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分析歷史辯證法的疑難,,我們將要嘗試著去解答個人的不滿與歷史的前進之間的關系,。因為現(xiàn)實的絕望而把一切都寄希望于未來,無論是改良的還是激進的,,我認為都是值得商榷的,。 如果要在哲學上學習辯證法的話,我覺得應該去學習黑格爾的《精神現(xiàn)象學》,,而不是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在自然界中“找”辯證法沒有意義,把辯證法作為一種絕對規(guī)律這實際上就和黑格爾《小邏輯》中的路徑一致了,。但我們不能像西方馬克思主義者那樣貶低恩格斯,,因為沒有恩格斯和列寧,馬克思主義可能就已經(jīng)被擺在圖書館里,,成為一小群知識分子自娛自樂的玩物了,。并且我今天所要討論的問題的很大一部分靈感來源是恩格斯的《德國農(nóng)民戰(zhàn)爭》。 黑格爾和馬克思都在歷史之中發(fā)現(xiàn)了辯證法——歷史是各個社會形態(tài)的依次交替,而每個社會“形態(tài)”實際上就是一對矛盾,,矛盾的雙方互為前提,、相互依賴,一方產(chǎn)生另一方,。因此社會形態(tài)體現(xiàn)為“整體”,,矛盾的各方都作為整體的一個環(huán)節(jié),通過自己與對方發(fā)生關系才能夠存在,。所以黑格爾講“本質就是關系”,,任何東西只有在聯(lián)系中才能夠發(fā)揮某種作用,而正因為如此它便是脆弱的,、必然毀滅的,,因為離開了這種關系,它便不能夠再發(fā)揮這樣的作用,。所以我們看到勞動在資本主義社會中體現(xiàn)為異化的,、枯燥的、奴隸般的工作,。而一旦脫離了資本主義的生產(chǎn)關系,,它便不再具有如此的性質。所以列寧說,,馬克思主義關注的不是抽象的勞動,,而是勞動的社會性質,也就是在什么社會關系中勞動,。所以辯證法的精神就是“真理即整體”,,沒有什么“人本性自私”一說,人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之中成為利己主義者的,。只要比較一下柏拉圖《理想國》中的城邦,、呂斯布魯克《精神的婚戀》中人對上帝的“愛”,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資本主義的“個人主義”和“利己主義”存在的時間是相當短暫的,。 黑格爾和馬克思的不同點往往被歸結于“是否是頭足倒立著的辯證法”,,也就是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的差別,而馬克思主義根據(jù)后者而成為”科學“的,。但在我看來,,單論對待資本主義社會之前的社會形態(tài)的態(tài)度,我認為兩個人并沒有絕對的高下,。用階級分析法分析歷史是很好的,,但用來分析歷史人物的動機卻是蹩腳的——不管是奴隸制還是封建制,莊子都要“曳尾于涂”,;這個在《資本論》第一卷分析希臘社會時也有論述,。而黑格爾和馬克思我認為他們二人最大的對立是體現(xiàn)在在《法哲學原理》和《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也就是如何對待現(xiàn)在所處的這個資本主義社會的問題上。就像恩格斯評價黑格爾,,說他用從帶有革命性的辯證法出發(fā),,最終卻回到了形而上學。因為黑格爾在評價過往時代時,,辯證法可以說發(fā)揮了非凡的革命性——每一個時代的矛盾最終都導致了社會的解體,,并且是從根基上的改變。但在面對普魯士王國時,,黑格爾陷入了庸俗的調和論和折衷主義,,他認為歷史已經(jīng)結束了,普魯士王國就是最好的,,社會中的矛盾是相互融洽的,。但馬克思卻在這個社會中發(fā)現(xiàn)了實現(xiàn)人類徹底解放的因素,。 到這里還沒有產(chǎn)生疑難,,疑難在于歷史的“主體”。我把它歸納為這樣一個問題——歷史是什么樣的人推動的,,是盲目的還是有計劃地被推動的,,歷史的結局是不是推動它的人想要的那個結局。總共是三個問題,。 在解釋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回答的問題是,,為什么歷史必須有“推動者”,,它為什么不是隨意,毫無方向的,。