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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60年代的她也是緊跟步伐,,響應(yīng)號召,下鄉(xiāng)成為了女知青,為祖國的建設(shè)作出了自己的貢獻,。事后雖然經(jīng)過多方偵查,,也抓住了幾個嫌疑人,,但嫌疑人要么沒有作案時間,要么最后翻供,,因此從70年代至今,,這起案件一直懸而未決。因為這起案件非常奇怪,,也很神秘,一直以來也是頗受關(guān)注,,許多人都想破解其中的秘密,。那么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這段歷史,看看能否從中找出蛛絲馬跡,。朱梅華,,出生于1953年,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上海人,。雖然家庭不算大富大貴,,但父母都有穩(wěn)定的工作,而且也都是知識分子,,尤其是母親還是一位黨員,,因此小華從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用知書達理,,溫文爾雅來形容也不過分,。再加上她從小就天生麗質(zhì),如果放在古代,,也不輸一些大家閨秀,。時光荏苒,小華也是逐漸長大,,到了17歲時中學畢業(yè),,準備繼續(xù)升學。其實這也是最為正常的選擇,,除非一些非常落后的地方,,因為家里窮,父母希望孩子早早出來干活,??稍诔鞘欣锏暮⒆樱绕涫切∪A這樣的家庭,一般都會繼續(xù)讀書,。不過當時國家號召“中學生要下鄉(xiāng)安置”,。為此小華響應(yīng)號召,于1969年來到了云南西雙版納,,成為了一名女知青,。當時的知青都要參加一些建設(shè),因為云南地處邊境,,因此需要在當?shù)匦藿ㄒ恍┸娛略O(shè)施,。在此后的4年時間里,小華任勞任怨,,和其他知青的關(guān)系也都很好,,期間父母還來看望過她一次。可是讓父母想不到的是,,這一次見面竟然成了永別,。事情發(fā)生于小華下鄉(xiāng)的第四年,也就是1973年4月份的一個陰雨天的夜里,。當時小華因為內(nèi)急想要上廁所,,本來想讓同寢室的朋友一起去,但朋友要給家里人寫信,,于是小華只能自己前往,。當時的條件比較艱苦,廁所距離連隊宿舍大概100米左右,,小華只能拿著雨傘冒雨前去,。可小華出去沒多久,天上的雨下得更大了,,而小華也遲遲不歸,。因為小華的宿舍距離廁所最遠,室友覺得小華可能因為雨大無法返回,,就到了靠近廁所的其他女生宿舍湊合一宿,。第二天天亮之后,大家紛紛起床,,大雨也已經(jīng)停止了,。領(lǐng)導馬上組織大家尋找,,可整整找了好幾個小時,,甚至把連隊里的警犬也全都用上,將方圓十里也都找了一個遍,,最終也沒有找到小華,。這非常奇怪,,一個大活人怎么就憑空消失了?就算是遇到了危險,,也應(yīng)該活要見人,,死要見尸才對。當然大家沒有放棄尋找,,在整整尋找了90多天之后仍然是一無所獲,,唯一找到的只有廁所旁小華的一雙鞋子。知青失蹤不是小事,,公安部門也是在第一時間就加入了尋找的隊伍,,尋人啟事,周邊村落排查,,警犬進山搜索,,總之能用的辦法全都用上了。尋找小華下落的同時,,公安部門也展開了調(diào)查,,如此大規(guī)模地尋找都找不到,小華很可能已經(jīng)遇害,,也就意味著是一起刑事案件。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件事情的影響也越來越大,,甚至連國家的知青辦公室以及昆明軍區(qū)都派出專人參與尋找和調(diào)查。因為二人之前曾因為瑣事吵架而分手,,此后前男友還做出過一些過激的行為,比如在火柴盒上寫了“燒死朱梅華”的字樣,,因此前男友就成為重點懷疑對象,。可是經(jīng)過審訊后發(fā)現(xiàn),前男友似乎并沒有作案時間,,因為案發(fā)的這天夜里,,前男友雖然也有上廁所,但因為雨大,,就在墻根解決了,,所以前后也就一兩分鐘就返回了宿舍。前男友沒有作案時間,其他知青相互都有證人證明,,這起案件也就陷入了被動,。在此后2年時間里,雖然警方依舊努力偵查,但依舊沒有突破性的進展,。其實這不怪警方,,因為當時雨大,包括腳印,,氣味等至關(guān)重要的證據(jù),,都被大雨清洗干凈,尤其是腳印,,且不說被雨水砸得無法辨認,,第二天組織找人的時候被大家來回踩踏,也已經(jīng)無法分辨,。 不過2年后的一起強奸案,,讓這起失蹤案似乎看到了曙光。當時連隊里的指導員因為強奸了自己的侄女被告發(fā),,這馬上引起的警方的關(guān)注,。之前的調(diào)查方向一直都在知青的身上,對于連隊里的干部并沒有太多的勘察,。于是警方馬上展開詢問,,果然從這名指導員的口中得到了“真相”。原來他早就對小華的年輕貌美有所垂涎,,案發(fā)時他恰巧遇到小華,,于是就動了歪心思,結(jié)果遭到了強烈的反抗,。惱羞成怒地指導員就用自己的胳膊從后面勒住小華的脖子,,不一會兒小華就咽氣了,為了不被發(fā)現(xiàn),,他將尸體埋入了連隊的豬圈下,。可奇怪的是,連隊的豬圈被警方挖了個底朝天,,都沒有找到小華的尸體,。不過就在警察感到奇怪的時候,另外一位女知青也告發(fā)這位指導員,,原來她也曾經(jīng)遭到過其騷擾,,幸好她最終逃脫,這才免于一劫,。有了指導員自己的口供,,加上另外一位女知青的指控,雖然沒有找到實際的證據(jù),,也足以上交法院審理,。 不過真的到了法庭之后,,指導員卻矢口否認,全盤否決了自己之前的說法,,并指責對方是屈打成招,,并非是真實情況。在沒有實際證據(jù)的情況下,,嫌疑人又翻供,,使得案件又回到了原點。此后再也沒有找到過其他的證據(jù),,這起失蹤案就這樣成為了懸案直至今日,。不過為了紀念朱梅華同志,最后大家為她修了一座墓,,曾經(jīng)的朋友也時常會前往祭拜,。這段歷史雖然已經(jīng)塵封了幾十年,但仍然有許多人想要破解其真相,。許多人在看完整個案件的過程后,,認為指導員似乎就是兇手,是他殺害了小華,。不過既然都已經(jīng)承認,,為什么挖不出尸體?從古代許多冤案來看,,確實有屈打成招胡亂招認的情況,。比如唐朝張公謹辦理的“馬全殺人案”,張公謹因為有事在外,,縣衙的事務(wù)由代理縣令管理。結(jié)果當時發(fā)生了一起命案,,嫌疑人馬全被代理縣令屈打成招后,,就胡亂說了一個埋尸地點,結(jié)果被兇手得知,。好在此時張公謹回來了,他發(fā)現(xiàn)泥土有問題,,這才幫助馬全洗脫了嫌疑,,并抽絲剝繭最終將兇手繩之于法。回過來看此案件,,如果指導員真的是兇手,,在刑訊逼供之下,肯定會說出埋尸地點,,這樣就可以不受罪了,。如果他不是兇手,,也只能胡亂招認,起碼當時可以停止刑訊,,讓他緩一緩,。那么在沒有新的發(fā)現(xiàn)之下,,這起案件也只能成為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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