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緒年間,,北直隸順德府邢臺縣崖路村有個書生叫李軍。李家世代土里刨食,、農(nóng)耕為業(yè),,因此家境較為貧寒。 19歲的李軍雖已娶妻,,卻每日泛舟書海,,因此手不能擔(dān)擔(dān),肩不能提籃,。家中一應(yīng)春種秋收,,皆由父母操勞。好在李軍妻子王氏賢孝,,又出身農(nóng)家,,因此爽利能干,照料屋里屋外都是一把好手,。 李老漢雖然辛苦忙碌,,但一應(yīng)活計卻從不讓兒子幫忙,。他希望李軍能專心致志、潛心攻讀,,將來考取個功名富貴,,也好改換門庭、光宗耀祖,。 怎奈,,李軍苦讀多年,卻童子試屢考不中,,竟連個進學(xué)秀才的出身也沒到手,。幾經(jīng)消磨,李軍常常自嗟自嘆,,卻也漸漸淡化了求取富貴功名之心,。 光緒十一年(1885年)秋,李老漢患風(fēng)疾去世,。家里沒了頂梁柱,,李軍農(nóng)活又干不來。數(shù)畝地的秋收莊稼,,在親戚,、鄰里幫助之下,才算勉強收割回來,。 考取功名無望,,莊家把式又干不了。無奈之下,,李軍與母親,、妻子數(shù)度商議之后,便想到府城投靠舅舅,,跟著學(xué)些買賣經(jīng)營之道,。計議已定,李軍辭別家人前往順德府城投親去了,。 三個多月之后,,李軍從府城寄來書信,告訴母親和妻子王氏:他到府城后一切順利,,舅舅讓他在自家米糧店當(dāng)了賬房先生,,平日里計算收支、照看店鋪,,手下還管著兩個小伙計,。 李軍在信中,,還特意叮囑母親、妻子,,讓她們不必耕作操勞,,自己會按時寄錢,,一應(yīng)生活開銷均有著落,!李母和兒媳王氏見信,欣喜異常,,心里的石頭總算落了地,。果不其然,此后每隔數(shù)月,,李軍都會按時寄些銀兩回家,,李母和王氏生活也漸漸有了起色。 話說這李母雖然有了兒媳,,早早成了婆婆,,但由于古時候女子出嫁都早,因此她也不過是四十多歲的年紀,。如今,,兒子逐月寄錢、自己生活無憂,,李母竟慢慢添了貪杯的習(xí)慣,。 兒媳王氏孝順,經(jīng)常為婆婆置酒備菜,。李母日日貪取杯中之物,,卻又每飲必醉,而且酒后亢奮,,責(zé)罵兒媳,、攆狗罵雞。王氏不堪其擾,,卻又不忍忤逆婆婆心意,,便時常委婉勸說她身體為重、飲酒適量,。 哪知,,王氏的幾句良言相勸,卻徹底惹惱了李母,。李母不僅怒罵兒媳以下犯上,、不守婦道,,更是逢人便說王氏忤逆不孝。而且,,從此以后,,李母喝酒次數(shù)不減反增,醉酒之后更是大吵大嚷,、痛罵兒媳,。不明就里的街坊鄰居,還以為是王氏與婆婆爭競,、吵鬧,,更加誤會王氏忤逆不孝! 話說深秋的一天傍晚,,李家突然傳出了兒媳王氏的嚎哭之聲,。街坊鄰里趕來一看,只見李母面色青紫,,已經(jīng)倒在床上絕氣身亡了,。此時,王氏正跪在李母身前,,撫尸大哭,。眾人詢問緣由,王氏只說自己為婆婆備好酒菜,,便回屋去納鞋底,。哪知一個時辰后,她過來收拾碗筷,,卻發(fā)現(xiàn)婆婆身死,。 眾人見出了人命官司,又見李母面容似有中毒跡象,,情知非同小可,,便趕緊派人到縣衙報官??h令楊雷乃是一介清官,,聞訊親來現(xiàn)場勘查。 兩個仵作驗尸之后,,前來回稟楊縣令,,確認死者系中毒身亡,并在酒杯中發(fā)現(xiàn)了疑似鼠藥的殘留物。楊縣令見李家無有他人來過,,李母又系中毒而死,,便懷疑是兒媳王氏所害。