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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銘】試論董仲舒的改制理論

 大成教育圖書館 2019-04-15

作者:黃銘(重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講師)

來源:《現代儒學》第三輯,,郭曉東執(zhí)行主編,,三聯書店2018年11月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臘月初四日丙午

          耶穌2019年1月9日

改制是公羊學的微言,亦是經世致用最集中的體現,,同時招致的非議也最多,。在改制理論的闡釋史上,董仲舒無疑是最重要的關節(jié),。本文旨在系統(tǒng)梳理董仲舒的改制理論,,展現問題的層次與復雜性,并廓清后世的諸多誤解,。

1.以往看待董氏改制理論的三種意見

《春秋》有大義有微言,,大義在于誅討亂臣賊子,而微言則在于改制立法[1],。改制對于《公羊》家來講是極其重大的問題,,而董仲舒作為《公羊》先師,十分重視改制問題,?!傲剖浮敝械摹俺兄芪亩粗|”[2]說的就是改制的問題。而《春秋繁露》中的《三代改制質文》一篇,,則詳細的論述了改制的內容,。然而要確切的理解董仲舒的改制思想,卻存在著諸多的困難,。

首先,,后世對于董仲舒的改制思想的理解,有很大的爭論,。以康有為為代表的《公羊》學家,,極力推崇董子的改制思想,認為:“《春秋》專為改制而作,。然何劭公雖存此說,,亦難徵信,幸有董子之說,,發(fā)明此義,。”[3]在實際的政治中,,康有為也通過推尊董子,,來推行改革。另一方面,,以蘇輿,、朱一新為代表的康有為的反對者們,卻試圖將董仲舒與“改制”剝離開來。蘇輿甚至認為《三代改制質文》一篇僅僅是“但述師說”,,并非是《公羊傳》或者董仲舒自己的思想,;同時將改制思想歸于何休,,認為何休用“改制”以及其他相關的概念,,如“王魯”,、“通三統(tǒng)”、“《春秋》當新王”等等來注釋《公羊傳》,才造成了后世對于《公羊傳》以及董子的誤解[4],。徐復觀先生則認為,,“改制”,、“絀夏親周故宋王魯”等思想“最表現了仲舒《春秋》學的特色,,而為后來許多附會之說所自出”[5],。又認為董仲舒的“以《春秋》當新王”“實是以孔子即是新王”,并且通過歷史事實的考察,,認為“王魯絀夏親周故宋”等等思想,,“在《公羊傳》中是毫無根據的”,而是出于董仲舒的附會,。

上述三種不同的看法都有不合理之處,。康有為認為唯有董仲舒能明《春秋》專為改制而作,,這顯然是“有為”之言,。蘇輿等人將董仲舒與改制思想剝離,,也是武斷的,。因為“王魯”、“通三統(tǒng)”,、“《春秋》當新王”等概念,《春秋繁露》有明文,。徐復觀先生認為改制思想是出于董仲舒的附會,則是從歷史的角度看待問題,將改制問題坐實了看,,但是這種的理解方式是否合理,,是值得商榷的,;另外《公羊傳》是否已有改制的思想,也是值得討論的,。

所以我們有必要對于董仲舒的改制思想進行全面的考察。具體分三個方面進行,,首先,討論改制思想與《公羊傳》的淵源,;其次,,討論改制的具體內涵,,揭示改制的三個層面;再次,,討論改制的邏輯起點,,即《春秋》當新王,并明確改制是孔子所“托”,,不可以“坐實”看待,;最后,討論董仲舒的改制思想與“辟秦”的關系,。

2.《春秋公羊傳》中的改制淵源

《公羊傳》雖未有“改制”二字,,然而確有改制之內容。

【春秋經】(桓公十一年)鄭忽出奔衛(wèi),。

【公羊傳】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辭無所貶,。[6]

段熙仲先生云:“新王改制之說,,《傳》有明文:‘《春秋》,伯子男一也,?!ㄈ秊橐唬洞呵铩分闹埔??!?span>[7]周代諸侯有五等爵制,分別是公,、侯,、伯,、子,、男,段先生認為“通伯子男為一”,,改為三等爵制,,就是《公羊傳》改制的明文。而且“辭無所貶”的論斷,,也印證了改制之事,。

