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以及部分法律專業(yè)人士曾經所言的行政機關不作為案件,嚴格意義上即是指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隨著行政不作為法學概念逐漸退出理論界和實務界,,不履行法定職責日益成為主流。 從訴訟法的角度考察,,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通常認為是指原告就行政法主體作出拒絕履行法定職責意思表示的行為和不作出是否履行法定職責意思表示的違法狀態(tài)提起訴訟,,并要求人民法院判決確認行政法主體違法或履行法定職責行政案件。 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通常涉及如下問題: 1,、不履行法定職責之訴的特性 通常認為,不履行法定職責之訴在判決種類上系指我國行政訴訟法律規(guī)范規(guī)定的撤銷重作判決,、限期履行判決以及確認違法判決種類,;在審判程序上,指行政相對人或利害關系人啟動的行政審判活動,,不包括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活動,;在訴訟類型上對應歐洲大陸法系國家普遍確立的課予義務訴訟,而不包含一般給付訴訟,。 2,、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的立案標準 如若履行法定職責的前提條件已經具備、原告對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行為具有利害關系,、初步舉證了被訴行政機關具有法定職責,、屬于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且受訴法院有管轄權的,則可受理原告的起訴,。反之,,如若原告不滿足前述任何一個條件的,則可裁定不予以受理原告的起訴,。 3,、行政機關是否具有法定職責 司法實踐中,通常認為:如若法律法規(guī)等具體規(guī)定了或先行政行為,、行政允諾,、行政命令、行政協(xié)議等致使行政機關負有對外作出某種具體行政行為的義務,則可認定行政機關具有某項法定職責,,行政相對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確認行政機關不對外作出具體行為的狀態(tài)違法或判決行政機關對外作出具體的行政行為,。 4、如何判斷行政機關是否履行了法定職責 通常認為,,在不同的審查模式下,,行政機關是否履行了法定職責有不同的認定標準。秩序性審查模式下,,行政機關是否履行了法定職責易于認定,;合目的性審查模式下,則需要進一步判定行政機關履行行政程序的行為是否符合相關立法精神,、行政目的,、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等價值目標。目前,,在我國行政審判司法實踐中,,行政案件的裁判依舊以秩序性審查模式,但合目的性審查模式基于其優(yōu)越性,,越來越得到部分法院和法官認可,。 5、在何種情形下判決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違法 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確認違法判決的適用標準為:不存在“履行職責的前提條件不具備”,、“不具有履行的可能性”,、“主觀上不具有過錯”等違法性阻卻事由。如若行政機關舉證了其不履行法定職責具有違法性阻卻事由的,,人民法院則不應當判決行政機關未履行法定職責違法,,更不應當判決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 6,、在何種情形情形下判決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 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判決行政機關履行具體的法定職責需要滿足:行政機關已經行使了首次判斷權,,且履行法定職責有現(xiàn)實意義。在此情況下,,可判決行政機關在一定期限內根據(jù)調查情況作出自行處理或直接判決行政機關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具體的法定職責,。 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裁判規(guī)則梳理: 1、我國現(xiàn)行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上級行政機關不履行對下級行政機關一般意義上的監(jiān)督職責不可訴;但不排除行政特別法明確規(guī)定的上級行政機關不履行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jiān)督職責行為可訴,。 裁判規(guī)則來源:北海市保民候鳥養(yǎng)老服務有限公司與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北海市人民政府不履行層級監(jiān)督法定職責案-(2018)最高法行申943號 2,、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原告訴訟主體資格中利害關系的判斷分為三個要件:一是合法權益范圍要件;二是合法權益?zhèn)€別化要件,;三是合法權益受侵犯要件,。第一個要件要求確定性,即確定地屬于一種合法權益;第二個,、第三個要件則僅要求可能性,,即可能享有這種合法權益、可能受到行政機關未作出特定行政行為的侵犯,。 裁判規(guī)則來源:董金平與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qū)人民政府,、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qū)人民街道辦事處城建行政給付案-(2020)最高法行再268號 3、公安機關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進行了現(xiàn)場調查等工作,,并根據(jù)最終調查結果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其結論,,應當認定公安機關依法履行了處理交通事故的法定職責,。 裁判規(guī)則來源:趙克勤與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隊不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職責案-(2020)京行申280號 4、提起一個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訴訟,,一般要滿足以下條件:行政機關負有某項職責,;存在一項權利;該權利屬于原告,;行政機關對于履行職責申請的拒絕導致權利侵害的可能性,。 裁判規(guī)則來源:金實、張玉生與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職案-(2016)最高法行申2856號 5,、對于行政相對人提起的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審查行政機關是否具有法定職責的同時,還會重點審查是否已經具備了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條件,。如若條件不具備或不成熟的,,人民法院不會判決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 裁判規(guī)則來源:張建華,、拖桂香,、張貴紅與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移民開發(fā)局,、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馬鞍山鄉(xiāng)人民政府移民安置辦公室不履行法定職責案-(2016)最高法行申19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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