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于百度圖庫 “六書”,是古人對漢字結構法的歸納,。 《周官·地官·保氏》已將“六書”列為 “六藝”之一,,云:保氏“掌諫王惡,而養(yǎng)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shù)’,?!?/p> 至于“六書”的具體內(nèi)容,東漢時許多學者也都曾講到,。如鄭玄注《周禮》便曾引鄭眾云: 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 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也明確指出: 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yǎng)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許慎則在《說文解字·序》中指出“六書”的名稱,,并對這六種作為“造字之本”的漢字結構類型,,做出概括和介紹: 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jié qū,,彎曲),,“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同“義”),,以見指撝(huī,同“揮”),,“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 “長”是也,。 ——以上所引學者對“六書”的具體稱謂稍有差異,各種類型的排序先后也略有不同,,但其基本內(nèi)容卻是一致的,。 在這所謂的“六書”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這四種結構類型,,講得比較清楚,;而“假借”和“轉注”這兩種結構類型,雖然也都講了,,篇幅也并不比其他類型稍,,但卻存在不少明顯的問題。所以我們先來對“假借”和“轉注”這兩種結構類型做些說明,。 按照許慎《說文解字·序》“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的說法,,“假借”就是借用了一個已有的字,,去表示另外一個同音詞的詞義。其問題在于,,被“假借”的字,,既然是已有之字,那么該字在造字時便已經(jīng)有了結構類型,。比如“天”字,,其結構類型本來屬于指事,即在象正面人形的“大”字頭部,,添加一指事符號,,指明其字義為“頭頂”(《說文》:天,“顛也”),;后來“天”先是經(jīng)引申(頭頂上方為天空)指“天空”,,后來就被借去指“天空”了,但同時“天”字的本義(“頭頂”)或與“天”義關系密切的引申義,,仍然在一定范圍內(nèi)被人們所使用(如《易經(jīng)·睽·六三》:“其人天且鼻,。”注:“黥額為天,?!边@里“天”的意思是指在腦門上刻字。《山海經(jīng)》中的“刑天”之“天”,,表示“頭”,。“刑天”即削去腦門)?,F(xiàn)在問題來啦:這個“天”字的結構類型,,究竟應該算是“指事”呢,還是應該算“假借”,?難道這個“天”作為“顛[即腦門]”來解釋時屬于“指事”,,而作為“天空”來解釋時又屬于“假借”? 學界有種看法,,認為“假借”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本無其字”的假借(如本來沒有表示“天空”義的“tiān”字,于是就假借了本義為“顛”的“天”字來表示天空,,這就是所謂“本無其字”的假借),;另一種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如本就有表示“不是”義的“非”字,卻借用了與“非”同音的“匪”字表示“不是”義,,如,詩經(jīng)·秦風·柏舟》:“我心匪石”的“匪”即“非”字之假借,,這就是所謂“本無其字”的假借),前者為造字法,,即六書中的“假借”,;而后者則為用字法,不屬六書中的“假借”,。 ——我們認為,,這種劃分很難成立。因為不管是“本無其字”的假借,,還是“本有其字”的假借,,都是是使用一個既有的字“依聲托事”,代替另一個字,,而并未曾制造新字,。所以,說到底二者都屬于用字法而不屬于造字法,。況且,區(qū)分某字的假借是“本無其字”還是“本有其字”,,也并非易事,。比如“來”這個字是象麥子之形的象形字,本義為麥子,,被假借為表示“來去”義的“來”,;而實際上“來去”義的“來”是有“本字”的,其本字即在甲骨文中便已存在的“麥/麥”字,其結構為“從夊[表示腳]],、來聲”的形聲字,;再如“草”(形聲,從艸,、早聲)字,,本讀“zào”,本義則是皂角(《說文》:草,,“草斗,,櫟實也。一曰象斗子”),,被假借為表示“草木”義的“草”,;但實際上表“草木”義的“草”是有“本字”的,即“艸”,,所以“草”假借為“艸”屬于典型的“本有其字”的假借,。但這種假借卻往往是“一借不還”,比如“草”這個假借字,,后來就被固定化為表示“草木”義的專用字了,,以至于人們只好另造了一個“皂”字,來表示“草”字的本義,。有鑒于此,,我們認為我們認為區(qū)別“本無其字”還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身就是件縷起來很難縷清楚的事,,事實上,,無論“本無其字”還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從本質(zhì)上講都屬于用字法,,“假借字”研究應屬于“漢字字義”研究范圍,,而不屬于漢字“造字法”的研究范圍。 至于“轉注”這一類型,,問題就更大了,。由于許慎《說文解字·序》對“轉注”的說解本來就語焉不詳,故1800多年來,,無數(shù)從事漢字研究的學者像猜謎那樣對“轉注”做出了幾十種不同的解釋,。時至今日,人們在對啥才是“轉注”的認識上,,仍然莫衷一是,。我們無意在此參與界定“轉注”的學術探討,只想在這里就“轉注”這一六書類型指出以下幾點看法: 1.漢代學者已將“轉注”列為“六書”之一,,但究竟什么是“轉注”,,有哪些字屬于“轉注”結構,迄今尚無定論。 2.對漢字進行結構分析時,,“象形”“指事”“形聲”“會意”這四種構字法,,已能夠涵概所有例字;目前各派學者根據(jù)各自不同的界定所列舉的“轉注”例字,,似乎都可以歸屬到“象形”“指事”“形聲”“會意”這四種構字法名下,。就連許慎在《說文解字·序》中作為“轉注”例字舉出的“考”和“老”這倆字,在《說文解字》正文中,,許慎也是用上述四種構字法來解析的(《說文》:考,,“從老省,丂聲”,,這顯然是個“形聲”字,;《說文》:老,“七十曰老,。從人,、毛、匕,。言須發(fā)變白也”——許先生“從人,、毛、匕”云云,,根本就連字形都沒講對,,據(jù)甲骨文,“老”字象蓬頭扶杖之老人形,。這些且不管它,,反正這里看不出有“專注”什么事兒)??梢娫S慎本人對“轉注”也是既不那么明白,,也不那么重視。 3.就把握漢字構字法來說,,在有關“轉注”的界定尚未取得學者共識之前,,暫忽略掉“轉注”,并不影響我們對漢字形體結構及形,、聲,、義關系的正確解析。 綜上,,我們認為,,漢字結構法包括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種單純類型,及其(會意兼形聲,、象形兼形聲等)復合類型,;“六書”中的“假借”,屬于用字法,,與漢字造字的結構類型無關,;“六書”中的“轉注”,則因本身界定不詳,,所以暫付闕如可也,,大不必生拉硬扯強為之說。 2008年 7月30日記 2019年10月24日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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