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怎樣從“分居兩年”認定“夫妻感情破裂”?
締結(jié)婚姻的目的在于雙方當事人一起共同生活,,由于感情不和而長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間應盡的義務,,這與婚姻的宗旨不符,,也說明夫妻無法共同生活,感情確已破裂,,因此,,夫妻分居達到法定的期限,被許多國家,、地區(qū)列為法定的準予離婚的條件,。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四)項對此亦作了規(guī)定。
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構成這種法定判決離婚理由的條件有三: 1,、夫妻分居。未必是不住在一套房子里,,分屋居住也可構成分居,,主要是兩個人在身體健康,沒有其他的問題的情況下不再有性生活,,互相不照顧對方的生活,,不盡夫妻之間的義務。但是,,在一個屋檐下分居的情形比較難易認定,,如果在訴訟中對方不予認可,有沒有證據(jù)證明,,法院認定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主張這種分居情形的一定要注意收集可以證明分居的證據(jù),。 2,、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因為求學而分居,因為有病住院而分居,,因為一方出國而導致的分居,,都不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無法生活在一起,??赡芤灿袚诫s在一起的情形,比如先是到外地求學,,而后兩人感情不和,,如何認定呢?我認為如果有標志性的事件,比如兩人有互相傷害的情況,,而且在對方有可能前去探望時也拒絕探望,,可以視為感情不和而分居。 3,、分居已滿兩年,。從能證明離婚開始一直到起訴之時,兩年其間兩人一直分居,,沒有偶爾的生活在一起,。有的小兩口天天打鬧,鬧完之后妻子回了娘家居住,。過了一段時間,,丈夫到岳父家賠禮道歉接回妻子,夫妻又很快和好,。這樣分分和和多長時間,,也不應認定為分居已滿兩年。 審判實踐中,,法官通常對此會有如下理解: 一是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學習等原因?qū)е碌膬傻胤志?,以及因住房問題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二是分居滿兩年必須是連續(xù)分居,且已滿兩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三是夫妻分居的實質(zhì)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即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并持續(xù)長達兩年,。如果分居后又在一起發(fā)生夫妻性生活,,即使時間很短,,如果過了性生活,即應重新計算分居時間,。 四是當事人陳述夫妻分居須有證據(jù)證明,。 筆者也贊同以上的第一、第四點,,但不認可第二,、第三點。不認同的理由如下:分居是指夫妻間因感情不合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義務,,包括停止性生活,經(jīng)濟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關心,、互相扶助等,即雙方徹底的不在一起生活,,這里所說的生活不能是專指夫妻性生活,而應是指家庭生活中的全部,?;橐鍪亲鳛槟信畠尚跃裆睢⑿陨钆c物質(zhì)生活的共同體而存在的,,是以家庭為倫理外殼,,涉及經(jīng)濟、情感,、道德和社會責任的復雜社會關系,,因此夫妻性生活只是夫妻生活的一部分,對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規(guī)定,,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并持續(xù)長達兩年作為夫妻分居的實質(zhì)。如果那樣理解的話,,將導致這樣的現(xiàn)實困境即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guī)定為法定的可以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借這條規(guī)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著實不易,。因為,訴訟的靈魂是證據(jù),,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jù)的支持,,要想證明夫妻分開居住容易,但要證明夫妻之間連續(xù)滿兩年未有性生活,,卻談何容易,,特別是在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而另一方堅持不離的情形下,這種個人隱私性極強的證據(jù),,就更難舉出?,F(xiàn)實生活中,當事人往往憑借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來證明雙方未履行性義務,,但它們能否證明此,,實踐中有不同的理解,即有的法官或法院支持這種證據(jù),,有的不支持這種證據(jù),。因此可以這樣說該規(guī)定在執(zhí)法上沒有可操作性,不能有效防止裁判的隨意性,。如果將雙方經(jīng)濟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關心、互相扶助等列為分居的實質(zhì)考量之中,,有利于當事人舉證,,從而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至于分居滿兩年是否必須是連續(xù)分居,,筆者認為不能一概而論,。在以分居為標準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時,應當綜合考慮當事人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xiàn)狀和有無和好可能等各方面的情況,。連續(xù)分居超過兩年,,并不一定代表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分居期間,,雖然有短暫恢復同居生活的情況,,也并不表示已經(jīng)和好。因為夫妻在分居期間因各種原因,,短暫地恢復同居生活是在所難免的,。多次陸續(xù)分居,從某種意義上講,,更能說明雙方感情不和,,一方堅決要求離婚,可以判斷雙方無無和可能,,并且從人性考慮,,應支持原告離婚的訴訟請求,不必苛求一定要分居持續(xù)達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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