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九年(1870)農(nóng)歷七月二十六,,兩江總督馬新貽例行檢閱軍隊完畢后,在親兵簇擁護衛(wèi)之下,,由校場緩步返回官署,。 但行至半路,突然有人攔路鳴冤,,馬新貽接過遞來的狀子正準備仔細閱覽,,不料身后又有一人突然暴起。 此人左手抓住馬新貽衣襟,,右手從靴筒中抽出匕首,,以迅雷之勢狠狠捅向了總督大人的右肋,事發(fā)突然,,左右毫無防備,,刺客一擊得手,馬新貽當場倒地,,痛苦呼救:“我已被刺,,速拿兇手”。 奇怪的是,,刺客行兇后竟毫無畏懼逃匿之意,,拋下兇器后朗聲高呼:“養(yǎng)兵千日,用在一朝,,刺馬者張汶祥,!”隨即束手就擒。 馬新貽遇刺后,,侍衛(wèi)急忙用門板將其抬入總督府內(nèi),,此時總督大人已面如金紙,、氣若游絲。更令眾人揪心的是,,仔細探查傷口才發(fā)現(xiàn),,刀入肋深達三寸,但創(chuàng)面并未有多少出血,,反而是傷者口中卻有鮮血不斷涌出,。 顯然匕首已刺破內(nèi)臟,按照當時的醫(yī)療條件和救治手段,,這種致命傷幾乎已經(jīng)宣告了馬新貽的死刑,。 聞訊趕到的郎中見此情狀亦是束手無策,明知已藥石無靈,,混亂中甚至連巫蠱符箓都拿來死馬當活馬醫(yī)了,。 但最終生命垂危的馬新貽并沒有迎來奇跡,在痛苦煎熬中掙扎了一晚,,勉強口述遺疏后,,于次日下午二時不治身亡。 馬新貽遇害,,是清朝立國200多年以來,,第一起最高級別官員被刺事件,堂堂欽命兩江總督,,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街被刺身亡,。 “刺馬案”爆發(fā)后,朝野震動,,舉國嘩然,慈禧太后更是怒不可遏,,連下四道諭旨,,兩度委派欽差,勢要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只是隨著調(diào)查的展開,,案情卻愈發(fā)撲朔迷離。刺客的行兇動機何在,?案件幕后又是否牽涉其他人員,?刺殺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背后又到底隱藏了多少秘密,?帶著這些疑問,,讓我們一起走進號稱清末四大奇案之首的“刺馬案”。 接任兩江卻形同催命馬新貽,,山東菏澤人,,道光丁未二十七年(1847)進士,。丁未年這一科,堪稱是晚清科舉的龍虎榜,,除馬新貽之外,,更涌現(xiàn)了李鴻章、沈葆楨,、郭嵩燾,、張之萬(張之洞堂兄)等一批煊赫重臣。 李鴻章 科舉高中之后的馬新貽,,歷任安徽建平知縣,、合肥知縣、安徽按察使,、布政使,、浙江巡撫、兩江總督,。 為官期間,,其政績突出,官聲極佳,,且深受地方民眾愛戴,。可以想像,,如果一切正常,,馬新貽這樣造福一方的官員,假以時日極有可能像同榜進士李鴻章一樣,,成為晚清舉足輕重的人物,。 但所有的猜想,卻都終止于1870年夏天,,那一場猝不及防的謀殺,。 早在“刺馬案”發(fā)生之前兩年,1868年9月,,馬新貽在赴任閩浙總督的途中,,忽然接奉廷寄,將其調(diào)任兩江總督,,而對于朝廷突然而至的人事任命,,馬新貽卻似乎早有心理準備。 因為就在不久之前,,馬新貽奉旨進京請訓,,向慈禧太后請安,君臣二人曾在養(yǎng)心殿中有過一番長時間的密談。 隨后便有了馬新貽赴閩中途改派兩江的諭旨,??梢娫诋敃r的會面中,慈禧已經(jīng)向其透露了調(diào)任兩江之意,。 兩江總督下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軍政民務,,其管轄范圍盡是江南富庶之地,,朝廷賦稅來源。 