鄭國之君本為伯爵,所以忽當成為“鄭伯”,。但當時其父鄭莊公去世不滿一年,,按照《春秋》的名例,“君薨稱子某,,既葬稱子”[8],,則忽應稱“鄭子”,表明嗣君居喪期間,,應盡子道,,不忍當父之位,這就是《公羊傳》所謂的“辭有貶損”,。故而因喪貶稱“鄭子”,,在周代五等爵制的體系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然而《春秋》卻書“鄭忽”,,卻有另外的考慮,。《公羊傳》認為,,“鄭子”的稱謂,不能夠體現嗣君居喪的貶損之義,,因為《春秋》改制,,將周代的五等爵制中的“伯子男”合為一等,所以稱“鄭伯”與“鄭子”是沒有區(qū)別的,,只好通過稱名來體現[9],。

“《春秋》伯子男一也”,也是董仲舒的改制理論的淵源,。董仲舒云:

《春秋》鄭忽何以名,?《春秋》曰:伯子男一也,,辭無所貶,。何以為一?曰:周爵五等,,《春秋》三等,。[10]

可見董仲舒的改制思想,,是接著《公羊傳》說的。同時董仲舒與改制相關的一些概念,,也是從《春秋》的書法中得出的,,我們舉“絀夏”這個概念為例。董仲舒云:

《春秋》作新王之事,,變周之制,,當正黑統(tǒng)。而殷周為王者之后,,絀夏改號禹謂之帝,,錄其后以小國,故曰絀夏存周,,以《春秋》當新王,。不以杞侯,弗同王者之后也,。稱子又稱伯何,?見殊之小國也。[11]

按照“通三統(tǒng)”的講法,,王者興起,,以前兩朝的子孫為“二王后”,封之為大國,。以周朝為例,,宋國和杞國作為二王后,故封為大國,。董仲舒認為《春秋》當新王,,作為一個假托的新的王者興起,故而周和宋就是新的二王后,,封為大國,,杞國則由二王后降為小國。這就是“絀夏”。按照《春秋》三等爵,,公為一等,,侯為一等,伯子男為一等,,其中伯子男為小國,。如果沒有“絀夏”的話,則杞當稱“杞公”,,而《春秋》中只有“杞伯”和“杞子”,。董仲舒認為,“稱子又稱伯”,,是因為《春秋》“絀夏”,,“弗同王者之后”。此外,,“王魯”,、“親周”、“故宋”等等概念,,都可以在《春秋》具體的文辭中找到根據[12],。

3.改制的層次

由上可知,董仲舒改制的思想來自《春秋》,,又有更加詳細的論述,。《春秋繁露·楚莊王》中的一段插話,,可以看作是董子論改制的總綱:

《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復古,譏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今所謂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繼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修故業(yè),,而無有所改,,是與繼前王而王者無以別。受命之君,,天之所大顯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儀志,。事天亦然,。今天大顯己,物襲所代而率與同,,則不顯不明,,非天志。故必徙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者,,無他焉,,不敢不順天志而明自顯也。若夫大綱,、人倫,、道理、政治,、教化,、習俗、文義盡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無易道之實,??鬃釉唬骸盁o為而治者,其舜乎,!”言其主堯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與?問者曰:物改而天授顯矣,,其必更作樂,,何也?曰:樂異乎是,。制為應天改之,,樂為應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樂也,。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樂于終,,所以見天功也。緣天下之所新樂而為之文曲,且以和政,,且以興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虛作樂,。樂者,,盈于內而動發(fā)于外者也。應其治時,,制禮作樂以成之,。成者,本末質文皆以具矣……由此觀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應天,;制禮作樂之異,,人心之動也。二者離而復合,,所為一也。[13]

董仲舒在這里將改制分為三個層次:首先是“受命應天”層面的改制,。所改內容包括正朔,、服色、居處,、稱號等等象征性的東西,,借此表明政權的合法性來自于天,將自身與前朝的繼體守文之君區(qū)別開來,?!栋谆⑼ā芬脖磉_了相同的意思:

王者受命必改正朔何?明易姓,,示不相襲也,。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所以變易民心,,革其耳目,以助化也,。[14]

何休亦云:

王者受命,,必徙居處,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變犧牲,異器械,,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15]

董仲舒認為,,只要是“受命”之王,就必須改制以“應天”,,以革命取得天命的王者需要改制,;通過禪讓取得天命的王者,也需要應天改制,?!稘h書·董仲舒?zhèn)鳌穼Σ咴疲?o:p>

孔子曰:“亡為而治者,其舜乎,!”改正朔,,易服色,以順天命而已,。[16]

