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一朝 無官不清 |
時間:2006/07/15 出處:新法家 |
雍正一朝 無官不清
雍正的前任圣祖仁皇帝康熙,,親手創(chuàng)造了一個“太平盛世”,,也留下了嚴(yán)重的后遺癥: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雍正接手時,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而虧空的數(shù)字卻大得驚人,。雍正說:“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shù)百萬兩,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說,“近日道府州縣虧空爭糧者正復(fù)不少”,,“藩庫錢糧虧空,,近來或多至數(shù)十萬”。如此看來,,則堂堂大清帝國,,竟是一空架子。外面看強(qiáng)盛無比,內(nèi)里卻空空如也,。
國庫空虛,,關(guān)系匪淺,新皇帝豈能坐視,?
然而錢糧的虧空,,又不簡單地只是一個經(jīng)濟(jì)問題。各地虧空的錢糧到哪里去了,?雍正看得很清楚:不是上司勒索,,就是自身漁利,而戶部的銀子,,則被皇帝和權(quán)貴們在“不借白不借”的心理支配下“借”走了(其實也就是侵吞),。這么多人來挖國家的墻角,國庫還有不虧空的道理,?但是,,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的貪污 ,、挪用,、借支公款,又確有其“不得已”處,。因為清從明制,,官員俸祿極低。正 一品官員的年俸不過紋銀一百五十兩,,七品縣令則只有四十五兩,。這點俸銀,養(yǎng)家糊口都成問題,,更不要說打點上司,,迎來送往和禮聘幕僚了。從這個意義上講 ,,明清兩代吏治的腐敗,,是給逼出來的。
由此可見,,虧空關(guān)系到吏治,,吏治又關(guān)系到體制,這是一個連環(huán)套,。這個連環(huán)套上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含糊不得。如果說,,打江山要靠槍桿子,,那么,,治江山就得抓錢袋子,所以虧空不能不補(bǔ),。吏治的腐敗是最大的腐敗,,所以吏治不能不抓。兩件事既然都與制度有關(guān),,則制度也不能不改,。雍正把這一切看得十分清楚。因 此,,清理虧空這件事,,在他那里就變成了體制的改革。不過,,事情還得從清理 虧空做起,。它是最好的突破口,也是當(dāng)務(wù)之急,??滴趿荒辏ü?722年)十二月十叁日,即康熙皇帝去世剛好一個月時,,雍 正皇帝下令戶部全面清查虧空錢糧,。雍正不顧乃父“尸骨未寒”,就要對留下的 積弊大動干戈,,可見其決心之大,,也可見事情之緊迫。這是雍正即位之后的第一個大戰(zhàn)役,,關(guān)乎國本,,也關(guān)乎帝位。一旦無功而返,,或半途而廢,不但雍正自己身敗名裂,,國本也可能為之動搖,。因此只能勝,不能敗,,只能進(jìn),,不能退。然而雍正信心十足,。
雍正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確實不是糊涂皇帝。而且,,與乃父康熙皇帝相比,,他還有一個優(yōu)勢,,就是洞悉下情。各級骨什么鬼心眼,,小動作,, 官場上又有哪些流習(xí)和積弊,他都一清二楚,。他深知,,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向來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面,,沒有不打折扣的,。清查虧空牽到那么多官員的切身利益,豈有不研究對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你有對策,,我更有對策。我的對策是:先研究你的對策,,再出臺我的政策,。我的政策是針對你的對策來的,看你還有多少對策,! 這一下,,貪官污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確實太了解下情了,。他知道,,靠貪污犯去查自己的貪污,那是永遠(yuǎn)也查不出來的,。他們的上司也同樣不可行,。因為沒有一個貪污犯不巴結(jié)上司,不給上司行賄送禮,。如果他不巴結(jié)上司,,或者上司不接受賄賂,他還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出來,,被彈劾罷官了。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為地方上的虧空如 此嚴(yán)重,,貪墨如此猖獗,他們居然毫無動作,,那就只能是叁種情況:要么是昏官 ,,對下情一無所知;要么是庸官,,知情而不敢舉報,,或無力糾察;要么是混蛋,,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聲,,對下面的胡作非為睜眼閉眼,包庇縱容,,搞“地方保護(hù)主義”,。靠這些人去清查虧空,,那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因此即使他們手腳干凈,也不能依靠,。