因此兩江總督在清朝九大總督中的地位舉足輕重,,僅次于負責拱衛(wèi)京畿,、號稱“疆臣之首”的直隸總督之下。 按理說慈禧能委以如此重任,,朝廷對其認可信任和欣賞之意非常明顯,,對于此時的馬新貽而言,改任兩江,,無論如何都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情,。 但馬新貽接下來的表現(xiàn)卻極其反常,在那次君臣長談后,,當他從養(yǎng)心殿出來時,,已是大汗淋漓,朝服濕透,、驚恐萬狀,。 究竟是怎樣的對話內(nèi)容,會讓馬新貽如此恐懼,,甚至將榮寵加身的兩江總督視作洪水猛獸和催命符箓,? 隨后馬新貽返回菏澤老家祭祖時,更反復叮囑其嗣子馬毓楨,,若自己在兩江任上遭遇不測,,千萬不可進京告狀,唯有忍氣吞聲方能得以自保,。 莫非馬新貽早已預料到自己的命運,而且更深知幕后的勢力即使是自己這種慈禧欽點的封疆重臣都無法撼動,? 種種蹊蹺暫且按下不表,,讓我們先回到案件本身。 迷霧纏身的行刺之人刺馬案雖事發(fā)突然,,但好歹兇手被當場擒獲,,只要嚴加審訊,似乎也不難弄清楚其中的來龍去脈。 命案發(fā)生之后的第三天,,即七月二十九日,,同治帝及慈禧太后連發(fā)四道諭旨,讓江寧將軍魁玉督同各司,、道官員趕緊嚴訊,,“務得確情,盡法懲辦”,。 可誰知刺客雖然對刺馬一事供認不諱,,但關于行刺目的和背后主使卻一問三不知,唯一交代的僅僅是自己名叫“張汶祥”,,河南人氏,。而通過觀察,這個刺客操著湖北口音,、不食豬肉(極可能是回民),,說明就連最基本的籍貫問題,都是其信口胡謅的,。 經(jīng)魁玉再三審訊,,也沒有獲得任何有用的信息,即使將其妻兒綁縛堂前,,受刑于側,,嫌疑人卻依然守口如瓶。 而每每詢問至關鍵處,,張汶祥不是閃爍其辭便是顧左右而言他,,一會說馬新貽暗通回匪,自己是為天下除害,,一會又說與馬新貽過往結有冤仇,,自己刺馬僅是出于私怨。 刺馬案撲朔迷離背后又牽涉重大,,主審官員均以“唯恐嫌犯未正典刑而暴斃獄中”為由,,在審訊過程中雖是威逼利誘,卻始終未對張汶祥用刑,,只是一再“晝夜熬審”,,寄希望于反復消磨時間,來獲得想要的結果,。 要知道張汶祥既然敢束手就擒,,顯然早已抱定必死之心,大刑伺候都未必會老實交代,,此時兇手既能免受皮肉之苦,,就更是肆無忌憚了,。 張汶祥“堅不吐實”,案情一直無法取得突破,,而民間對刺馬的緣由,,卻迅速催生出了諸多版本,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而更令人生疑的是,就在馬新貽遇害不久,,案件仍在審理之時,,各大梨園行中便有戲文相繼上演。 舞臺演繹中,,馬新貽,、張汶祥、曹二虎本是異性兄弟,,因馬新貽見色起意,,與曹妻暗中勾搭成奸,才導致張汶祥最終對其痛下殺手,。 這種馬新貽“漁色負友”的論調(diào),,不僅在當時廣為傳播,在后世也是大行其道,,甚至連李連杰主演的電影《投名狀》中,,也借鑒和繼承了這種說法。 當然,,這種“桃色仇殺”的推斷,,極有可能是某種力量在背后指使,并加以散播,,用來混淆視聽,,并且丑化、污蔑死者,。 首先,,馬新貽在臨終遺疏中曾明確表示“突有不識姓名之人,以利刃刺臣右脅肋下”,,說明二人此前素未謀面,。 而且就在馬新貽身亡后,其妻不久便“墜金自盡”,,試問如果馬新貽是個好色之徒,,那么他夫人怎么可能為其殉情? 江寧地方官員審理多日卻毫無頭緒,,魁玉只能無奈地上奏表示“拿獲行刺之兇犯,,始則一味混供,……而訊其行刺之由,,尚屬支離狡詐,。” 這樣的推脫,、敷衍之詞,,顯然無法令朝廷滿意,案件審理一個多月后的九月五日,,中樞再次下旨,,委派張之萬為欽差,馳赴江寧,,專事督辦刺馬一案,。 