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年間,,福建省連江縣鳳城鎮(zhèn)有位孫勝的賣貨郎,十五六歲左右,,每日走街串市的賣些胭脂水粉,、針線等物件。此人性情開朗,,聰明伶俐,雖賣貨有些辛苦,,但也樂得其中,,豐衣足食。 這天,,孫勝來到縣城北門的東大門巷子,,邊搖撥浪鼓邊吆喝買賣。這個地方的居民雖是住在縣城之中,,但商販,、夫役等出身人較多,很多人家境相對清貧,,所以這巷子的人喜愛買一些物超所值的小物什,,所以孫勝隔三差五回來此地買賣,。 跟平時一樣,孫勝在街上叫賣,,不出多久,,箱子里的小物什都賣得差不多。賣完貨后他摸了一下錢袋子,,發(fā)現(xiàn)賺了不少銅錢,,心中自是高興。經(jīng)過點心攤又給母親購買了一些軟和糕點,,便往家趕,。 誰知,剛到糕點攤子,,還沒購買,,便聽到旁邊有聲嘶力竭的吵罵之聲。原來是隔壁的小酒館傳來,,近處一看,,是常在東大門巷子擺攤賣水果的李老漢,因今日早早收攤,,便約了幾個朋友,,來此小酌。 幾人坐下點完菜后,,便開始吆喝起來,。小酒館門庭若市,城里各類人都會來此喝一杯,,自然不乏混混夾在其中,。 幾人在杯酒言歡過程中,李老漢的錢袋早已被館中的小混混偷偷摸走,,一直未覺,,直到結(jié)賬才發(fā)現(xiàn)丟失。其他幾個人見狀,,怕讓自己結(jié)賬,,各自找理由離開了。 李老漢此時已喝醉,,神志些許不清,,覺得自己是在酒館就是錢包,掌柜的就得負(fù)責(zé),于是借酒勁跟掌柜的爭執(zhí)起來,。掌柜的做生意這么多年什么人沒見過,,李老漢不交錢反在這耍無賴,自然惱火,,便讓伙計把他送上衙門了 雙方互不相讓,,孫勝買糕點路過此處也來瞧熱鬧,發(fā)現(xiàn)是東大門擺攤賣水果的李老漢,,二人打過幾次照面,。見一群人圍著李老漢,便擠進(jìn)去看到底什么情況,。 李老漢見是在巷子中販賣的孫勝,,就把事情說了一遍。只是此時自己沒了錢財,,確是理虧,。孫勝聽完便幫著他付完酒錢,二人離開了酒館,。李老漢自然是感激萬分,,并稱下次見面一定把錢還上。 幾日后,,孫勝又來此處賣貨,,李老漢見他來了抓緊把錢還與他,并聲稱一定要請他喝酒,。喝酒過程中,,李老漢發(fā)現(xiàn)這個小伙子年輕力壯、身體結(jié)實,,還沒定親,,便有了將女兒娟娘嫁給他的意思。 幾杯酒下肚,,李老漢開始試探孫勝,,聽到此事,孫勝只是喜出望外,。于是喝完酒后,二人前去李老漢家中見娟娘,,孫勝見到娟娘出落得美艷妖嬈,,自是喜不自勝。 就這樣,婚事被定下來,,孫勝抓緊回家告訴母親,。娟娘雖不情愿,但也不敢忤逆父親,,三個月后,,二人舉辦婚事?;楹蠖诉^得甚是和睦,。 滿月之際,按照習(xí)俗,,新娘要回娘家小住幾日,。娟娘對丈夫說早年有個算命的說過,新婚后她必須回娘家住滿一個月,,否則父親二人必有大災(zāi),。孫勝自然沒有懷疑,并稱住滿月后就來接她,。 一個月時間已到,,孫勝一早就來接妻子?;丶視r,,娟娘帶了一個木箱,孫勝只覺沉重,,以為是妻子的個人物品,,便為多言。 新婚燕爾,,一月之久,,孫勝自是魂牽夢繞。如今妻子歸來,,早已按耐不住心中欲望,。只是當(dāng)晚,孫母在外乘涼,,卻聽到房門被踢,,兒子披頭散發(fā)地跑出來,轉(zhuǎn)眼間沒了蹤影,。 孫母自是心慌,,找來鄰居幫忙尋找。在河邊竟發(fā)現(xiàn)了兒子的衣服,只是不見兒子蹤影,。婆媳二人痛苦不已,,以為兒子被河水沖走,托人打撈尸體,,多天都無消息,。只能為兒子立個衣冠冢。 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新婚不久兒媳守寡,,不忍心便勸兒媳改嫁,并托人選了一戶人家,,只是娟娘卻不同意,,聲稱為丈夫守寡。半年后,,娟娘母親來告訴她,,同街的張玉愿娶她為妻,娟娘猶豫再三還是答應(yīng)了,。 兒媳改嫁,,孫母雖是心酸,但也同意,,并為她置辦一些嫁妝,。只是孫勝有個表弟在縣衙當(dāng)差,得知表哥跳河自殺卻未見尸體,,舅母為表嫂尋找新人家并未同意,,如今卻嫁給娘家熟識之人,深覺可以,,便將此事告知縣令大人,。 縣令聽后也覺此事蹊蹺,既想尋死為何還能脫衣自殺,?再說新婚不久,,二人正是濃情蜜意之時,為何會自殺,。于是傳來娟娘和張玉審問,。 如此一審,事情明了,。原是娟娘未出嫁前就與張玉鬼混在一起,,只是這張玉喜好賭博,,又無正經(jīng)營生,李老漢堅決不同意女兒跟其在一起,。所以,娟娘只能回門之時暗自茍且,。一月之期將至,,二人難舍難離,最終定下殺人計策,。 孫勝來接娟娘時,,張玉提前藏在木箱之中,趁夜爬出來,,將孫勝殺死,。穿上孫勝的衣服,披散頭發(fā)來至河邊,,做出跳河自盡的假象,。從另一處上岸后,便回去把孫勝埋于后院的果樹下,。 縣令派人前去后院挖掘,,果然從樹下挖出尸體。真相大白,,娟娘,、張玉因殺人罪判處死刑。 至此,,一樁民間奇案,,就此破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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