雍正的對策是派出欽差大臣,。這些省級或副部級的特派員直屬中央,與地方?jīng)]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為官清正又精明強(qiáng)干的能員,。這些人,既無前車之鑒,,又無后顧之憂,,且直接歸皇帝領(lǐng)導(dǎo),不盡心也會盡力,。何況,,這些特派員也不是光桿司令。雍正從各地抽調(diào)了一大批候補(bǔ)州縣隨團(tuán)到省,,與特派員一起查賬,。查出一個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職,,從調(diào)查團(tuán)里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這是一著妙棋,,也是一著狠棋,。因為雍正深知官官相護(hù),是官場頑癥,。歷來的繼任官,,總是會幫著前任補(bǔ)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一大筆虧空,讓后任去擦屁股,。虧空之所以總也補(bǔ)不上中,,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這一回后任是來查賬的,,當(dāng)然不會替他打圓場,,做掩護(hù)。這樣,,這個貪官就再也無處遁逃,,只有低頭認(rèn)罪,接受處罰,。而且,,因為沒有后任給他補(bǔ)漏洞,他當(dāng)然也不愿意為前任背黑鍋,。于是,,就連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貪污挪用,,也難逃法網(wǎng)。貪官們當(dāng)然不愿束手就擒,。他們還有對策,,即借錢借糧來填補(bǔ)虧空。這也是老辦法:上面要來查賬時,,就從當(dāng)?shù)馗粦裟抢锝栊╁X糧來放在庫里,。上面的來人一看,分文不少,,檢查團(tuán)一走,,這些錢糧又還回去。因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還,再說富戶們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這個辦法也屢試不爽,。可惜伎倆也逃不過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員的同時,,也給這個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誰也不能借錢糧給官府。要借也可以,,這些錢糧既然被說成是官府的,,朕就認(rèn)它是國家所有,,你們這些借錢借糧給官府的人,就再也別想把它們收回去,。這一下,,誰也不肯借錢借糧給貪官們了。富戶們不想得罪官員,,更怕得罪皇帝,。再說,他們也不愿意自己的錢糧白白地送給公家,。貪官污吏的又一條對策被雍正事先粉碎,。
不過,這還只是雍正一系列對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個重要舉措是成立“會考府”,。會考府是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jī)關(guān),成立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務(wù),,是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雍正深知,,錢糧奏銷,,漏洞很大。一是各省向戶部上繳稅銀或報銷開支時,,戶部要收“部費”,,也就是現(xiàn)在說的“好處費”、“茶水費”,。沒有“部費”的,,哪怕是正常的開支,亦無手續(xù)或計算方面的問題,,戶部也不準(zhǔn)奏銷,,甚至拒收稅款。相反,,如果有“部費”,,即使是浪費虧空上百萬,也一筆勾銷,。二是各部院動用錢糧,,都是自用自銷,根本無人監(jiān)督,。這也是多年積弊,,古已有之的。比如海瑞當(dāng)應(yīng)天巡撫時,上繳國庫的稅銀就因為沒有“部費”而被戶部拒收,。海瑞的辦法,是寫信給戶部長官,,質(zhì)問他們是為公還是為私,。戶部知道海瑞惹不起,這才收了稅銀,。
海瑞是個地方官,,當(dāng)然只好如此。雍正是帝國元首,,豈能容忍部院官員如此貪墨,?但他知道,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做思想工作也是沒有用的,,甚至殺一儆百也是不管用的,惟一的辦法是改革制度,。于是,,就有了會考府這個中央集權(quán)的審計機(jī)關(guān)。從此,,各地方上繳稅銀或報銷開支,,各部院動用錢糧和報銷經(jīng)費,都要通過會考府會考(稽查核實),,誰也做不了手腳,。部院長官既無法貪污,地方官員想通過花一點好處費,,就把自己上面萬的虧空全部賴掉,,也成了不可能的事。墨吏們掩飾虧空應(yīng)付檢查的主要方法,,無非是這叁種:靠上司包庇,、借錢糧充賬、花小費報銷,。這叁條退路都被雍正堵死,,他們也只好認(rèn)賬。但他們還有一個手腕,,就是把貪污說成是挪用,。這是避重就輕之法。我們知道,,錢糧的虧空,,原來有兩個原因,即貪污和挪用。雖然都犯了王法,,但貪污罪重,,挪用罪輕。何況,,挪用有時還是因公,,比如緊急救災(zāi)、臨時招待,、應(yīng)付上司等,,屬“情有可原”。而歷朝歷代的做法,,都是先查貪污,,后查挪用,這就給貪官留了空子,。雍正對這一弊端了如指掌,。他說:“借挪移之名,以掩其侵欺之實”,,是貪官污吏的一貫伎倆,。如果“萬難掩飾”,便把數(shù)額多的說成是挪用,,數(shù)額少的說成是貪污,,“為之脫其重罪”。結(jié)果,,是“劣員無所畏懼,,平時任意侵欺,預(yù)料將來被參(舉報),,亦不過以挪移結(jié)案,,不致傷及性命,皆視國法為具文,,而虧空因之日多矣 ”,。
雍正當(dāng)然不能讓他們得逞,于是反其道而行之,,先查挪用,,后查貪污。而且,,在追補(bǔ)賠償時,,先賠挪用部分,后賠貪污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更重要的是,,無論貪污還是挪用,每一筆賬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這一下,貪官們最后一條退路也被堵死?,F(xiàn)在雍正便可以“關(guān)門打狗”了,。打的辦法也有叁種:一罷官,二索賠,,叁抄家 。
罷官是針對所謂“留任補(bǔ)虧”的,。這也是歷朝歷代的老辦法,,即查出虧空后,勒令該官在限期內(nèi)補(bǔ)齊,。但是,,有哪個貪官會從自己身上挖肉下來填補(bǔ)虧空呢?必然是加緊盤剝百姓,。正所謂“不取于民,,將從何出?”結(jié)果,,國庫是充盈了,,百姓卻大吃苦頭。雍正要改革,,既要國富,,也要民強(qiáng),不能讓貪官污吏分文不損,,平民百姓加重負(fù)擔(dān),。因此,他的對策,,是先罷官,,后索賠。一個被罷免的官員當(dāng)然無法再魚肉百姓了,,他們只能自己掏腰包,,自己出血。至于這些官員們是怎樣好不容易熬到那個官位的,,雍正可不管,。他的觀點是:“朕豈有惜此一貪吏之理乎?”