只是從張之萬開始,整個刺馬案的高潮,,才正式展開,,一幕幕更加詭異而耐人尋味的“表演”,也相繼發(fā)生了…… 審案人員的怪異表現(xiàn)其實早在張之萬赴寧之前,,清廷在八月初即率先委派當時的直隸總督曾國藩接任兩江,,同時調(diào)查“刺馬案”。 而曾國藩此時正深陷“天津教案”中焦頭爛額,,朝廷也任命了李鴻章接替他的直隸總督,,并接手曾國藩處理教案的善后工作。 按常理而言,,借此機會迅速逃離津門,,正是曾國藩求之不得的,誰知湘軍主帥竟百般拖延,,先是以身體抱恙為由,,請求開缺,朝廷不允,,其后又強行賴在天津長達三個月之久,。 這才有了后來朝廷臨時委任張之萬為欽差,先行赴寧的圣旨,。 而皇命在身的張之萬似乎也不著急,,八月十日下的圣旨,欽差大人直到九月下旬才不緊不慢地抵達南京,。 輪到張之萬親自審理時,,依然延續(xù)了先前江寧地方官員的工作作風,只是一味“熬審”,,并未使用任何突破常規(guī)的審訊手段,。 結果當然不出所料,,張汶祥繼續(xù)裝瘋賣傻,開口便只求速死,,熬審則一言不發(fā),,實在糊弄不過去了,便前言不搭后語的胡亂編造,,時常導致口供前后矛盾,,篡改、翻供的情況更是層出不窮,。 從九月底到十二月初,,朝廷對張之萬的審訊速度和調(diào)查結果都極其不滿,多次下旨斥責,,張之萬被逼無奈,,最后于十二月中旬具折上奏,查明的結果是: 張汶祥出身捻軍,,又復通海盜,,因馬新貽在浙江巡撫任上剿殺其同伙甚多,再加上其妻羅氏受人蠱惑誘逃,,張汶祥曾“攔輿呈控”,,而馬新怡未準審理,因此懷恨在心,,進而報復行刺,。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關于此案是否牽涉幕后之人,,欽差大人的調(diào)查結果竟然是“無另有主使各情,,尚屬可信”。 “尚屬”一詞,,代表“姑且算是”,,如此人命關天的要案,是非真相,,自是非黑即白,,哪來的模棱兩可? 這樣的含糊表態(tài)顯然無法讓朝廷滿意,,隨即再次下旨督促曾國藩抓緊就任兩江審案,,同時,另派老成持重的刑部尚書鄭敦謹為欽差大臣赴江寧復審,。 鄭敦謹素以鐵面無私,、剛正不阿而聞名,在江寧審案也是兢兢業(yè)業(yè),、一絲不茍,。只是兩江總督曾國藩卻表現(xiàn)得相當散漫,,整個過程均是冷眼旁觀、一言不發(fā),。 最終,,此前審理近半年卻毫無頭緒的刺馬案,在曾國藩回任兩江后不到一個月,,在大部分人的“默契配合”下,很快便有了最終定論,,曾國藩與鄭敦謹“照魁,、張原奏之法奏結此案”。 但并非所有人都保持了沉默,,共同參與審案的江寧布政使孫衣言,、江寧鹽法道袁保慶,二人均系馬新貽心腹,,對于刺馬案疑點重重而倉促結案極為不滿,。 審理過程中孫衣言更多次抗議對嫌犯用刑,無奈人微言輕,,主審者無論魁玉,、張之萬還是鄭敦謹、曾國藩對其建議均充耳不聞,,這也直接導致了孫,、袁二人事后拒絕在結案奏折上簽字畫押。 但無論如何,,同治十年(1871)三月二十六日,,諭旨結案。四月四日,,張文祥以謀反大逆律問罪,,處凌遲之刑,摘其心于馬新怡墓前致祭,。 此案過后,,欽差鄭敦謹并未回京復命,而是以抱病為由,,徑直返回原籍,,而且此后終其一生,都再未涉足官場,。 謎案背后的合理推測命案發(fā)生曲折離奇,、審理過程又諸多蹊蹺,下面就讓我們以案件發(fā)生的時間順序,,結合史料進行合理的分析與推測: 據(jù)馬新貽嗣子馬毓楨回憶,,其父曾親口透露,,1868年那次養(yǎng)心殿的密談,慈禧透露將要將其調(diào)任兩江,,而此行的目的,,便是要徹查四年前,湘軍攻破天京后,,是否如外界傳聞貪墨太平天國巨額財富,,以及有無其他不法行徑。 要知道,,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十年有余,,最終湘軍圍城苦戰(zhàn)兩載方得攻破。