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穿法蘭絨材質(zhì)的泳衣嗎?在19世紀,,這種厚厚的,、不暴露的材料是選擇去海灘的女性所期望的。 為什么,? 女式泳裝不是為了舒適或便于游泳,。相反,主要目的是盡可能覆蓋皮膚和體型,。 在公共場合展示你的身體是如此不謙虛,,以至于一些特別警惕的女性甚至租了一臺“淋浴機(bathing machine)”——輪子上的裝置,可以拖入水中,,允許女性跳進跳出而不被發(fā)現(xiàn),。 第一位挑戰(zhàn)法蘭絨泳衣并穿上更合身的衣服,露出手臂和腿的女性是安妮特·凱勒曼(Annette Kellermann),。 雖然安妮特因在波士頓的公共海灘上不雅的暴露而被捕,,但她開始了一場小型運動——改變了人們對泳裝外觀的看法。 到1910年,,文化正在發(fā)生變化,,盡管女性仍然必須保持謙虛,但她們可以自由展示手臂,,下擺長度可能高達大腿中部,。 然而,再高一點,,你可能會發(fā)現(xiàn)自己受到“泳裝警察”的罰款——警察在海灘上巡邏并測量女性沐浴者,!直到20世紀30年代,這條規(guī)則才減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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