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蘇軾《凌虛臺記冊》,行書,,六開(本幅六開十二幅),,作于宋哲宗紹圣四年(1097)。中國臺北故宮博物院,。嘉祐六年(1061年),,蘇軾出仕,,任鳳翔簽判。嘉佑八年(1063年),,鳳翔太守陳希亮在后圃筑臺,,名為“凌虛”,,求記蘇軾,,于是蘇軾便作了這篇《凌虛臺記》。蘇軾作為宋四家之首, 他對書法的貢獻是劃時代的,,他不僅具有個性鮮明的書法風格,,更重要的是他倡導出一代尚意書風。這種新書風張揚了人的個性,, 具有強烈的叛逆精神,。 釋文:凌虛臺記。國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終南,。而都邑之麗山者,。莫近于扶風。以至近求最高,。其勢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嘗知有山焉,。雖非事之所以損益,。而物理有不當然者。 釋文:凌虛臺記,。國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終南,。而都邑之麗山者。莫近于扶風,。以至近求最高,。其勢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嘗知有山焉。雖非事之所以損益,。而物理有不當然者。 釋文:此凌虛之所為筑也,。方其未筑也,。太守陳公,。杖屨逍遙于其下。見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墻外,。而見其髻也。曰是必有異,。使工鑿其前為方池,。以其土筑臺。高出于屋之危而止,。然后人之至于其上者,。 釋文:恍然不知臺之高。而以為山(原文山字遺漏,。于文末補上,。)之踴躍。奮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凌虛。以告其從事蘇軾,。而求文以為記,。軾復于公曰。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孤虺之所竄伏,。方是時,。豈知有凌虛臺耶。 釋文:廢興成毀,。相尋于無窮,。則臺之復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嘗試與公登臺而望,。其東則秦穆之祈年橐泉也。其南則漢武之長楊五柞,。而其北則隋之仁壽,。唐之九成也。計其一時之盛,。宏杰詭麗,。堅固而不可動者。 釋文:豈特百倍于臺而已哉,。然而數(shù)世之后,。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頹垣無復存者。既已化為荊棘禾黍丘墟垅畝矣,。而況于此臺歟,。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于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不足恃者,。而不在夫臺之存亡也,。既以言于公。退而為之記,。紹圣四年(西元一0九七年)三月十四日。軾在惠州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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