歷史有“主體”,,這個實際上我認為是“辯證的”歷史觀所必需的。就像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稱贊黑格爾第一次為歷史提供了一個“結構”,,實際上馬克思也為歷史提供了一個結構,。辯證法的歷史觀之所以能夠區(qū)別于過往的歷史觀,就恰恰在于一方面它認為歷史不依賴人的主觀隨意性,,同時也不是抽象的人性,。所以黑格爾講一個時代的人逃脫不了那一對矛盾,而馬克思講“至今的一切社會歷史都是階級斗爭的歷史”,。 黑格爾和馬克思實際上都回答了這些問題,尤其是后兩個問題,。并且他們對后兩個問題所提出的答案是基本上一致的。而第一個問題的解答我認為只有形式上的區(qū)別,也就是辯證法的“地基”的區(qū)別——是以生產(chǎn)力和生產(chǎn)關系為基礎的“唯物主義”的,,還是以絕對精神及其在自身中設定的矛盾為基礎的“唯心主義”的。 那么我們先“求同存異”,,看后兩個問題,。 首先,歷史不應該被視為擁有絕對的”鐵律“的,,他依賴于人們自己的探索。就算我們知道共產(chǎn)主義必將實現(xiàn),,我們也不能從明天開始就睡大覺,,然后等著它到來。我們每個人的活動對歷史的前進和發(fā)展都有自己的影響,,并且這種影響不是可以嚴格計劃的,。這個被黑格爾歸結為”理性的狡黠“,而在馬克思處則被表述為各個人追求自己目的的歷史(《神圣家族》),。其次,歷史的結局是它的“主體”所期望的那個結局,,但絕不是它的所有參與者,,或者說“現(xiàn)實的個人”所期望的結局。舉例來說,,農(nóng)民階級推動了法國大革命,,但最后的結局實際上沒有給農(nóng)民多少好處,而那個新生的社會也不是屬于農(nóng)民階級的社會,。那么從此處,,我們過渡向“主體”問題。因為要先分析“誰想要”,,再分析“他得到了嗎?” 這個主體在黑格爾處被認為是“自我意識”,,或者說“思維著的人”,。而在馬克思處是“階級”,或許簡單來說就是“生產(chǎn)著的人”,。這個“主體”不應該被理解為實存著的?,F(xiàn)實中沒有“純之又純的階級”、“純之又純的自我意識”,。一個工人可以有抽煙的習慣,、可以留殺馬特,、可以看肥皂劇,而這并不包含在關于“無產(chǎn)階級”的規(guī)定之中,。而在延安整風過程中,,我們講“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一個階級隊伍是成分非常復雜的,,不是一句“我信馬克思主義”就能夠建成的。 這個“主體”本身就包含著辯證法,,它指向著它的“客體”——社會形態(tài),。這個“主體”是一個“類”,而不是任何個人,,也不是個人的簡單湊合,,也不是一個隨便的利益群體。所以我個人的看法是,,在黑格爾和馬克思的歷史觀中“個人”,,或者說“真實的個人”對“歷史”并不重要。這個可以參考《精神現(xiàn)象學》上卷的“心的規(guī)律與自大狂”一章和馬克思的《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批判施蒂納的一章,。馬克思直接了當?shù)卣f,,只有小資產(chǎn)階級才會把個人的不滿與愿望作為歷史的動力,而不顧客觀的物質發(fā)展的需要,。當歷史發(fā)展到自己的關口,變革的愿望會成為一種共識,,但這本身包含著必然性在其中,,而必然性已經(jīng)變得不再考慮個人愿望了。 雖然“個人”對“歷史”似乎是不重要的,。但是黑格爾和馬克思都認為個人最終是能夠解放的,,歷史最終能夠實現(xiàn)人的自由發(fā)展。所以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同樣說,,階級(也就是那個“主體”)并不是什么“普遍利益”,,無產(chǎn)階級作為一個“階級”最終只是人實現(xiàn)徹底解放的中介。未來的社會并不是人人必須服從一種強制勞動的社會,,而是人人得以自由發(fā)展的社會,。 那么最終的疑難又回到了我在《酒神節(jié)的不和》中提出的那個問題——難道我們就看著干著急?就像加繆所說的,,時間支配我們,,尤其在暗淡無光的歲月里,尤其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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