可見“受命應天”層面的改制是政治生活中的必要程序[17],,起到“慎始”的作用,同時將政治與天道緊密的聯系在一起,。

第二層含義則是“救衰補弊”層面的改制,,按照《三代改制質文》篇中的表述,就是“文質”之改[18],,涉及到具體的社會問題,,針對的是“亂世”。出現亂世的原因是王朝所推行的制度各有所偏,,或文或質,,到了后期就滋生了很多弊病,需要矯枉過正,。在改革達到教化的目的之后,,就可以制禮作樂,形成自身的一套法度,。

當然,,如果社會沒有弊病,“繼治世”的王者就不需要在文質上有所改革,?!稘h書·董仲舒?zhèn)鳌穼Σ咴疲?o:p>

道者,萬世亡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處,故政有眊而不行,,舉其偏者以補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將以救溢扶衰,,所遭之變然也。故孔子曰:“亡為而治者,,其舜乎,!”改正朔,易服色,,以順天命而已,。其余盡循堯道,何更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變道之實。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繼之救,,當用此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贝搜园偻踔?,以此三者矣。夏因于虞,,而獨不言所損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也,。繇是觀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世者其道變,。[19]

董仲舒認為,,堯舜禹禪讓是“繼治世”,故而不需要在實質性的制度上有所改革,。殷,、周都是“繼亂世”故而需要有“救弊之政”,依照文質的損益進行改革[20],。之所以能夠依據文質進行改革,其前提是文,、質之法都本于道,,是道的兩端。

所以改制的第三個層面,,便是“改制而不變道”,。董仲舒認為:“王者有改制之名,無變道之實”,。我們認為,,這個不變之“道”應該有具體所指,《禮記·大傳》有更為經典的表述:

立權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此其所得與民變革者也,。其不可得變革者則有矣: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女有別,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

“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是最基本的政治,、倫理價值,,鄭玄認為是“人道之常”,。這與董氏所云“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相通,。

明確了改制的三個層次之后,,我們可以詳細的考察董仲舒《三代改制質文》篇中的改制理論。

4.改制應天中的三正,、三統(tǒng)

董仲舒論改制的第一個層次是“受命應天”,,解決的是王朝合法性的問題。在具體的改制內容中,,改正朔是最重要的,,因為歷法直接是天道的體現。然而改正朔的講法并不見于《春秋經》或《公羊傳》,,是董仲舒對于經傳的闡發(fā):

《春秋》曰“王正月”,,《傳》曰:“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曷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焙我灾^之王正月?曰: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禮樂,,一統(tǒng)于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繼人,,通以己受之于天也,。王者受命而王,制此月以應變,,故作科以奉天地,,故謂之王正月也。[21]

《春秋》在魯隱公元年書寫了“王正月”三字,,從文字表面上看,,僅僅是時間的記錄,沒有改正朔的意思[22],。而《公羊傳》則敏銳的注意到,,在“正月”之前,,還有“王”字,表明這是特定王者的正月,,但是也沒有明確的表示,,王者興起當改正朔。董仲舒則認為,,王者的“特定性”是通過“改正朔”表現的,,以此代表天命的轉移。不僅如此,,董仲舒還提出了“三正”的概念,,將改正朔的思想系統(tǒng)化。

三正以黑統(tǒng)初,。正日月朔于營室,,斗建寅。天統(tǒng)氣始通化物,,物見萌達,,其色黑……法不刑有懷任新產,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fā)德,具存二王之后也,。親赤統(tǒng),,故日分平明,平明朝正,。正白統(tǒng)奈何,?曰:正白統(tǒng)者,歷正日月朔于虛,,斗建丑,。天統(tǒng)氣始蛻化物,物始芽,,其色白……法不刑有身懷任,,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fā)德,,具存二王之后也,。親黑統(tǒng),故日分鳴晨,,鳴晨朝正,。正赤統(tǒng)奈何?曰:正赤統(tǒng)者,,歷正日月朔于牽牛,,斗建子,。天統(tǒng)氣始施化物,物始動,,其色赤……法不刑有身,,重懷藏以養(yǎng)微,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fā)德,,具存二王之后也。親白統(tǒng),,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23]

所謂的“三正”,,指的是三種不同的歷法,,分別以建寅之月(即夏歷一月)、建丑之月(即夏歷十二月),、建子之月(即夏歷十一月)為正月,;同時以平明、鳴晨,、夜半為一日之始,。董仲舒認為,王者改正朔是為了順應天命,,“三正”系統(tǒng)就是天道的體現,,原因是建子、建丑,、建寅三月,,是萬物剛開始生長的階段,萬物由“始動”到“始芽”到“萌達”,,顏色也經歷了赤,、白、黑三個階段,,過了這三個月,,萬物就“不齊”了[24],所以古人稱之為“三微之月”,。

