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一位名叫小霞的女子在和男友訂婚后,與母親一同前往男友家商量結婚的事宜,。不料在男友家后院,,她發(fā)現(xiàn)了一條斷腿的狗。原來,,男友的父親因為狗不聽話,,將狗的腿打斷了。經(jīng)過再三考慮后,,小霞決定和男友分手,,不再結婚。 小霞今年28歲,,在農(nóng)村,,她算是一個大齡剩女了。小霞的父母很捉急,,就到處拜托親朋好友給小霞介紹男朋友,。 有一個小霞的同學,就給小霞介紹了他們村里的一個男青年夏某,。 這個夏某在家里是個獨生兒子,,上面有個姐姐,家里父母和姐姐都很寵他,,他個性任性,,之前接觸過很多女孩子都是認識幾天后就斷了聯(lián)系。 不知為什么,,夏某這次對小霞卻很滿意,,相親認識后就對小霞窮追不舍。 在兩人交往期間,,小霞看到夏某有時候脾氣暴躁,,經(jīng)常對同事、父母、姐姐發(fā)脾氣,,但是在小霞面前卻是百依百順,。 夏某每次到她家里去,還熱心幫忙做家務,,對待小霞的家人也非常殷勤,。 因此,小霞的家人對她這個男友很滿意,。 半年后,,夏某向小霞求婚,他們雙方的家長也見面商定好訂婚的事宜,,按照當?shù)氐牧曀?,男方家人還支付了數(shù)萬元的彩禮。 然而,,有一次,,小霞和父母去夏某家商量結婚酒店的事宜時,,小霞的母親偶然發(fā)現(xiàn),,夏某家的后院拴著一條斷腿的狗。 小霞的母親看到那條狗被用鐵鏈子拴在那里,,凍得瑟瑟發(fā)抖,,一條腿還是斷的,看上去非??蓱z,。 男友的姐姐對她解釋說,這條狗他們家養(yǎng)了有三四年,,平時是用來在院子里看家護院的,。 前幾天因為狗不聽話,所以她父親打斷了狗的腿,。 所謂“說者無意聽者有意”,。這條狗的遭遇讓小霞母親很不舒服,回去后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小霞,。 母親的話讓小霞感到非常不安,,加上夏某平時脾氣暴躁的習慣,小霞思慮再三,,和父母商量后最終選擇退婚,,和男友和平分手,同時把之前收的彩禮如數(shù)退給了夏某,。 然而,,分手的第二天,夏某全家人卻上門找小霞家的麻煩,不僅惡言相向,,還蠻橫地踹小霞家的門,,砸壞他們家的東西。 小霞和父母好不容易才讓夏某一家人離開,,同時心底暗暗唏噓,,幸虧把這個婚退了,長痛不如短痛,。 這樣蠻橫的人家,,如果小霞真的嫁過去,以后但凡有什么讓他們不如意的地方,,這家人不知道會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出來,。 小霞與夏某在農(nóng)村習俗下已經(jīng)訂婚,但并未進行結婚登記手續(xù),。 她發(fā)現(xiàn)男友的父親殘忍對待小狗,,并結合男友的暴躁脾氣,她擔心自己以后會遭受家暴,。因此,,決定結束和男友的關系。 網(wǎng)友們對她的行為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些網(wǎng)友認為小霞這樣做是過分的,,僅僅因為一只小狗就放棄婚姻,而男友的激動也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些網(wǎng)友則認為家暴是不能容忍的,,男友的暴躁脾氣可能是偽裝,一旦結婚就會讓小霞遭受更多的傷害,,小霞的做法是正確的,。 @阿瀾閑語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小霞的行為是合法的,。 盡管小霞和男友已訂婚,,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已經(jīng)成為夫妻關系。 根據(jù)民法典第1049條規(guī)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只有在完成結婚登記后才能確立婚姻關系。因此,,小霞仍然是單身,。 根據(jù)民法典第1046條規(guī)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在這種情況下,小霞選擇終止訂婚是合法的,,沒有任何問題,。 總之,小霞選擇終止訂婚是合法的,,無論從情感,、道德還是法律的角度來看,她的決定都應該得到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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