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候請老臣李悝為他挑選的兩位宰相候選人提出裁決意見,李悝說:宰相是君主的主要助手,,應由魏文候自已而不是別人酌定,。李悝提出了五種意見供魏文候參考: 第一,居視其所親 看一個人平常都與誰在一起(混圈子):如與賢人親,,則可重用,,若與小人為伍,就要當心,; 第二,,富視其所與 看一個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財富(會不會籠絡(luò)人,因為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如只滿足自己的私欲,,貪圖享樂,則不能重用,,如接濟窮人,,或培植有為之士,則可重用,; 第三,,達視其所舉 一個人處于顯赫之時,就要看他如何選拔部屬(用人):若任人為賢,,則是良士真人,,反之,則不可重用,; 第四,,窘其所不為 當一個人處于困境時,就要看其操守(看人品),;若不做茍且之事,,不出賣良心,,則可重用,反之,,則不可用,; 第五,貧視其所不取 人在貧困潦倒之際也不取不義之財,,則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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