董氏又云:

其謂統(tǒng)三正者,,曰:正者,正也,,統(tǒng)致其氣,,萬物皆應而正,統(tǒng)正其余皆正,凡歲之要,,在正月也,。法正之道,正本而末應,,正內而外應,,動作舉錯,靡不變化隨從,,可謂法正也,。[25]

可見正月是“歲之要”,起到“統(tǒng)正而其余皆正”的效果,,故而改正朔要順應天道,,只能限定在萬物初始的“三微之月”。這是“三正”系統(tǒng)的第一個要求,。第二個要求是,,王者改正朔要按照“三正”的順序,這樣就必須考慮到前朝的統(tǒng)緒,,如果前朝是以建子之月為正月,,那么本朝只能改為建寅之月,這也是天道的順序,,不可跳躍,。《白虎通》亦云:“三正之相承,,若順連環(huán)也,。”[26]這個規(guī)定實際上是肯定了前朝的合法性,,同時也提醒新的王者,“天子命無常,,唯德是慶”[27],,是法天道的寬容的政治歷史觀[28]

董仲舒非但承認前朝曾經的合法性,,甚至在“三正”系統(tǒng)中提出了“存二王之后”的要求,。董仲舒三言“具存二王之后”,這就是“通三統(tǒng)”的觀念,。具體來說,,就是封前兩朝的后人為大國,在其封國境內推行本來的正朔和制度,,供王者取法,,尊而不臣。這是“三正”系統(tǒng)的第三個要求。只有做到了上述三個要求,,改正朔才是合天道的,。

同時,在“三統(tǒng)”之上,,董仲舒更有“五帝”,、“九皇”的講法。

絀三之前曰五帝……故湯受命而王,,應天變夏作殷號,,時正白統(tǒng)。親夏故虞,,絀唐謂之帝堯,,以神農為赤帝?!耐跏苊?,應天變殷作周號,時正赤統(tǒng),。親殷故夏,,絀虞謂之帝舜,以軒轅為黃帝,,推神農以為九皇,。……故天子命無常,。唯命是德慶,。[29]

王者之法,必正號,,絀王謂之帝,,封其后以小國,使奉祀之,。下存二王之后以大國,,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客而朝,。故同時稱帝者五,,稱王者三,,所以昭五端,,通三統(tǒng)也,。是故周人之王,,尚推神農為九皇,,而改號軒轅謂之黃帝,,因存帝顓頊,、帝嚳、帝堯之帝號,,絀虞而號舜曰帝舜,,錄五帝以小國。下存禹之后于杞,,存湯之后于宋,,以方百里,爵號公,。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先王客而朝……帝,,尊號也,,錄以小何?曰:遠者號尊而地小,,近者號卑而地大,,親疏之義也。故王者有不易者,,有再而復者,,有三而復者,有四而復者,,有五而復者,,有九而復者,明此通天地,、陰陽,、四時、日月,、星辰,、山川、人倫,,德侔天地者稱皇帝,,天佑而子之,號稱天子,。故圣王生則稱天子,,崩遷則存為三王,,絀滅則為五帝,,下至附庸,絀為九皇,,下極其為民,。有一謂之三(蘇輿以為“三”當作“先”)代,故雖絕地,廟位祝牲猶列于郊號,,宗于代宗,。故曰:聲名魂魄施于虛,極壽無疆,。[30]

董仲舒認為,,王者興起,則封二王后為大國,,通自身一統(tǒng)而為“三統(tǒng)”,;同時二王后以上五個朝代則為“五帝”,封之為小國,;“五帝”之上則為“九皇”,,封之為附庸;九皇之上則降為民,,沒有封地,。三統(tǒng)、五帝,、九皇是不斷變動的,,所謂的“三而復、五而復,、九而復”體現了天命的流轉,。另一方面因為天道本身是“不易者”,故而要優(yōu)待王者之后,,有大國,、小國、附庸之封,,即使“下極為民”,,也能“宗于代宗”,作為歷史上的王者受到祭祀,??梢哉f,“五帝”,、“九皇”之說是“通三統(tǒng)”的延伸,。

5.改制中的“再而復”、“三而復”,、“四而復”

“三正”,、“三統(tǒng)”是形式上的改制,是要解決王朝更替的合法性問題,,然而對于亂世而言,,改制還應該“補衰救弊”,。董仲舒改制理論中的“再而復”、“三而復”,、“四而復”便是針對實質性的制度,。

首先是“文質再而復”?!拔馁|”的思想可追溯到孔子,。

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span>[31]

