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第一種,指太陽陽明并病,,可以與《傷寒論》試解No.164中表里證兼具備,,里證為里實證時,先解表再攻里的定法規(guī)律互參,。說的是確診太陽陽明并病的患者,,表證未解且已傳陽明,既有表證癥狀(傷寒),,又有里證癥狀(嘔多,雖有陽明證),,這種情況遵循上述定法,,不可盲目攻之,應先解表再攻里(不可攻之),。第二種,,指太陽陽明合病或太陽病兼有陽明癥,可以與《傷寒論》試解No.33的葛根加半夏湯條文互參,。說的是確診太陽病的患者同時出現(xiàn)了嘔吐(傷寒),,雖然有陽明病的相關癥狀——嘔吐(嘔多,雖有陽明證),,仍然不可用攻陽明實之法,,而應該先解表,治療宜葛根加半夏湯處理,,表解后仍有里實再攻里(不可攻之),。第三種,,指少陽陽明并病,可以與《傷寒論》試解No.103中大柴胡湯條文互參,。說的是由太陽傳入少陽病層面而出現(xiàn)嘔吐頻繁(傷寒嘔多),,此時若還內(nèi)傳陽明出現(xiàn)陽明病相關癥狀(雖有陽明證),為少陽陽明并病時,,應在和解少陽的基礎上辨證用清熱(如白虎湯類)/瀉下(如承氣湯類)的方法,,不能只用攻實瀉下之法(不可攻之)。第四種,,指三陽并?。ㄌ柹訇栮柮鞑⒉。?/span>,,可以與《傷寒論》試解No.99,、《傷寒論》試解No.148中的小柴胡湯條文互參。說的是既有太陽病(傷寒),、又有少陽病(嘔多),、還有陽明病(雖有陽明證)的三陽并病,治療應從少陽入手(如小柴胡湯),,不建議攻下法(不可攻之)和發(fā)汗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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