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條 凡病,若發(fā)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凡病,,謂不論中風、傷寒一切病也,,若發(fā)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施治得宜,,自然愈矣,。即或治未得宜,雖不見愈,,亦不至變諸壞逆,,則其邪正皆衰,,可不必施治,,惟當靜以俟之,診其陰陽自和,,必能自愈也,。方有執(zhí)曰:陰陽以脈言,而二便在其中,。兩者和,,則血氣無相勝負,故可必自愈,。 程知曰:脈以左,、右三部勻停為無病。故汗,、吐,、下后,陰陽和者,、必自愈,,不須過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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