“質”有樸實,、樸素、底子的意思,,引申則有本質的意思,。“文”有裝飾的意思,??鬃佑谩拔摹迸c“質”形容野人和史官,認為野人直情徑行,,質樸有余而失之于鄙陋,,史官修飾過度,君子則要求文質兼?zhèn)?。同時孔子也有將“文”的概念用于禮制上的傾向,,如《論語·八佾》云:“周監(jiān)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董仲舒則完整的將文質的概念運用到禮制之上,。首先以文質來區(qū)別禮的內涵與儀節(jié),,董氏云:“禮之所重者在其志?!緸橘|,,物為文。文著于質,,質不居文,,文安施質?質文兩備,,然后其禮成,。”[32]更進一步,,董仲舒認為禮的內在價值也有文質之分,,那就是“親親”與“尊尊”之異?!坝H親”與“尊尊”是禮制的兩個面向,,缺一不可,然而具體到某個朝代的禮制時,,則或偏于“親親”,,或偏于“尊尊”。無論偏向哪一方,,到政教衰亂之時,,都會出現相應的弊端,需要從相反的一端進行改制除弊,,董仲舒云:

主天法質而王,,其道佚陽,親親而多質愛,。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韫谥Y,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嘉疏,,夫婦昭穆別位。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內員外橢,其屋如倚靡員橢,,祭器橢,。玉厚七分,白藻三絲,,衣長前衽,,首服員轉。鸞輿尊蓋,,備天列象,,垂四鸞,。樂桯鼓,用羽龠舞,,舞溢橢,。先用玉聲而后烹,正刑多隱,,親戚多赦,。封壇于左位。

主地法文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禮文。故立嗣予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韫谥Y,,字子以母。別眇夫妻,,同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秬鬯,,婦從夫為昭穆,。制爵五等,祿士三品,。制郊宮明堂內方外衡,,其屋習而衡,祭器衡同,,作秩機,。玉厚六分,白藻三絲,,衣長后衽,,首服習而垂流。鸞輿卑,,備地周象載,,垂二鸞。樂縣鼓,,用萬舞,,舞溢衡。先烹而后用樂,正刑天法,,封壇于左位,。[33]

董仲舒認為“文質”之異是取法天地陰陽,具體的表現是禮制上的主導原則有區(qū)別,,質家講究“親親”,,文家講究“尊尊”[34]。禮制原則的不同,,直接影響到具體政治、倫理的傾向,,其中包含了繼位的次序,、母子關系、夫妻之間的尊卑,、以及刑罰的原則等等,。在處理這些問題時,到底是注重天然的血緣,,還是政治上的尊卑,,這對于一個王朝來說是實質性[35]的大事。

首先是繼位順序的問題,。董仲舒所提及的“立嗣予子”,、“立嗣予孫”含義不明,何休則將這個問題講的非常清楚,,何休云:“嫡子有孫而死,,質家親親,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孫?!?span>[36]董仲舒所言的“立子”,、“立孫”指的應該也是“嫡子有孫而死”的情況。從禮制上看,,無論是質家還是文家,,對于嫡長子繼位是沒有爭論的,因為嫡長子是父親的“正體”[37],。所謂的“體”指的是“父子一體”,,強調直接的血緣聯系,體現“親親”之情,;“正”注重嫡系概念,,體現“尊尊”之義。嫡長子兼具“體”,、“正”,。嫡孫是“正而不體”,,庶子則是“體而不正”。在嫡長子有孫而死的情況下,,質家重“親親”,,故而立血緣上更近的庶子;文家重“尊尊”,,則立嫡孫,。

其次是母子關系,更確切的來說是“母以子貴”的問題,。所謂的“母以子貴”,,指的是妾子立為國君,追尊自己的生母為夫人的制度[38],。按照禮制,,只有國君之妻可以稱為夫人,妾不能稱為夫人,,而妾子繼位之后,,問題就復雜了。質家認為,,妾子繼位,,從血緣的角度,必定想要推尊自己的生母,,這是“親親”之情,,故而“母以子貴”,得為夫人,。文家則堅持尊尊之義,,認為妾子既然成為了法定的繼承人,那么他法定的母親就是嫡母,;同時妾子如果追尊生母,,則是“子尊加于母”,從“尊尊”的角度看來,,也是不合法的,,故而“妾不以子稱貴號”[39]??梢姀娬{“親親”還是“尊尊”,,直接影響到母子關系。

