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認為光的傳播介質是“以太”,。由此產生了一個新的問題:地球以每秒30公里的速度繞太陽運動,,就必須會遇到每秒30公里的“以太風”迎面吹來,同時,,它也必須對光的傳播產生影響,。這個問題的產生,引起人們去探討“以太風”存在與否,。邁克耳孫-莫雷實驗就是在這個基礎上進行的,。 當“以太風”的速度為0時,兩束光應同時到達,,因而相位相同,;如“以太風”速度不為零,即裝置相對以太運動,,則兩列光波相位不同,。 一種用邁克爾遜干涉儀測量兩垂直光在同一方向上光速差值的實驗。但結果證明光速在不同慣性系和不同方向上都是相同的,,由此確定光速不變原理,。根據(jù)伽利略變換,光速應該與其所在的參照系有關,,這一結果表明伽利略變換并不適用于高速運動的光子,,洛倫茲由此提出洛倫茲變換來解決這一問題。 雖然愛因斯坦只是將洛倫茲變換引入狹義相對論,,但是他系統(tǒng)性地提出了一個全新的物理理論,,并劃時代地提出時間相對性的概念,因此人們最終將這一功績歸功于愛因斯坦,。但是狹義相對論并不完整,,直到廣義相對論的出現(xiàn)才完美地解釋了孿生子佯謬。 既然存在以太,,則當?shù)厍虼┻^以太繞太陽公轉時,,在地球通過以太運動的方向測量的光速(當我們對光源運動時)應該大于在與運動垂直方向測量的光速(當我們不對光源運動時)。 1887年,,阿爾貝特·麥克爾遜(后來成為美國第一個物理諾貝爾獎獲得者)和愛德華·莫雷在克里夫蘭的卡思應用科學學校進行了非常仔細的實驗,。目的是測量地球在以太中的速度(即以太風的速度)。 如果以太存在,,且光速在以太中的傳播服從伽利略速度疊加原理: 假設以太相對于太陽靜止,,實驗坐標系相對于以太以公轉軌道速度u沿光線2的方向傳播,, 由于光在不同的方向相對地球的速度不同,,達到眼睛的光程差不同,產生干涉條紋,。 從鏡子M反射,,光線1的傳播方向在MA方向上,,光的絕對傳播速度為c,地球相對以太的速度為υ,,光線1完成來回路程的時間為2d/C,,光線2在到達M2和從M2返回的傳播速度為不同的,分別為C+υ和C-υ,,完成往返路程所需時間為:d/(C+u)+d/(C-u).光線2和光線1到達眼睛的光程差為:c[d/(C+u)+d/(C-u)-2d/C]=2du^2/(C^2-u^2) 干涉儀整體可以旋轉,,旋轉的過程中,以太速度方向與實驗參考系中光線2的夾角改變,,從而使得速度分量u改變,,旋轉90°時,光線1和2交換了狀態(tài),,光程差可以增加一倍,。:ΔL=4du^2/(C^2-u^2)≈4du^2/C^2。移動的條紋數(shù)為ΔL/λ,。 實驗中用鈉光源,,λ=5.9×10^-7m; 地球的公轉軌道運動速率為:υ≈10^-4C,;干涉儀靜止參考系下的光程2d=11m,, 應該移動的條紋為:ΔN=2×11×(10^-4)/λ=0.37 干涉儀的靈敏度,可觀察到的條紋數(shù)為0.01條,。但實驗結果是幾乎沒有條紋移動,。 因此以太存在且光速滿足伽利略速度疊加的前提是錯誤的。結論是要么是以太不存在,,光速相對于任何參考系的速度都一樣,,因此旋轉邁克爾遜干涉儀時光線1和2不存在時間差。要么是以太存在但是光速不滿足伽利略速度疊加,。 在1887年到1905年之間,,人們曾經好幾次企圖去解釋麥克爾遜——莫雷實驗。最著名者為荷蘭物理學家亨得利克·洛倫茲,,他是依據(jù)以太存在,,但是伽利略速度疊加原理需要修改,從而引進了洛倫茲變變換,。然而,,一位迄至當時還不知名的瑞士專利局的職員阿爾貝特·愛因斯坦,在1905年發(fā)表的一篇著名的論文中指出,,只要人們愿意拋棄絕對時間的觀念的話,,整個以太的觀念就是多余的。 幾個星期之后,一位法國最重要的數(shù)學家亨利·彭加勒也提出類似的觀點,。愛因斯坦的論證比彭加勒的論證更接近物理,,因為后者將此考慮為數(shù)學問題。 通常這個新理論是歸功于愛因斯坦,,但彭加勒的確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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