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綠燈”當有法律界定
2013.12.9人民法院報
近日,,江蘇省交巡警部門表示將開展為期近一年的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將對闖綠燈進行處罰。
闖綠燈也要受處罰,,這是個新鮮事,,然而法律早有規(guī)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對闖綠燈行為做了具體規(guī)定: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yīng)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很多地方還針對闖綠燈制定了罰則,。據(jù)筆者所知,,除了江蘇之外,濟南交警部門早已對闖綠燈駕駛者處以罰款100元扣2分的處罰,。
車輛一哄而上,,這樣的綠燈確實闖不得,開車的人都深有體會,。但怎么界定闖綠燈是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機動車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yīng)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钡绾谓缍ń煌ㄗ枞?,并無明確規(guī)定。部分人雖了解相關(guān)規(guī)定,,但或多或少有些疑惑:車流緩慢,,但沒堵死,能不能走,?后車拼命鳴笛催促,,走還是不走?
界定闖綠燈,,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在有交警執(zhí)勤路口,按交警指揮行駛,;在沒有交警執(zhí)勤的路口,,當前車已在路口內(nèi)停止或停止車輛未駛出路口時,,即使是綠燈,后車也應(yīng)在路口外等候,,不要駛?cè)肼房凇?/p>
可見,,在沒有交警執(zhí)勤時,一些情況確實需要駕駛?cè)俗约鹤龀雠袛?,這時,,個人對路面交通狀況的判斷力、自我約束力和守法意識顯得尤為重要,。然而,,針對一些駕駛?cè)瞬磺宄敖煌ㄗ枞麜r不得駛?cè)肼房凇钡囊?guī)定,還應(yīng)做出法律界定,,才能讓人們了解和遵守,。
——董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