其次是夫妻關系,。夫妻關系有兩層含義:一方面,,從“尊尊”的角度來說,天無二日,家無二主,,夫為妻綱,,夫尊而妻卑。另一方面,,從生育子女的角度來講“夫妻牉合”,,同時夫妻之間又有親親之情,故而相對來說夫妻又是平等的,。這兩種觀念在質家和文家的制度中有不同的側重,,具體的表現就是夫妻方位的問題。質家的方位是“對坐而食,,喪禮別葬,,昭穆別位”?!皩ψ笔窍嘞蚨?,類似于《儀禮》中的賓主之位,,是平等的,,而夫妻的對坐,側重“親親”之情,?!皢识Y別葬”和“昭穆別位”也是這個道理。文家的方位則是“同坐而食,,喪禮合葬,,婦從夫為昭穆”?!巴笔峭蚨?,則一定要分別尊卑,“同坐而食”就是表現夫為妻綱的“尊尊”之義,??梢娢募遗c質家對夫婦一倫的理解也是各有側重的。

其次是刑罰的原則,。對待一般人的犯罪,,自然是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行刑。但是對于親屬犯罪的處罰,,則有不同的原則,。文家本著“尊尊”之義,對待親屬犯罪是“正刑法天”一視同仁,,蘇輿注云:“執(zhí)法稱天而行,,不避親戚……《左氏傳》所云‘大義滅親’皆是也。”[40]質家則本著“親親”之情,,“正刑多隱,,親戚多赦”。按照《禮記·文王世子》講法,,所謂的“隱”,,是在隱蔽之處行刑;所謂的“赦”,,是在行刑時,,國君出于親情而下赦免之令,然而有司仍舊依法而行,。并非不追究親屬犯罪的責任,,而是在追究的同時融入親情的因素,兼顧法律與人情,,使得對親屬犯罪的懲罰不那么的理所當然,。文家與質家兩種刑罰原則,雖然在結果上都懲治了親屬的犯罪,,但是所體現的價值是完全不一樣的,。

由上可見“文”、“質”所代表的是兩種傾向不同的價值理念,,所涉及的內容也關系到具體的政治倫理生活,。一旦禮義規(guī)范興起之后[41],必然有“文”,、“質”兩個層面,,理想的王朝是文質完美的結合,兼顧“親親與尊尊”,。但是文質層面的改制本為“繼亂世”而設,,三代以下的王朝都有所偏。新王朝興起,,也依據文質循環(huán)的順序進行改制除弊,,然而矯枉過正,也會有新的弊端,,這就是董仲舒所言的“文質再而復”,。

董仲舒改制思想中還有“商、夏,、文,、質四而復”,在文質之上又增加了“商”,、“夏”兩種制度,。

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陽,親親而多仁樸,。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韫谥Y,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臊,,夫妻昭穆別位。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員,其屋高嚴侈員,,惟祭器員,。玉厚九分,白藻五絲,,衣制大上,,首服嚴員,。鸞輿尊蓋,,法天列象,垂四鸞,。用錫舞,,舞溢員。先毛血而后用聲,。正刑多隱,,親戚多諱。封禪于尚位,。

主地法夏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義節(jié),。故立嗣與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韫谥Y,,字子以母。別眇夫婦,,同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亨,,婦從夫為昭穆,。制爵五等,祿士三品,。制郊宮明堂方,,其屋卑污方,祭器方,。玉厚八分,,白藻四絲,衣制大下,,首服卑退,。鸞輿卑,法地周象載,,垂二鸞,。樂設鼓,用纎施舞,,舞溢方,。先亨而后用聲。正刑天法,,封壇于下位,。[42]

“四而復”中的“商”、“夏”并不是具體的朝代之名,,而是與“文”,、“質”一樣,都是制度之名,。然而“商夏”也是法天地陰陽,,所涉及到的具體的制度,以及制度所反映的“親親”與“尊尊”的傾向,,與“文質再而復”基本上是相同的,。《說苑·修文》篇云:“商者,,常也,。常者質,質主天,。夏者,,大也,。大者,文也,。文主地,。”汪高鑫先生據此,,從訓詁的角度認為“一商一夏,,亦即一質一文”[43]。蘇輿亦云:“其實商夏亦文質之代名,?!?span>[44]段熙仲先生也認為:“(商夏文質)其目則四,其實則二,?!?span>[45]康有為甚至認為:“天下之道,文質盡之,?!?span>[46]康氏之言略顯夸張,但是就改制救弊的角度來看,,有“文質”這對概念足矣,,為何還要有“商夏”這兩個概念?我們需要考察“四而復”的具體所指,。董氏云:

