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成鐸 一、“村以河名”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江蘇省卷)常州市,、溧陽縣“古瀆里”這一詞條中,對居民點“古瀆里”的地名來源,,釋為“村以河名”,。這河,即該詞條在敘述聚落地理位置時所說的“古瀆里河”,。粗看順理成章,,細究似有問題。 首先,,既是“村以河名”,,就存在一個先后順序問題,即先有古瀆里河,,后乃有古瀆里這個村名,。該村地處江南水網地帶,,河流不是自然形成,,而是歷經數千百年人工開挖而成,如村東貫通縣境南北的“丹金溧漕河”(當地群眾只稱為漕河),,即為適應南糧北運需要用人工挖掘而成,。古瀆里村四周的大小河流,同樣系人工挖成,。如到實地察看,,即可見該村全部耕地均為圍墾而成的圩田。所謂“圩田”,,即是用大堤(當地群眾稱為大埂)把農田四面圍住,,以防水患,和前些年洞庭湖,、鄱陽湖圍湖造田的情況相似,。這筑堤的泥土以及大堤內壁壘成的桑地甚至部分房屋的屋基地,便是挖河挖出的泥土筑成,。該村觀看橋下所謂“古瀆里河”的河心原有一高出水面五,、六公尺的土墩,即為人工挖河留下作建橋基礎的殘跡,。既要挖河圍墾,,理應先有勞動者及所居的聚落,。這聚落便日漸形成為古瀆里村。所謂“古瀆里河”,,實乃古瀆里村以及附近一帶農民經歷較長年月挖成,。它不同于自然河,似不能先有河名,。而且從邏輯上說,,這河既名古瀆里河,則古瀆里這一村名理應形成在河之先,,而不能在其后,。所以說,“河以村名”則可,,說“村以河名”則不可,。這先后順序是一個客觀的歷史順序,是不能顛倒的,。 其次,,從“瀆”字的本義看,“瀆”者,,水也,。或指小溝渠,,或指大川大水,。《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中的“彼尋常之污瀆兮,,豈能容吞舟之魚,?”這里的瀆,很明顯是指小川小水,;《爾雅·釋水》中的“江,、淮、河,、濟為四瀆,。四瀆者,發(fā)源注海者也,?!边@里的“瀆”,則為大川大水,?!肮艦^里”村地處溧陽縣境(現為市)最低洼處,歷來人稱“古瀆,、瀨溪(原名瀨溪里),,是溧陽縣的鍋底蕩,。”這“鍋底蕩”特別是“蕩”字極為形象,,從中不難體會到當地滄海桑田的歷史演變情況,。據《辭海》解釋:“蕩田(注:當地人稱為圩田或圩蕩田)簡稱‘蕩’,,亦稱‘蘆蕩’,。蕩田起初是指沿江、海,、湖泊積水長草而沒有筑堤墾熟的土地……舊時稅法上稱為‘蕩地’,。”這里在先民草萊未辟之先,,確是一片“蕩”,,水漲時白茫茫一片,水退時則為蘆葦雜草叢生的荒灘,。經過數千百年來廣大勞動人民胼手胝足,、圍墾造田,才成為今天的平疇沃野,,成為江南的魚米之鄉(xiāng),。村東南位于揚乾圩與新乾圩之間的“車家蕩”一帶,因未圍墾,,依然蘆葦成片,,成為歷史遺留的有力見證。這“古瀆里”村,,除“里”字為舊時縣,、鄉(xiāng)以下的基層行政組織遺留的通名外,,“古瀆”二字,,應是這一實際情況的忠實描述,是該地古代地理,、水情在地名上的反映,,是有其特定的含義的。 第三,,關于“古瀆里河”的位置,,詞條釋文是指在村東與漕河交匯、東西走向,、經古瀆里村的那條河流,。筆者生于斯,長于斯,,從未聽說此河名古瀆里河,。連這里的八十高齡的老翁也不知釋文所指那河叫“古瀆里河”,。因此可以這樣說,起碼近百余年來此河一直為無名河,。如該河為一九八○年前后全國開展地名普查時新命名,,則古瀆里村的存在要早于該河命名至少上千年,“村以河名”就和客觀事實出入太大,;如為了便于釋義而以意為之,,就更有背于實事求是的原則。與其釋而不準,,還不如存而不釋,。
二、質疑和補充
