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傷寒論》和《金匱要略》看到書中方藥用量之單位名稱多為“兩”,、“斤”、“升”,、“合”(音同“葛”,,ge,三聲)等,因年代久遠,,其所實指之重量與今之市制區(qū)別已經很大,,本著“格物致知”的精神,我們做一點知識的收集和考證,。 1981年出土的東漢大司農銅權鑄于光和二年(公元179年),重量為漢制12斤,,今實測2996克,,據此可計算得,漢制一斤=249.666…克,,約當250克,。而漢制一斤等于十六兩,一兩等于四分,,則一兩等于15.625克,,一分等于3.90625克。據此,,在實際應用時,,我們一般可以認為漢制一斤為250克,一兩為15.6克,,一分等于4克,。最初我見到方中藥物用量以“分”計,以為做“份”看待,,指出了藥物之間的比例,,直到見到“分”和其它計量單位在一個方子中同時出現,才知道一開始的想法是錯誤的(如排膿散方),。 同樣地,,得益于考古發(fā)現,我們可以知道漢制一升相當于今之兩百毫升,,則一斗等于十升即為兩千毫升,,一合為二十毫升(一升等于十合)。另外,,仲景書中所示方劑煎煮時間通常也以藥液體積表示,,而不是像今天我們這樣直接以時間長度(比如“水沸騰后小火煮20分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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