索賠也不含糊,。殺人償命,,借債還錢,,虧了國庫,豈有不賠之理,?雍正下令,,清查之中,無論涉及到什么人,,都決不寬貸,。比如戶部查出虧空白銀二百五十萬兩。雍正責(zé)令戶部歷任尚書,、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賠償一百五十萬兩,,另外一百萬兩由戶部逐年償還,。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因為主管過內(nèi)務(wù)府,在追索虧空時,,還不出錢,,只好將家中器物當(dāng)街變賣?;噬现劣H尚且如此,,還有哪個官員能夠賴賬
雍正還規(guī)定,嚴(yán)禁任何人墊付或代賠,。過去追贓時,,常有下發(fā)和百姓代為清償?shù)模⑼灰苁栈劂y兩,,也就不管錢從何來,。然而雍正不以為然。他說,,即使下屬州官縣官有富裕,,也只能用來造福地方,怎么可以替貪官退贓,?至于士民代賠,,更是混賬。無非一是土豪劣紳勾結(jié)官府,,想留下那貪官繼續(xù)執(zhí)政,;二是 流氓惡棍趁機(jī)斂財,借替長官還債為名敲詐百姓,。因此雍正明令不準(zhǔn),。他的板子 ,必須結(jié)結(jié)實實地打在貪官污吏的屁股上這就不但要追賠,,還要抄家,。元年八月,,雍正采納了通政司官員錢以塏的建議: 虧空官員一經(jīng)查出,一面嚴(yán)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員,,將其家產(chǎn)查封,家人監(jiān) 控,,追索已變賣的財物,,杜絕其轉(zhuǎn)移藏匿贓銀的可能。贓官們的罪一經(jīng)核實,,就把他的家底抄個干凈,,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雍正下令:“絲毫看不得向日情面,、眾從請托,務(wù)必嚴(yán)加議處,。追到水盡山窮處,,畢竟叫他子孫做個 窮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國一片抄家聲,,雍正也得了個“抄家皇帝”的 封號,,甚至連牌桌上都有了一種新打法:抄家和(親胡)。 看來,,贓官們真只有“死路一條”了,。
可惜,在雍正時代,,他們連“死路一條”都沒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過他!四年,,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范,均因貪污,、受賄,、虧空案被參而畏罪 自殺。雍正下令,,找他們的子弟,、家人算賬!雍正指出,,這些家伙自知罪大惡極 自身難保,,就想一死抵賴,,犧牲性命保住財產(chǎn),讓子孫后代享用,。因為依照人之常情,,殺人不過頭點地。人一死,,再大的不是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這一套 ,,也不管什么常情不常情,,罵名不罵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誰也別想 有僥幸心理。
不錯,,反腐敗連死人都不放過,,追窮寇一直追到閻王爺那里,表面上看起來是狠了一點,。但在貪墨成風(fēng)的年代,,不下這樣一個狠心,就剎不住貪污腐敗之風(fēng),。事 實證明,,雍正這一系列政策和對策,確實沉重地打擊了貪官污吏,,帝國的吏治也 為之一清,,雍正反腐倡廉僅僅五年,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 萬兩,。更重要的是,,社會風(fēng)氣改變了。“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許夸張 了點,,卻是對雍正治國的公正評價。
我們真的要向這位滿族皇帝致敬了,!一件向來都虎頭蛇尾的事,,竟被他做得大獲全勝,干凈徹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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