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新人輩出的娛樂圈,很多明星因為負面新聞而名譽掃地,。我們今天要說的這位歌手,,曾經的她堪稱歌壇神話,而深受歌迷的喜愛,。她就是“美聲歌后”——潘越云,,是臺灣最知名的女歌手之一,。 她自幼受喜愛音樂父母的影響,童年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家里聽黑膠唱片或者是西洋音樂,。正是因為長期的音樂熏陶和自身的天賦,,也就造就了她在音樂上的認知度。成年后的潘越云很長的一段時間都是在高雄的一家酒吧里駐場歌手,,直到被好友邰肇玫推薦到剛成立不就的滾石唱片試唱,。 結果她成功征服了評委,成為了滾石唱片首位簽約的女歌手,。1980年時潘越云以一首《我的思念》驚艷了歌壇,,讓很多很多聽眾都發(fā)現了潘越云的魅力。次年潘越云發(fā)行了第一張專輯《再見離別》,,因此受到了臺灣著名主持人張小燕的青睞,,被為她錄制電臺廣告。 其實潘越云的顏值并不算出眾,,但是憑借著招牌式的慵懶唱腔讓聽眾辨識度頗高,。之后又演唱了《天天天藍》、《野百合也有春天》,、《無言的歌》等膾炙人口的經典歌曲,,在各大金曲獎上也是拿獎拿到手軟,成為了樂壇名副其實的“神話”,。 1997年,,潘越云與畫家黃光全談起了戀愛,并在1999年結婚,,婚后育有1個女兒,。這段感情起初一直被外界羨慕,但是其實兩人婚后不到3個月的時間就出現了感情問題,。潘越云不僅需要獨自支撐整個家的開支,,更是受到丈夫的威脅恐嚇。 2008年,,不堪其擾的潘越云只能選擇分居,,后來與黃啟洲相戀并開始同居,卻被甚至被黃光全捉奸在床,,導致名譽大損,。黃光全還將潘越云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要求潘越云賠償黃光全800萬臺幣,。2010年4月底,,黃光全撤銷訴訟并同意離婚。5月11日,,離婚生效,,女兒歸潘所有,,男方擁有探視權和一筆800萬臺幣的“賠償金”,“通奸罪”的起訴也被撤銷,。 近期,,60歲的潘越云與齊豫共同為閨中密友三毛舉辦“回聲”演唱會,喚醒了一代人的青春記憶,,你會捧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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