四法修于所故,,祖于先帝,故四法如四時然,,終而復始,,窮則反本?!侍鞂⑹谒?,主天法商而王……天將授禹,,主地法夏而王……天將授湯,,主天法質而王……天將授文王,主地法文而王,。[47]

我們看到,,舜用“商”法,禹用“夏”法,,湯,、文王則用“質”、“文”之法,。舜禹之制作為一個整體來說,,與殷周之制又有不同,。《禮記·表記》云:

子曰:“虞夏之道,,寡怨于民,;殷周之道,不勝其敝,?!弊釉唬骸坝菹闹|,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o:p>

按照《表記》的說法,虞夏是質,,而殷周是文,。孔穎達《正義》亦云:“夏家雖文,,比殷家之文猶質,;殷家雖質,比夏家之質,,猶文于夏,。故夏雖有文,同虞之質,;殷雖有質,,同周之文?!?span>[48]以此反觀董仲舒“一商一夏,,一質一文”之說,則“商夏”較“文質”更加的質樸,??涤袨樵疲骸疤煜轮溃馁|盡之,。然人智日開,,日趨于文?!?span>[49]可見后世是越來越文,。那么后世之改制是否可以用虞夏之法?《表記》又云:

子言之曰:“后世雖有作者,,虞帝弗可及也已矣,?!?o:p>

《表記》認為虞帝之法是后世王者“弗可及”的,據此而言董子“商夏文質四而復”的思想,,段熙仲先生云:“古質而今文,,孔子嘆虞帝之不可及,固可與《春秋》改文從質之說合,?!?span>[50]由最質樸的“虞帝之不可及”,則后世“漸文”的王者,,當依“文質再而復”之法進行改制,。既然如此,那為什么在“文質”之上,,還要加上“商夏”二法,,是否如蘇輿所云,《三代改制質文》篇是“但述師說”,,“四而復”僅僅是保存異說而已,?我們認為“商夏文質四而復”之說,是在“文質再而復”循環(huán)改制中,,加入了歷史漸進的因素,。康有為將其與“三世說”結合了起來:

天下之道,,文質盡之,。然人智日開,日趨于文,。三代之前,,據亂而作,質也,;《春秋》改制,,文也。故《春秋》始義法文王,,則《春秋》實文統(tǒng)也,。但文之中有質,質之中有文,,其道遞嬗耳,。漢文而晉質,唐文而宋質,,明文而國朝質。然皆升平世質家也,,至太平世,,乃大文耳,。后有萬年,可以孔子此道推之,。[51]

這段話雖然不是針對“四而復”而言,,但是在改制之中融入歷史漸進的思想是明顯的??涤袨檎J為盡管“天下之道,,文質盡之”,但總體的趨勢是向“文”的方面發(fā)展的,。盡管按照“文質再而復”的觀點,,《春秋》應該屬于“質家”,康有為則認為“《春秋》實文統(tǒng)”,。這個矛盾,,在“四而復”的系統(tǒng)中就能夠得到合理的解釋,《春秋》雖然是“質家”,,但是與“商夏”之法比起來,,還是偏文的。更重要的是,,康有為將“文質”改制與“三世說”結合起來,,把三代以下的“文質”改革,歸在“升平”之世,,則確定了“文質”改制的在歷史中的性質[52],。我們認為,董仲舒在“文質再而復”之上又提出“商夏文質四而復”的觀點,,是為了表明改制之中也應有進化的元素,。

另一方面,段熙仲先生認為,,董仲舒“四而復”思想來自《論語·衛(wèi)靈公》“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痹诠蚣铱磥?,孔子改制為后王制法,之所以提及舜,、夏,、殷、周四朝,是為了集群代之美事,?!端螘ざY志》云:

孔子稱“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此圣人集群代之美事,,而為后王制法也,。[53]

既然是“集群代之美事”為萬世之法,故而改制以“太平”為最終目的,。而在董仲舒“文質”之上加“商夏”之法,,正是在改制之中融入歷史進化的元素,不斷接近“太平世”之制,。二說似可相通,。

在董仲舒“救衰補弊”層面的改制中,除了性質相近的“文質再而復”,、“商夏質文四而復”之外,,還有“三而復”的說法?!叭鴱汀币嗫梢宰肥龅娇鬃?。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span>[54]

孔子認為夏殷周三代的禮制不同,,有所損益,董仲舒據此提出了“三而復”的概念,?!叭鴱汀庇袃煞N,一為“三正”,,一為“三教”,。“三正”屬于“受命應天”層面的改制,,前文已有論述,;“三教”則是實質性的禮制損益,董仲舒《對策》云:

