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fā)經過2001年3月16日凌晨,,河北省石家莊市沉浸在一片靜謐之中。然而,,從4時16分開始,,寧靜被一聲聲巨響撕裂。 第一次爆炸:位于長安區(qū)育才街國棉三廠宿舍15號樓西側厚重的外墻被炸開一個大洞,,墻體結構受到嚴重破壞,,未造成人員傷亡。 第二次爆炸:幾乎與此同時,,相鄰的16號樓發(fā)生爆炸,,整棟樓在巨響中夷為平地,樓內居民幾乎全部在睡夢中被殺害,,僅有少數人受傷,。93人死亡,12人受傷,。 第三次爆炸:4時30分,,長安區(qū)和平路市建一公司宿舍1號樓第3單元被炸塌,。5人死亡,20人受傷,。 第四次爆炸:4時45分,,新華區(qū)電大街13號市五金公司宿舍樓發(fā)生爆炸,,其中第1單元倒塌,。10人死亡,6人受傷,。 第五次爆炸:5時01分,,橋東區(qū)裕華路民進街12號一居民二層小樓再次發(fā)生爆炸,該樓一側地面被炸出一個大坑,,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據統(tǒng)計,這起連環(huán)爆炸案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傷,,其中重傷5人,輕傷8人,。 烏國慶:8小時鎖定案犯 這場建國以來最嚴重,、最慘烈的爆炸案,震驚了全國,,也讓石家莊的公安機關面臨了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他們知道,只有盡快找到兇手,,才能給死難者家屬一個交代,,才能還城市一個安寧。然而,,偵破工作的難度超乎想象,。 偵破難點 這起案件偵破難度極大,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現(xiàn)場混亂:五個爆炸點幾乎同時發(fā)生爆炸,,現(xiàn)場混亂不堪,,給勘查工作帶來巨大挑戰(zhàn)。 2.線索稀少:兇手在作案后迅速逃離現(xiàn)場,,沒有留下明顯的線索,。同時,由于爆炸威力巨大,,許多證據被炸毀或掩埋,。 3.兇手狡猾:靳如超具有反偵查能力,他選擇在凌晨作案,,避開人流密集時段,,增加了抓捕難度,。 ▲ 烏國慶老師:“中國當代的福爾摩斯” 烏國慶老師: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英雄模范,公安部首席特邀刑偵專家,,被譽為“中國當代的福爾摩斯”,,緊急趕到現(xiàn)場。 他注意到爆炸點的布置極為專業(yè),,炸藥放置位置都經過精心計算,,推斷出兇手對爆炸物的熟悉和對現(xiàn)場環(huán)境的了解。 梳理受害者名單后,,他發(fā)現(xiàn),,五個爆炸點的受害者都與一個名叫靳如超的人存在關聯(lián),這一關鍵發(fā)現(xiàn)為案件的偵破提供了重要突破口,。以下是對這一判定過程的分析: 1.直接關聯(lián): 部分受害者在案發(fā)前與靳如超有過直接的接觸或矛盾,。例如,有受害者曾是靳如超的鄰居或同事,,雙方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糾紛或矛盾,。 2.間接關聯(lián): 另一些受害者雖然與靳如超沒有直接的接觸,但他們的家庭成員或親朋好友與靳如超存在關聯(lián),。這種間接關聯(lián)可能涉及到債務糾紛,、情感糾葛等問題。 3.共同特征: 受害者之間存在一些共同特征,,如他們都居住在靳如超的活動范圍內,,或者都與靳如超的某些行為或習慣存在關聯(lián)。 進一步調查與確認: 各個爆炸點的住戶信息逐漸串聯(lián):15號樓是靳如超的繼母所住的房間,,16號樓是他本人的住所,,市建一公司宿舍住著他前妻的父母,五金公司宿舍則是他前妻現(xiàn)在的住處...... 在發(fā)現(xiàn)了這些關聯(lián)后,,他指揮警方對靳如超的社會關系,、行蹤軌跡以及近期活動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同時收集了更多關于受害者的背景信息和證詞,,確定靳如超在案發(fā)前確實與多名受害者存在矛盾或糾紛,,且他具有實施爆炸犯罪的動機和能力。此外,,警方還發(fā)現(xiàn)了靳如超購買炸藥和制造爆炸裝置的線索,。 案發(fā)后8小時,烏國慶迅速鎖定靳如超為重大作案嫌疑人,。 公安部立即向全國發(fā)出A級通緝令,展開了一場大規(guī)模的搜捕行動,。 線索追蹤:警方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靳如超在案發(fā)前從河北省鹿泉市農民王玉順、郝鳳琴處購買大量炸藥,。專案組根據靳如超的犯罪經歷和性格特點,,精準研判其可能的逃逸路線。 成功抓捕:在靳如超可能藏匿的地點,,專案組組織警力進行地毯式搜查,,并在重點區(qū)域設置蹲守點。同時,,加強與周邊省市公安機關的協(xié)作,,形成聯(lián)動機制,。2001年3月23日早晨8時20分,,警方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北海市將靳如超抓獲。當時他身背炸藥和雷管,,正準備繼續(xù)作案,。警方在其背包中搜出了365克硝銨炸藥和34枚雷管。 案件審理:2001年4月17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定靳如超為泄私憤,持刀行兇并致人死亡,,又以極其殘忍的手段連續(xù)在居民樓內實施爆炸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爆炸罪,。同時,,法院還認定王玉順、郝鳳琴非法制造,、買賣爆炸物罪,,胡曉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 宣判結果: 法院依法判處靳如超,、王玉順,、郝鳳琴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胡曉洪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四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現(xiàn)場勘查:警方通過現(xiàn)場勘查,,發(fā)現(xiàn)五個爆炸點使用的都是同一種炸藥,,引爆方式也完全一致,為案件偵破提供了重要線索,。 2.線索梳理:烏國慶通過梳理受害者名單和現(xiàn)場遺留的證據,,發(fā)現(xiàn)五個爆炸點的受害者都與靳如超存在關聯(lián),進一步鎖定了他的嫌疑,。 3.