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入職時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但是你簽的到底是不是勞動合同, 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 等到發(fā)生糾紛時,, 才發(fā)現(xiàn)原來是勞務合同,, 這時你的很多權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護了。 那么,,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到底有啥區(qū)別呢,? 線人今天跟你詳細地說一說! 概念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動關系的構成要件包括三個要素:主體資格、從屬關系,、勞動性質,。勞動者除了受一般民法保護外,還受勞動法的特別保護,。 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xié)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依約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權利義務關系,。廣義上,,它包括承攬、承包,、運輸,、技術服務、委托,、信托和居間等,。 在勞動關系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一般義務外,,還存在附隨義務,,如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勞動風險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應當遵守用人單位的內部規(guī)章制度等,。勞務關系中卻不存在這些附隨義務。 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在↓↓ 01 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 勞務合同的主體則不確定,即可以是法人與法人之間,、法人與自然人之間,,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間; 02 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之間的地位不平等,,雙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 勞務合同中,,雙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關系,,有的僅是經濟關系,; 03 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關系中,用人單位必須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除此之外,,還必須給勞動者購買社保; 勞務合同關系中,,一方只需給另一方支付勞動報酬,,而不需要購買社保,因此,,若勞動者要求對方為其購買社保的,,一般得不到支持。 04 法律適用不同 因勞動合同發(fā)生糾紛的,,應適用《勞動合同法》,, 勞務關系糾紛則依據《合同法》進行審理,不能適用勞動法,。 05 糾紛處理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必須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勞動仲裁是民事訴訟的前置程序,未經仲裁不得訴訟,。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且適用中止和中斷,。 勞務關系發(fā)生爭議后,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需要先經過勞動仲裁程序。 06 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地位的不平等,,導致用人單位欺凌勞動者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為了更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以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的各項義務,,如各類保險金的繳納、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保障勞動者的勞動安全與衛(wèi)生等強制性義務。 勞務關系作為一種民事關系,,以私法自治為原則,,尊重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受國家干預程度低。因此,,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強制性規(guī)定外,當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則對合同條款充分協(xié)商,,法律不予干預,。 07 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 具體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對外責任的區(qū)別,,勞動關系中,,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一員,以用人單位的名義進行工作,,因勞動者的過錯導致的法律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而勞務關系中,一般由提供勞務的一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相互責任的區(qū)別,在勞動關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僅要承擔民事的責任,,而且還要負行政的責任,,如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勞動行政部門給予用人單位罰款等行政處罰,。勞務關系糾紛中,當事人之間違反勞務合同的約定,,可能產生的責任一般是違約和侵權等民事責任,,無行政責任。 因此,, 我們可以看出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相比,, 對我們勞動者更有利的是勞動合同。 而區(qū)分我們應該簽“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的,, 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 但除了以下這些情形是按勞務關系處理外, 其他的通常為勞動合同 1 不具備勞動合同主體資格的人簽訂的合同是《勞務合同》,;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勞動者是指年齡在16周歲至退休年齡范圍的,有勞動能力的中國公民,;而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沒有明確規(guī)定,,一般都可以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機構除外),,因此,就算用人單位沒有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只要其與勞動者形成事實的勞動關系的,,都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雙方簽訂的為《勞動合同》,,否則為《勞務合同》,。 2 已領取養(yǎng)老金的退休返聘人員; 依法可以享受養(yǎng)老待遇的退休人員因為已達退休年齡,,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根據《勞動法》規(guī)定,其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因此,,這些退休人員簽訂的合同為《勞務合同》。 3 已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兼職人員,; 這個是指具備勞動主體資格的人已經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其他地方以兼職身份繼續(xù)工作的,這種情形不需要與后用工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雙方的關系按勞務關系處理,。 4 企業(yè)內退人員等; 內退,,也即在企業(yè)內部提前退休的意思,,但實際上雙方又保留勞動關系,由原單位繼續(xù)購買社保,,只是員工無須在崗的情形,,因此這種內退人員在另一單位就業(yè)的,按勞務關系處理,,新的用人單位不必為其購買社保,。 5 臨時用工也可以是勞務合同,; 因為臨時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不像正式的員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聘用臨時工的目的事為了處理短期出現(xiàn)的額外工作,,例如因為長工放產假,,所以聘臨時工當替工,這種情形下雙方的關系按勞務關系處理,,可簽訂勞務合同,。 來源 | 勞動法寶網、 京才企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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