而1864年后,,兩江總督一直被曾國藩把持,,江寧也一直是湘軍的地盤。此時突然調(diào)非湘軍系的馬新貽接任,,同時還肩負查案的秘密任務,,這無異于在湘軍的心臟插刀。 這也是為什么密談后馬新貽驚恐莫名,,甚至早早便預料到自己將遭遇不測的原因,。 平定太平天國后,曾國藩為避免猜忌,,立即主動大幅裁撤湘軍,,結果清廷不僅將其調(diào)任直隸加以監(jiān)視,更變本加厲在江寧安插眼線,。 況且太平天國的財富問題,,本就是一筆糊涂賬,徹查之下,,誰又能保證全身而退,? 湘軍立下不世之功于前,曾國藩順從與忍讓于后,,如此種種卻并沒有換來統(tǒng)治者的推心置腹,,而且接下來的調(diào)查又很有可能會侵害整個湘軍集團的利益,這種背景下,,于情于理,,湘軍上下都不會坐視不理。 而馬新貽無非就是充當了清廷和湘軍之間角力的棋子罷了,,這一點,,慈禧和曾國藩清楚,當事人馬新貽更是心照不宣。 這就是刺馬案背后的真實動機,,而至于兇手張汶祥本人,,無非就是借刀殺人的工具而已。 其行刺之后如果逃脫,,那么命案的既得利益者湘軍,,必定難逃干系,反而是行兇后束手就擒,,并一人承擔全部后果,,這場蓄謀已久且暗藏玄機的刺殺便成為了私人恩怨。 只要其一口咬定無人指使,,那么湘軍殺人立威的陰謀就堂而皇之地變成了陽謀,。不得不說,這也正是策劃此案者的高明之處,。 而審案官員都不是傻子,其中原委稍微想想恐怕都能猜測一二,。一旦動用酷刑,,但凡人犯招架不住,吐露實情,,牽扯出幕后的主謀,,相當于將朝廷和湘軍的暗中矛盾公開,誰又會愿意當這個出頭鳥,? 鄭敦謹為官多年,,赴寧之初便已聽聞刺馬案背后并不簡單,眾多朝臣均避之唯恐不及,,曾國藩又擺這種“懶政”的反常表現(xiàn),,再結合參與審案的地方官員,各種含糊其辭的調(diào)查結果,,鄭敦謹大致也能猜測出刺馬案背后所隱藏的一些端倪,。 有些事,其實并不需要什么水落石出的真相,,需要的,,恐怕只是一個讓所有人臉面上都過得去的“交代”罷了。 而刺馬案背后真正的主謀,,也許并非曾國藩本人,,因為當時湘軍主帥正忙于應付“天津教案”,焦頭爛額無暇分身,。 但如此重大之事,,即使他沒有直接參與,至少也是知情人,幕后的策劃實施者也必然得到曾的首肯才敢行動,。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命案發(fā)生后,,面對朝廷下旨催逼,曾國藩卻一再遷延,,拒不赴任,,同時在審案當中出工不出力的反常表現(xiàn)了。 至于真正的買兇殺人者,,其實已不重要了,,此人必然出自湘軍高層,且與曾國藩關系莫逆,。 非要猜測的話,,最大嫌疑者非黃翼升莫屬,此人一生追隨曾國藩,,多次由其薦舉任職,,馬新貽被刺時,黃翼升任長江水師提督,。補充一句,,曾國藩病故后,黃翼升旋即以類似“莫須有”的罪名被革職,。 但馬新貽是慈禧親自任命的封疆大員,,大庭廣眾之下,就這樣不明不白的遇害,,朝廷臉面無光,,自然要擺出一副徹查到底的樣子。 但實際上統(tǒng)治者也不愿意在明面上真的和龐大的湘軍集團撕破臉皮,,畢竟時局堪憂,,處處還要倚仗曾國藩。 況且從上到下各級參與審理的官員對案情均眾口一詞,,再查下去結果恐怕也不會有任何區(qū)別,。倒不如見好就收,借坡下驢,。 所以從最后清廷被迫承認曾國藩等人的審理結果來看,,也算是一種變相的妥協(xié)。 而馬新貽遇刺,,曾國藩隨即從直隸回任兩江,,此后兩江總督的寶座就一直掌握在湘系的手中,朝廷也再未強求將此“燙手山芋”委任他人,,各中緣由不言自明,、耐人尋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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