科技助力:警方利用全國刑偵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迅速發(fā)布靳如超的照片、指紋,、筆跡等關鍵證據,,為案件偵破提供了有力支持。 4.群眾支持:在案件偵破過程中,,全國各地群眾積極提供線索,,為警方提供了重要幫助。 ▲ 案犯:王玉順與郝鳳琴 · 出生日期:1960年12月7日 · 出生地:江蘇省宿遷縣(今宿遷市) · 職業(yè)背景:曾在石家莊棉紡三廠工作,,后成為工人 人生經歷 · 早年生活:靳如超8歲時隨父母遷至石家莊,,9歲時因病導致聽力障礙。由于家庭環(huán)境復雜,,他與繼母關系緊張,,性格逐漸變得孤僻和暴戾。 · 婚姻與家庭:1984年結婚,,但因性格問題和暴力行為,,婚姻并不幸福。1988年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1997年減刑釋放。 · 后續(xù)生活:出獄后,,靳如超的生活并未得到改善,,他繼續(xù)游手好閑,并多次與家人和鄰居發(fā)生沖突,。 ▲ 案犯:靳如超 犯罪動機 · 情感糾紛:2000年秋天,,靳如超在石家莊結識了云南姑娘韋志花,并與其同居,。然而,,由于生活窘迫和靳如超的暴力行為,韋志花于2000年年底逃回老家。2001年2月22日,,靳如超追到韋志花的原籍云南,,強迫韋跟他回石家莊,韋不從,。3月9日,,爭執(zhí)中靳如超用柴刀將韋志花砍死。 · 報復心理:殺死韋志花后,,靳如超深知自己已逃脫不了罪責,,于是決心報復所有他認為“對不起”他的人,,包括鄰居,、繼母,、前妻及其親屬等。 犯罪過程 · 準備階段:靳如超分三次向同案犯王玉順,、郝鳳琴夫婦購買炸藥,。首次購買的具體時間和數量雖未明確,但為后續(xù)犯罪做了初步準備,;2001年3月13日,,他第二次購買了25公斤炸藥,花費40元,,并進行了爆炸試驗;次日,,即3月14日,,他再次購買了大量炸藥,共計575公斤,,花費950元,,為后續(xù)的爆炸犯罪活動做好了充分準備。 · 實施爆炸:2001年3月16日凌晨,,靳如超在石家莊市多個居民樓引爆炸藥,,造成嚴重后果。 關于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的后續(xù)具體工作落實,,警方和社會確實采取了一系列具體措施來加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以下是根據公開信息整理的具體執(zhí)行事項: 警方的具體措施 1. 加強危爆物品管理 嚴格審批程序:對危險物品和爆炸物品的審批程序進行了嚴格規(guī)范,確保只有符合資質和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才能購買,、使用這些物品,。 強化監(jiān)管力度:加大了對危險物品和爆炸物品的監(jiān)管力度,通過定期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確保這些物品的安全存放和使用。 開展專項整治: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危險物品和爆炸物品的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品和爆炸物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2. 加強社會面巡邏防控 增加警力部署:在重點區(qū)域和時段增加了警力部署,,提高了見警率和管事率。 完善防控網絡:構建了立體化,、信息化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通過視頻監(jiān)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提高了對違法犯罪行為的發(fā)現(xiàn)和打擊能力,。 開展聯(lián)合巡邏:與武警、社區(qū)保安等力量開展聯(lián)合巡邏,,形成了多警種,、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社會治安防控格局。 3. 加強情報信息研判 建立情報信息平臺:建立了情報信息收集,、研判,、預警、處置一體化平臺,,實現(xiàn)了對各類情報信息的快速響應和高效處置,。 加強信息共享:加強了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xié)作配合,提高了對潛在風險隱患的發(fā)現(xiàn)和防范能力,。 社會的具體措施 1. 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 開展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公共安全知識和防范技能,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普及應急知識:在學校,、社區(qū)等場所普及應急避險知識,組織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公眾在突發(fā)事件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2. 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加強弱勢群體幫扶:對低收入家庭、殘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給予更多的關注和幫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心理支持。 建立心理援助機制:建立了心理援助熱線,、心理咨詢中心等服務平臺,,為公眾提供心理咨詢服務和危機干預服務,。 3. 加強社區(qū)安全防范 完善防范措施:在社區(qū)內安裝了視頻監(jiān)控、門禁系統(tǒng)等安防設施,,提高了社區(qū)的安全防范水平,。 組織志愿巡邏:組織居民志愿者參與社區(qū)巡邏和防范工作,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這些具體措施的執(zhí)行和落實,,有效提高了社會的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增強了公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同時,,也為其他類似案件的防范和處置提供了有益的經驗和借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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