再訪查街坊四鄰,,俱言王氏忤逆婆婆,,不夠賢孝! 到此,,楊縣令基本鎖定,,王氏便是毒死婆婆的兇手!因此,,他令人將王氏押回縣衙,,準備再詳加審訊。哪知,,王氏來至縣衙大堂,對害死婆婆之事供認不諱,,只求速死,。 王氏的果決態(tài)度,倒是大出楊縣令意料之外,。楊雷不由得仔細端詳起來,,只見王氏眼神清亮,言語行止和善端莊,,不似殺人越貨的惡婦模樣,。 楊縣令頓時疑惑起來,便在堂上追問王氏,,與婆婆究竟有何冤仇,?王氏涕泣說道:“我與婆婆并無冤仇,但婆婆確是被我所害,,民女只求一死,!”說罷,無論楊縣令再追問什么,,王氏都是再不多言,,只稱自己是殺人兇手,情愿抵命,。 此案審到如此程度,,若是換作其他官員,怕是早就定了王氏死罪。但楊縣令卻心細如發(fā),,對命案審理格外慎重,,他覺得王氏講不出殺人動機,卻只求速死,,似乎有意要隱瞞什么,。 為此,楊縣令命人將王氏暫且收監(jiān),,擇日再審,。同時,他秘囑身邊的一個得力衙役,,讓他回家交代妻子去做一件事情,。 話說王氏押入大牢的第二天,一個披頭散發(fā),、渾身是血的女子也被關(guān)了進來,。這個女子從進牢門開始,嘴里便一刻也不消停,,從縣令到獄卒,,每人的祖宗十八代都被“問候”了個遍。 王氏見此女辱罵不止,,一刻不消停,,便近前解勸道:“他們用刑,你也不過是受些皮肉之苦罷了,,何至于此,?我背負不孝之名,殺人之罪,,又能向誰訴說冤情呢,?” 后進監(jiān)獄的女子,乃是衙役妻子假扮,,她是受了縣令吩咐前來套取真相的,。因此,衙役妻子從牢房出來,,便將王氏所言據(jù)實報與了楊知縣,。 楊知縣當(dāng)即升堂,命人提審?fù)跏蟻硪?。王氏一看堂腳站著的衙役妻子,,便明白了一切,,情知再也無法隱瞞,只好將婆婆之死據(jù)實說來,。 原來,,李母年輕時曾與同村村民趙某有染,老伴死后,,李母與趙某便舊情復(fù)燃,。這一日,趁兒媳回娘家,,李母又和趙某發(fā)生了茍且之事,。哪里知道,王氏一片孝心,,想提前回來照顧婆婆,,結(jié)果進屋便撞破了奸情。 王氏情知不堪,,立即轉(zhuǎn)身跑開,。李母見兒媳撞見了自己的不軌之事,頓時惶恐不安,、無地自容起來。趙某在側(cè),,還想勸解,、開導(dǎo)一番,早被李母罵得狗血噴頭,,便也只好灰溜溜走開,。 作為長輩,通奸之事被兒媳發(fā)現(xiàn),,李母哪還有臉面茍活于世,?于是,晚飯之際,,連羞帶愧的李母,,便將一包鼠藥放進壺中,最終連飲數(shù)杯毒酒而死,。李母死前,,深怕兒媳受到誤會牽連,,便親筆寫下“兒媳賢孝,與我之死無關(guān)”字條,,以證兒媳清白,。 王氏進屋收拾碗筷時,見婆婆身死,,再看留下的字條,,便知婆婆是因撞破奸情之事,因無顏面對自己,,才飲毒酒身死,。王氏為了保全婆婆名節(jié),因此在案發(fā)和審訊時,,都刻意攬下殺人罪責(zé),,寧愿身死,也不肯泄露婆婆通奸之事,。 一切真相大白,,楊知縣又審了趙某口供,驗看了李母所留字條,,便將王氏無罪釋放,;趙某與李母私通,也僅算和奸,,最終杖責(zé)五十大板了事,。 至此,一樁女子情愿含冤就死奇案,,就此偵破,! 參考文獻:《清稗類鈔》《折獄龜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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