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漢高祖在世的時候是個不得寵的妃子,。她怕住在宮里受呂后的陷害,,就請求跟著兒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宮里那么闊氣,,因此,,娘兒倆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漢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詔書說:“一個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兒也一起逮捕辦罪呢,?我不相信這種法令有什么好處,,請你們商議一下改變的辦法。” 大臣們一商量,,按照漢文帝的意見,,廢除了一人犯法、全家連坐(連坐,,就是被牽連一同辦罪)的法令,。 公元前167年,,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于緹縈(淳于是姓,緹縈音tíAyíng),。她的父親淳于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yī)學,,經(jīng)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后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yī)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y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zhuǎn),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shù)氐墓倮襞兴?#8220;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么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里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回兒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愿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墒鞘芰肆P,,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F(xiàn)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么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漢文帝廢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但是實際執(zhí)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后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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