·李時珍.本草綱目(點校本)[M].北京: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1975:53.
[2]李具雙.漢唐時期藥用衡制及量值考[J].中醫(yī)藥大學.html" target="_blank" class="relatedlink">北京中醫(yī)藥大學學報,2004,,27(2):13~15.
[3]李景榮.備急千金要方校釋[M].北京: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1975:16.
[4]張山雷.張山雷醫(yī)集(下)[M].北京: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1995:275.
[5]王振國.《本草綱目》附方現(xiàn)代研究全集.婦兒五官科卷中[M].濟南:濟南出版社,,1998:758,,755.
[6]盧嘉錫主編.中國古代科技史·度量衡卷[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1:3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