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轉增實收資本涉稅
提問: A公司的注冊資本是200萬,,其股東是法人股東(有限責任公司)B(投資100萬)和自然人C、自然人D,自然人C和自然人D投資A時是溢價投入,,即投入100萬,,僅有50萬入注冊資本,50萬的溢價,。A公司的資本公積是100萬,,現(xiàn)轉增實收資本,B公司的注冊資本變?yōu)榱?50萬,。 后來A公司的股東B將持有A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了有限合伙企業(yè)E,由于A公司虧損,,A公司以初始投資投價格轉讓其股權給E,即E公司以100萬購得了A公司150萬的股權,,請問A公司及E公司,、E公司的出資人都涉及到哪些稅?謝謝 專家回復: 1,、A公司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轉增實收資本,,其法人股東B的投資成本(計稅基礎)不改變,其自然人股東C,、D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A公司轉讓股權100萬的價格將所持B公司的股權轉讓給E,,A公司應當就股權轉讓按“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稅目繳納印花稅,,股權轉讓所得(轉讓收入減其計稅基礎及繳納的印花稅費)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E作為股權的受讓人,應當按“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稅目繳納印花稅,。E的出資人不涉稅。 政策依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份制企業(yè)轉增股本和派發(fā)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fā)[1997]198號 一,、股份制企業(yè)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于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shù)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 企業(yè)的各項資產(chǎn),,包括固定資產(chǎn),、生物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chǎn)、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 前款所稱歷史成本,是指企業(yè)取得該項資產(chǎn)時實際發(fā)生的支出,。 企業(yè)持有各項資產(chǎn)期間資產(chǎn)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chǎn)的計稅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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