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縣國土資源局
行政審批事項操作規(guī)范
審批事項名稱:《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贈賣)》
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
文件編號: 37—05(A)
編制日期: 2007年4月18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贈與)審批流程圖
37—05(A)
申請人在土地交易大廳提出申請,,提供申請材料 |
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時需提交的資料 |
工作人員審查材料是否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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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齊全的,,打印《收件單》交申請人 |
交易中心到檔案室提取檔案,,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在《土地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初審意見,,并對贈與事項進行公告(公告期10天),,同時將材料轉(zhuǎn)交局分管領(lǐng)導(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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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領(lǐng)導審核(2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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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通過的,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委托縣土地主管部門審批)(1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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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審批通過的,,填寫《土地登記卡》,,填制《土地使用證》,交易大廳工作人員通知申請人繳費,,核發(fā)《土地使用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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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資料、材料歸檔 |
柳 江 縣 國 土 資 源 局
行政審批事項法律依據(jù)手冊
審批事項名稱:《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贈與)》
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
文件編號: 37—05(A)
編制日期: 2007年4月18日
縣 國 土 局
序 號 |
審批事項 |
類別 |
辦理 程序 |
申報條件 與材料 |
辦理方式 |
辦理時限 (工作日) |
收費標準及依據(jù)(含中介機構(gòu)的收費) |
備注 |
05(A) |
轉(zhuǎn)讓(贈與) |
行政許可 |
1,、申請2,、受理3、審核 4,、公告 5,、審批6、繳費 7,、發(fā)證 |
1,、原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2,、申請人及財產(chǎn)共有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受讓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復印件),; 3,、土地登記申請書; 4,、土地登記審批表,; 5、贈與公證書; 6,、稅費交納憑證,; 7、聲明書,; 8,、變更后房屋所有權(quán)證和共有證復印件; 9,、土地分割的需提供地籍調(diào)查表,、測量成果; 10,、其他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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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辦結(jié) |
15 |
1、變更登記手續(xù)費:標定地價×0.6% ,; 2,、權(quán)屬變更調(diào)查測繪費:單位1元/平方米;個人2元/平方米,; 3,、證書費:20元/本; 4,、申報費:1元/宗,; 5、契稅:到財政部門交,。
依據(jù):桂價涉字[1994]210號,;桂價房字[1998]34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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