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即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如何判斷合同是否生效呢,? 《民法典》第502條第1款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般來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作為典型的民事法律行為,其生效應當具備一般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 1,、 合同當事人具備相應的締約能力,。自然人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備單獨締結合同的能力,。法人自成立之日起,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合伙企業(yè)自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后,,具有相應的締約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實,。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脅迫,、欺詐,、顯失公平的,是可以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無效,,如非法轉包和分包建筑施工合同,,就是因虛假的意思表示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因脅迫,、欺詐和顯失公平而訂立的合同,是可以撤銷的合同,。撤銷之前,,合同還是有效的。 3,、 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所訂立的合同無效,。如果并非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范,只是違反管理性規(guī)范的,,合同有效,。 4、 符合特定形式的要求,。有些合同需要采用書面形式的,,或者要有以一定行為的,合同方生效,。如自然人之間借貸合同,,以提供了借款生效。 一般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上述四個條件,。但是法律或者當事人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附期限合同和附條件合同,。 1,、 附期限的合同。期限是使合同效力發(fā)生或效力存續(xù)終止的時間,,可分為生效期限,、終止期限。生效期限是指合同發(fā)生效力的時間,,在期限未達之時,,合同不產生效力。終止期限是指終止合同效力存續(xù)的時間,,在期限未達之前,,合同生效,在期限屆達后,合同效力的存續(xù)終止,。 2,、 附條件的合同。條件是指使合同效力發(fā)生或者消滅的特定事實,,可分為停止條件和解除條件,。停止條件功能在于限制合同生效,只有當事人約定的特定事實出現(xiàn)時,,合同才發(fā)生效力,。解除條件的功能在于終止合同效力的存續(xù),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于終止,。 3,、 附條件的合同所附條件必須滿足:(1)、條件必須是將來會發(fā)生的事情,;(2),、條件須為不確定的事實;(3),、條件是當事人約定,,而不是法定;(4),、條件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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