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歷史的女人——第1307期) 作為歷史悠久的古國,,印度與世界諸國有著截然不同的獨特特色,便是嚴酷的種姓制度,,以及在這種制度之下催生的一系列習(xí)俗或法律,、道德倫理概念。印度的各種習(xí)俗,,因其特殊的地緣背景和歷史原因,,極其牢固。尤其是在男女差別上,,表現(xiàn)極為突出,。女性命運,在印度歷史的進程中,,除了15世紀(jì)偶爾的短暫閃光之外,,其余的漫長時間里,幾乎一直是悲劇進行曲,。在19世紀(jì),,印度因荷蘭、英國等西方大國沖擊之下發(fā)動了各種改革之前,,印度女性的命運之慘不忍目睹,,最簡單的例子便是,一旦丈夫去世,,妻子的命運就會立即從一個黑暗面進入到另一個更可怕的黑暗面,。那么在印度做寡婦到底有多難?其實只有2種命運:一種以死殉節(jié),,一種生不如死,,穿衣吃飯發(fā)型社交都受限制,人生命運如進活地獄,。 所謂以死殉節(jié),,總令人想到中古,、尤其是宋元以后、明清時期的女性命運,。因宋亡之后,,皇室貴婦遭受蹂躪,使得皇家顏面盡失,,故此到明建立后,,乃至整個清朝,上至帝國下至社會各層,,對于女性的貞潔格外看重,。明朝朝廷以朝廷名義發(fā)出過許多“貞潔烈婦”等牌坊,以表彰那些為夫殉節(jié)的烈婦,,實際上也是鼓勵女性忠貞不一,。 因為明、清朝廷的倡導(dǎo),,社會的約定成俗,,使得女性的命運被死死捆綁在這種鐵規(guī)之上。命運無非兩種:一種是丈夫不幸離世,,則隨之而死,,這叫以死殉節(jié);一種是在丈夫死后守身如玉終身不嫁為丈夫守貞,,這叫樹立活貞節(jié)牌坊,。這就是一個婦女的命運。當(dāng)然也可以改嫁,,但改嫁是要承擔(dān)社會的唾棄和指責(zé),,甚至到了新夫家其地位也堪憂。故此,,因這種社會和輿論壓力,,使得敢于改嫁的寡婦很少。 實際上,,在19世紀(jì)之前,,比明清兩朝更長的歷史時期之內(nèi),印度婦女的命運都困在這種桎梏般的制度中,,即約定成俗的寡居制度,。在印度,寡婦寡居制度非常嚴酷,,屬于雙重強制性制度,,一是在法律上是強制性的,二是在道德上也是強制性的,。沒有任何商量的法律空間和社會倫理余地,。用一位印度改革派人士對寡婦的描述,,即為: “因為黑色的衣服、丑陋的發(fā)式,、哭喪麻木的臉,,使得印度寡婦屬于印度正常男女之外的一種存在?!?/p> 也就是說,,在印度一位女性一旦成為寡婦,那么命運就會被徹底改寫,,甚至連作為一個人的屬性也跟著改變,,被自動隔離出了整個的社會生活范疇,進入一個被必然歧視的異類圈子,。 也難怪,,一位少女時期就因丈夫去世而守寡的印度女性會發(fā)出這樣的呼號: “世界之父……難道你只關(guān)心男人?都不想想我們女人……我們對你的祈求是把詛咒從印度女性身上移除……” 有關(guān)印度女性悲慘命運的記述非常之多,,我們可以通過幾個方面來認識: 第一是所謂的以死殉節(jié),。中古也有以死殉節(jié),,不過分兩種,,一種是皇帝死后,一些嬪妃要為皇帝殉葬,,這是權(quán)力意志下的強制行為,,即便目的也是殉節(jié),但性質(zhì)略有不同,;另一種是明清后,,因為社會道德和帝國法律的雙重作用,導(dǎo)致一些寡婦在丈夫去世后,,選擇了同死,,這種殉節(jié)方式帶著很強烈的倫理被迫性。 但是印度女性的殉節(jié)內(nèi)因,,更多是來自于信仰,。因為在印度宗教中有一種說法是,女子在丈夫去世后,,選擇薩蒂,,就能和丈夫在另一個極樂世界一起生活3500萬年。在這里,,附帶介紹一下薩蒂,,所謂薩蒂,就是丈夫死后,,妻子主動選擇殉葬,,登上柴堆,,和丈夫的尸體一起,被火焚燒,??傊彻?jié)的妻子總會得到印度社會的認可和尊敬,。 第二種是活守節(jié),。在明清選擇活守節(jié),只要嚴格遵照社會約定俗成的倫理做人行事,,不逾越倫理規(guī)矩,,也會得到社會的尊重。但在印度卻不然,,因為信仰的原因,,一個寡婦放棄選擇以死殉節(jié),那么等著她的人生將非常凄慘,。 首先是放棄以死殉節(jié)這個行為的性質(zhì),,類似于放棄宗教對她的一次救贖。