因為受到“古瀆里”詞條的觸發(fā),,勾起了我的鄉(xiāng)土之戀,,便把溧陽縣的共五十一條詞條翻看了一遍,確實得益良多,,但對其中有些詞條似乎覺得還可進一步斟酌,、補充,現一并寫出,,以就教于方家和故鄉(xiāng)父老,。 (一)“溧陽縣”條。在歷史沿革中,,有“一九三四——一九三七年為溧陽行政督察區(qū)專員公署駐地(未設專員)”的記載,。溧陽既設專員公署,則其下必有屬縣,,因縣條中無記載,,遂查鄰近各縣縣條有關建制沿革,在金壇及丹陽兩縣縣條釋文中,,均有“一九三四——一九三七年屬溧陽行政督察區(qū)”的記載,。再查“江蘇省條”建置沿革,在釋文中有如下記載:“一九三四年三月至一九三六年三月陸續(xù)設置無錫,、松江,、南通、淮陰,、鹽城,、東海、銅山,、江寧八個行政督察區(qū)管轄各縣行政(溧陽,、江都二區(qū)未及成立)。”如省條記述準確,,則漂陽,、金壇、丹陽三縣縣條中的有關記述是將未成之事寫成已成之史,;反之,,則省條相關部分就應修改。這一史實矛盾必須進一步查清,,妥善予以解決,。 也是在縣條歷史沿革中,有“一九四九年屬蘇南行署常州專區(qū),,后屢屬江蘇省鎮(zhèn)江(一九五二,、一九五九、一九七○),、常州(一九五八)等專區(qū),、地區(qū)”的記載。這后一句解釋因行文過簡,,使讀者不易理解,。翻閱《詞典》中有關詞條,在《常州市》條中,,有“一九五八年鎮(zhèn)江專區(qū)改名常州專區(qū)”的表述,,而縣條中載明一九五九年屬鎮(zhèn)江專區(qū),則溧陽改隸的時間(事實上僅是專區(qū)改名)僅有一年,,釋文中的“屢”字對常州專區(qū)而言就欠準確,,易生誤解。事實上溧陽縣從一九五二年起至一九八三年改隸常州市為止,,除上述專區(qū)更換名稱那一年外,,一直屬鎮(zhèn)江專區(qū)、地區(qū),。丹陽縣,、句容縣對這一段歷史沿革,是這樣敘述的:“一九五二年后屬江蘇省鎮(zhèn)江專區(qū),,一九五八——一九五九年一度屬常州專區(qū),。一九七○年屬鎮(zhèn)江地區(qū)?!蔽淖蛛m稍長一點,但清晰準確,,可供參考,。 又,溧陽在晉代曾名平陵縣,治所在今南渡鎮(zhèn)南一公里處的古城,。這僅在居民點“古城”條中作了簡單記述,,但在縣條中未作反映,實際上溧陽自秦代置縣以來,,治所幾經遷移,,總的遷移方向是由西而東,至唐天復三年(九○三年)始遷至現址,。這說明當時縣境東部的水網平原已得到開發(fā),,作為一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的治所也必然隨著轉移,??h條之所以要反映治所遷移的主要意義在此。 此外,,縣條中還缺乏以下一些信息: 1,、在自然現象方面,初夏的“梅雨”,,為長江三角洲及南方沿海一帶所特有,,民諺云:“五月黃梅天”。同時漂陽在夏秋也受臺風影響,,帶來臺風雨,。七十年代末溧陽上沛埠一帶曾發(fā)生地震,不知歷代《溧陽縣志》中有無關于地震的記載,,如有記載,,最好一并綜合寫入,以便從中尋求地震規(guī)律,,減少因災損失,、為經濟建設服務。 2,、在農副業(yè)生產方面,,栽桑養(yǎng)蠶,向為溧陽重要副業(yè),??谷諔?zhàn)爭前,可謂家家栽桑,,戶戶養(yǎng)蠶,。蠶桑為農民重要經濟來源。不知現在情況如何,?在縣條及其他條目中均未涉及一字,。 3、在古跡方面,太平天國時期,,溧陽為天京(今南京)外圍軍事重鎮(zhèn),,侍王李世賢曾率重兵駐守溧陽。其住地稱“侍王府”,,在溧城鎮(zhèn)南門外唐家村附近,。“侍王府”四面環(huán)水,,水面寬約數十公尺,,純系人工挖成。中為一島,,地約數畝,,僅有一條路可通。五十余年前島上尚可見府邸殘垣,,當地群眾呼為“電燈塘”,。李世賢為太平天國重要將領之一,不知此遺址現在還存在否,,如還存在,,似應在詞條中有所表述。 (二)關于居民點詞條中,,有些詞條似乎須進一步研討: 1,、一河多名問題。