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發(fā)出指導意見,,要求城市優(yōu)先發(fā)展公共交通,,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保有水平和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時速,大城市要基本實現(xiàn)中心城區(qū)公共交通站點500米全覆蓋,,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左右,。
在城市化快速推進的今天,人口與城市承載力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出行難”成為制約民生改善的重要因素,。即使是全國公交出行比例最高的城市北京,2012年全市公交出行比例也只有44%,。公共交通發(fā)展滯后,,一方面是因為公共交通投入不足,部分城市車輛少,、線路稀,,無法滿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另一方面,,機動車保有量連年猛增,,社會車輛擠占城市道路,造成公交車輛運行不暢,,也導致市民視公交出行如同“雞肋”,。
改善城市交通的核心是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資源。城市擁堵日益加劇,,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權優(yōu)先,,是比增加公交車數(shù)量更加直接有效的辦法。現(xiàn)實中,,車體龐大的公交車行駛中不如“船小好調(diào)頭”的私家車,,這就需要更多的公交專用和優(yōu)先車道,確保公共交通少受其他車輛影響,。
其實,,對普通市民來說,選擇什么樣的交通工具,,出行效率和舒適度是最主要的指標,。發(fā)展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固然需要在數(shù)量上做加法,但整體盤活公共交通存量更為迫切,。如果不想方設法讓公交車跑得快,、跑得順,即便增加再多的公交車輛,,也很難緩解擁堵,。同樣是遭遇堵車,人們當然更愿意呆在舒適很多的私家車里,,而不是擁擠不堪的公交車廂內(nèi),,正是這種心理導致越來越多的人購買私家車,進一步加劇道路擁擠,。
要改變這種“惡性循環(huán)”,,吸引更多的人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政府部門需要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將公交優(yōu)先車道的建設和劃定納入城市整體規(guī)劃,,進一步加大對占用公交優(yōu)先車道車輛的處罰力度,以充分保障公交車的優(yōu)先權利,。同時,,可以嘗試高峰時段限行空駛車輛、鼓勵自行車出行等方式,,減少城市道路的通行壓力,。
長遠來看,,只有突出公共交通的“路權優(yōu)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才能避免低價低質(zhì),具備大大高于駕車出行的性價比,,公共交通才能成為市民主動的選擇,,其活力才能真正被激發(fā)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