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約十年前我爺爺因病去世,,后奶奶將其唯一住房過戶給我大伯,并由我大伯照顧我奶奶,。幾年前大伯因病去世,,大伯母從此對老人不管不問。奶奶現(xiàn)在由其他兩個子女輪流照顧,。我想問,,能不能以奶奶的名義收回房產(chǎn)?】 你好,!不能以奶奶的名義收回房產(chǎn),,但你奶奶是你大伯的法定繼承人之一,有權繼承你大伯的遺產(chǎn),,其中包括該房產(chǎn),。 首先,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chǎn)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你奶奶已經(jīng)將該房產(chǎn)過戶給你大伯,所有權已經(jīng)轉移,,故不能以你奶奶的名義收回房產(chǎn),。但是,根據(jù)《繼承法》第十條,,你奶奶作為你大伯的母親,,是你大伯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你大伯的遺產(chǎn),,其中包括該房產(chǎn),。但是,如果你奶奶當初在將房產(chǎn)贈與給你大伯時未指明給與你大伯一人,,那么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應當視為對你大伯和大伯母的贈與,該房產(chǎn)就只有二分之一份額屬于你大伯的遺產(chǎn),。一般來說,,應由你奶奶、你大伯母以及你大伯的子女平均取得遺產(chǎn)份額,。 建議你們和你大伯母心平氣和好好溝通,,你奶奶也可以采用訂立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的方式,,與你大伯母約定由其承擔你奶奶生養(yǎng)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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