因此,,這個寡婦便成了有罪和不潔之人,。因此,一個不潔之人是不能享受正常的社會生活的,,也不能與自己的親戚,、甚至婆母等人有太親近的聯(lián)系。主要表現(xiàn)在四個方面: 其一方面是穿著,,不能穿顏色鮮亮的衣服,,不能佩戴漂亮的首飾,必須穿質(zhì)地低劣的粗布,、素色衣服,; 其二方面是發(fā)型,不能留漂亮的長發(fā),,要剪短頭發(fā),,甚至有的還要求剃光頭發(fā),因此寡婦又常被稱之為“光頭和削發(fā)之人”,,以作區(qū)分,; 比如在印度的德干,社會對高種姓的寡婦會有更嚴酷的要求,,且已經(jīng)成為約定成俗的制度,,即要求寡婦必須兩個星期削一次發(fā),目的是確保她們的頭發(fā)不會長長,保持短發(fā)或光頭,,以顯示其寡婦的怪異身份,。 其三方面是飲食,必須過極其簡樸的生活,,清苦的飲食,,而且連吃的食物也是受到規(guī)定和緊急的,比如在包德哈亞那(baudhayana)的一份記述中,,這樣寫道: “寡婦在祭奠亡夫的第一年中,,不能享用風(fēng)靡、肉和鹽等,,同時必須睡在地上,。” 這種風(fēng)俗可謂殘酷,,寡婦要在長達一年的時間里,,過著苦行僧般的生活,這對一個人的身體和內(nèi)心,,都是極大的折磨,。 其四方面是社會活動。一個寡婦,,除了在個人生活上受到嚴格的限制外,,在社會行為上也受到了更為嚴苛的限制,有兩個方面特別明顯: 第一是寡婦當(dāng)成為寡婦的那一刻起,,在印度的信仰里,,已經(jīng)成為不潔之人。因此,,當(dāng)一個人準(zhǔn)備出遠門時,看見寡婦走了他所要行的那條路,,那么人們通常就會推遲行程,。再比如一個人如果早上起來,遇見的第一個人是寡婦,,那么這就是霉運的兆頭,,人們通常會認為這一天所有的倒霉事都是因此而起,或者說每天第一眼看到寡婦乃是不祥之兆,。所以,,人們在辦喜事的時候,都會盡量選擇避開寡婦,,比如蘇巴拉克希米在文章中曾寫道: “新郎娶親隊伍要么在早上9點前,、要么在早上10點后出行,那樣將不會碰到……寡婦們?!?/p> 第二是寡婦不能參與社會節(jié)慶活動,。原因有兩點: 首先是根據(jù)潘遞塔·拉馬拜的著作描述,寡婦之所以是寡婦,,并非是今世的問題,,乃是前世犯下的罪,今世來償還,,所以才守寡,。在這其中所指的前世之罪主要是傷害或背叛了丈夫。故此,,如果寡婦在今世曾給丈夫生育兒子,,那么罪孽會減輕,若沒有,,或生的是女兒,,則罪孽不但不會減輕,還會造成已故丈夫無法進入極樂世界,。因此,,此類寡婦會受到社會、親屬的拋棄和遠離,。 其次是因上述原因,,寡婦是不能參加各種喜慶活動的。印度作家富勒夫人曾記載過一個親眼目睹的例子: “一個守寡少女看到外面在舉行節(jié)慶活動,,她忍不住跑去觀看,,但立即被人推開,她哭鬧著還想去看,,結(jié)果得到的是她父母的一頓狠揍和咒罵,。” 她父母對她說: “你因前世之罪才守寡,,你不可出去傷害他人,,你的余生就是要躲在角落里,把自己的羞恥藏好,?!?/p> 結(jié)語:總而言之,在印度19世紀(jì)之前,,一個女性一旦成為寡婦,,其命運就令人堪憂。正如印度典籍《摩奴法典》所規(guī)定: “對于一個有德的婦女,,本法典中,,任何地方都沒有規(guī)定嫁二夫的權(quán)利……” 印度女性權(quán)利早已被規(guī)定,,不僅僅是被道德化、法律化,、更被宗教化,。這三層桎梏如三條鎖鏈,緊緊鎖在印度女性的命運之上,,形成了牢不可破的牢獄,,將其死死囚禁其中。想要掙脫,,只有死亡,,甚至死亡都不能逃掉來自印度教的懲戒。 不過幸運的是,,根據(jù)歷史的推進,,隨著文明的改革,印度女性的命運在今天已經(jīng)取得了巨大的改觀,,她們已經(jīng)獲得了各種權(quán)利和自由,,比如婚姻法的改革,印度女性擁有了自由結(jié)婚和離婚的權(quán)利,。(文/說歷史的女人·不勝寒) 參考資料:《印度歷史》《摩奴法典》《印度女性研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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