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國土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拍賣出讓公告 蕪國土拍告字[2014]第7號 經(jīng)蕪湖市人民政府批準,,蕪湖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鳩江區(qū)汽車園擴區(qū)14號店地塊(1407號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二,、競買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不得參與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13日,,到蕪湖市黃山東路山水大廈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國土窗口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13日,,到蕪湖市黃山東路山水大廈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國土窗口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3月13日16:00。 經(jīng)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4年3月13日16: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地點為:蕪湖市招標采購中心;拍賣時間定于2014年3月17日16:00,。 七,、有關事項 (一)成交價格中不包括契稅。建設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按蕪湖市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另行繳納,。 (二)報價(不低于底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三)建設工期:該地塊建設工期為12個月,,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建設,12個月內竣工,。建設工期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計算,。 (四)付款方式:該地塊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并簽訂《出讓合同》。 (五)保證金處置方式:競買保證金270萬元轉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計息),,合同履行后,,其中:受讓人履行合同定金中相當于出讓金總額5%的部分轉作建設工期保證金,開工保證金和竣工保證金各占建設工期保證金50%,,項目按期開工,、竣工分別全額退還開工、竣工保證金,,否則,,分別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開、竣工保證金3‰比例進行扣減,,開工,、竣工保證金全部無條件扣除后將足額追繳,未按期開工但按期竣工的,,扣減的開工保證金予以退還,;受讓人履行合同定金中其余部分轉作土地出讓金。 八,、其他 1,、土地開發(fā)程度:(1)土地按照現(xiàn)狀標高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2)地下管線,、地下障礙物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妥善解決,。 2,、競買人在提交報名材料時,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3,、申請人競得土地后若新注冊成立公司,,競得人須在新公司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4,、競得人須邀請三家以上設計單位(其中市外不少于兩家,,境內設計單位必須具備甲級資質,,境外設計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設計能力和水平),提交三個以上符合規(guī)劃條件且設計構思和風格不同的設計方案,。 5,、競買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不得參與競買,。 其他詳見《蕪湖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規(guī)劃條件通知書》,。 九、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lián)系地址:蕪湖市黃山東路山水大廈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國土窗口 聯(lián)系電話:2963073,、5992162 聯(lián)系人:張先生,、張女士 開戶單位:蕪湖市國土資源局 開戶行:浦發(fā)行蕪湖分行營業(yè)部 賬號:11001 2221001083(交納競買保證金賬戶) 蕪湖市國土資源局 2014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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