類似“古瀆里”條這種把河和居民點扯在一起的還有一些,,如“上興埠”條,,釋文說它“在上興河畔”;“上沛埠”條說它“在上沛河畔”,;“后周”條說它在“后周河畔”,;然而參看一下“溧陽縣地圖”,上述三地實際相距近的才一公里,,遠的也只七,、八公里。而且三地均位于同一河畔,,在這么短距離內一河而三名,,不能不使人生疑。一河數名的情況并非沒有,,但多為源遠流長的大江大河,,或者跨省、跨縣的較長河流,,但在一縣一隅相距僅數公里的同一河流卻有這多不同名稱,,實屬罕見,。 類似情況,,在“社渚”,、“周城”、“殷橋”三詞條中也同樣存在,。釋文說社渚“在溧城鎮(zhèn)西南二十五公里社渚河畔”,;周城“在溧城鎮(zhèn)西南十八公里,周城河與……公路交叉處”,;殷橋“在溧城鎮(zhèn)西南三十一公里梅渚河畔,。”這三地也均在同一河流旁,,在相距僅十三公里的一段河流竟也同樣有三個不同名稱,,確使人難解。聯(lián)系上文所謂“古瀆里河”實際是一條無名河的情況,,上面六個居民點所在河流的名稱不能不說是一個問題,,似應進一步調查研究,予以解決,。 2,、以橋名鎮(zhèn)問題。在“余橋”,、“滿橋”,、“殷橋”、“新橋”四詞條中,,釋文或寫為“以橋名鎮(zhèn)”(滿橋,、殷橋條),或寫為“鎮(zhèn)以橋名”(余橋,、新橋條),,但在“溧陽縣”條中,載明“轄溧城,、戴埠,、南渡三鎮(zhèn)”,看來上述四個“鎮(zhèn)”系農村集鎮(zhèn),,并非建制鎮(zhèn),,為避免誤會,似以寫明集鎮(zhèn)為好,。又“余橋”條釋文,,是否“清時稱于橋…,后諧音為今名”,,不得而知,。但在五十多年前,,該地一直名“余(或于)家橋”,無論鄰鄉(xiāng)本地,,皆如此稱呼,。地名非一朝一夕形成,有歷史傳承關系,,故是否清時稱“于橋”,,何以要將“于”諧音改“余”,都有待商榷,。 3,、“棠下”村問題。居民點“棠下”條釋文為:“以唐姓得名,,后以諧音轉為‘棠’”,。該居民點如確“以唐姓得名”,按當地地名習慣稱呼,,一般為唐家村,、唐家莊、唐家舍或簡稱唐家,、唐村之類,。而稱“下”者,一般指山下,、樹下,、堤下,如古瀆里村即有一小居民點名“櫸樹腳下”,,抗日戰(zhàn)爭前當地確有若干株大櫸樹,,這一小居民點的地名確名符其實。至于棠下村,,早在五,、六十年前縣人即如此稱呼,如此寫法,。溧陽民諺云:“毛尖花紅棠下瓜”(毛尖為地名,,盛產花紅(水果);棠下所產西瓜特優(yōu)),。故這條釋文的根據似嫌不足,。這“唐”字,并非必須忌諱或不雅之字,,何以要“諧轉為棠”,?釋文中的“後”,不知究源于何時,?實際上這“棠”是一種喬木,,有赤棠,、白棠兩種。白棠即民間所稱棠梨樹,,既結棠梨,,又是良材,過去農民多愛種植,。鄰縣宜興(現為市)即有同名居民點“棠下村”,,其釋義為:“相傳因建在棠梨樹下而得名”,。似較符合實際,。 以上云云,純系一己管見,,率爾寫出,,是否準確,實不敢必,。僅提供再版時參考,。地名工作,涉及面廣,,時間跨度又長,,歷史資料也少,加之地名迭經變化,,長期缺乏管理,,要做到每一詞條信息完備、材料準確無誤,,其中困難確實很多,。從我翻看《詞典》(江蘇省卷)有限的一部分詞條來看,無論是編寫體例,、詞目釋義,、沿革考訂、有關信息匯集等方面,,(尤其是省,、市條),質量是高的,,縱有微瑕,,但總的來說,仍屬佳作,。且該卷早在一九八七年即以全國第一部首先出版,,既是高質量,又是高效率,,這說明江蘇全省地名工作者特別是編輯同志為此付出了辛勤勞動,。作為讀者,,是深深地感激的。 短長書 史成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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