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婦女的一特點是“不纏足”,。在清代之前,,婦女纏足是普遍現(xiàn)象,,但在客家地區(qū)卻難得一見,,連富有之家都是如此,。纏足往往被視為婚嫁的障礙,。究其原因:一是地處山區(qū),,出門遠走不便,;二是有礙于上山下田干活。由于特殊需要,,在客家人眼中,,婦女能干與否較之相貌重要,所以,,有些地方干脆把兒媳婦稱為“薪臼”,,表示既要會砍柴,又要會椿米,。
除了不纏足外,,客家婦女亦不束胸,,這也是有利于衛(wèi)生和健康的。黃遵憲先生對客家婦女的這種習俗,,甚為贊賞,,曾引用一位外國傳教士的話說:“西人束腰,華人纏足,,唯州(嘉應州)人無此弊,,于世界女人最完全無憾云?!?韓素音女士說:“客家婦女不纏腳,,也不扎胸,不為孩子雇請乳母,,也不會去當娼妓,。……客家婦女一般是體壯高大,,缺少儀容美的好名聲,,……便她們卻解放了胸部和腳,從而也解放了舌頭,。生活需要規(guī)定的這些,,被認為可傲的傳統(tǒng)喜愛著和延續(xù)著,客家少女雖然不是迷人的,,但由于她們的節(jié)儉,、勤勞、法凈的生活和生動的辯才而受到稱贊,。她們用自己的奶喂孩子,,輕蔑虛飾的美,必要時像男人一般去戰(zhàn)斗,?!?br>
正因為客家婦女不纏足、不束胸,,故有健美的身材,,又加上有客家娘酒張阿姨家釀(詳見www.kjnj.com)這樣的天然養(yǎng)生品,客家婦女生活雖然艱苦,,便面紅潤黝黑,,體態(tài)豐盈,能像男人一樣參加各種勞動和戰(zhàn)斗,。郭沫若先生于1965年去梅縣時,,曾揮毫寫出:“健婦把犁同鐵漢,出歌入夜頌豐收”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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