冊曰:“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謂久而不易者道也,,意豈異哉,?”臣聞夫樂而不亂,、復而不厭者謂之道。道者,,萬世亡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處,,故政有眊而不行,舉其偏者以補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將以救溢扶衰,,所遭之變然也,。故孔子曰:“亡為而治者,其舜乎,!”改正朔,,易服色,以順天命而已,。其余盡循堯道,,何更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變道之實,。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繼之救,當用此也,??鬃釉唬骸耙笠蛴谙亩Y,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于虞,,而獨不言所損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也。繇是觀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世者其道變。[55]

“三王之教”雖然是漢武帝的策問之語,,但是董仲舒所言的“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卻是“三教”的具體內容,。董仲舒在《對策》中區(qū)分了“繼治世”與“繼亂世”兩種情況,,而“三教”改制屬于“繼亂世”。設立“三教”的目的,,在于“救溢扶衰”,,由此我們認為,“三而復”也屬于“救衰補弊”層面的改制,。關于“忠”,、“敬”、“文”之教具體的弊端,,《禮記·表記》云:

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先祿而后威,,先賞而后罰,親而不尊,;其民之敝,,惷而愚,喬而野,,樸而不文,。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禮,,先罰而后賞,,尊而不親;其民之敝,,蕩而不靜,,勝而無恥。

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其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慚,賊而蔽,?!?o:p>

所謂的“弊”,按照鄭玄以為產生于“政教衰失之時”,,“忠”,、“敬”、“文”分別“野”,、“鬼”,、“薄”的弊病。另一方面“忠”,、“敬”,、“文”的循環(huán),恰好能夠互相補救各自的弊病,?!栋谆⑼ā吩疲?o:p>

王者設三教者何?承衰救弊,,欲民反正道也,。三正[56]之有失,故立三教,,以相指受,。夏人之王教以忠,其失野,,救野之失莫如敬,。殷人之王教以敬,,其失鬼,救鬼之失莫如文,。周人之王教以文,,其失薄,救薄之失莫如忠,。繼周尚黑,,制與夏同。三者如順連環(huán),,周而復始,,窮則反本。[57]

“三教”雖各有所偏,,但都出自于“道”,,故可相救,如《白虎通》所云:“三教一體而分,,不可單行……忠,、敬、文無可去者也,?!蓖瑫r像“文質”法天地陰陽一樣,“三教”也有所取法,,《白虎通》云:

教所以三何,?法天地人,內忠,,外敬,,文飾之,故三而備也,。即法天地人各何施,?忠法人,敬法地,,文法天,。人道主忠,人以至道教人,,忠之至也,,人以忠教,故忠為人教也,。地道謙卑,,天之所生,地敬養(yǎng)之,,以敬為地教也,。[58]

可見“忠”,、“敬”、“文”三教是取法天地人,,故而有“三而復”之說,。同時“三教”與“文質”都是為了“救衰補弊”,針對的都是具體的禮制問題,,故而董仲舒以“文質”配“三教”,。

王者以制,一商一夏,,一質一文,。商質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59]

僅從禮制層面來看,“文質”說對應的是“尊尊”與“親親”兩項基本原則,,文質損益也就是“尊尊”,、“親親”各有偏重,而“三教”之義卻沒有“文質”來的明朗,。“三教”中的“敬”與“文”可以分別對應“質”與“文”,,而法人的“忠教”卻比較復雜,,從《白虎通》“內忠,外敬,,文飾之”之語看來,,“忠”似乎比“敬”更加來的質樸。所以我們認為,,“忠教”似乎不像“親親”與“尊尊”那樣,,屬于制禮的原則,“三教說”相對于“文質說”而言,,應該是異說,。

董仲舒所云的“三而復”中的“三正”,卻能很好的與“文質”說結合,,“三正說”解決形式上的“改制應天”問題,,“文質說”則解決實質性的“救衰補弊”問題,分別對應改制的兩個層面,。據此我們推測,,董仲舒的“三教”之說或本于“三正”[60]

經過上述討論,,我們認為董仲舒“救衰補弊”層面的改制有“文質再而復”,、“商夏質文四而復”,、“忠敬文三而復”三種說法。其中“文質說”中的“親親”,、“尊尊”原則是禮制損益的根本,;“商夏質文說”從性質上也屬于“文質說”,提出“商夏”之法,,為的是將歷史進化的觀念引入改制之中,,最終使得所改之制能“兼群代之美事”,達到“致太平”的效果,;“忠敬文三而復”由“三正”演變而來,,相對“文質說”而言,屬于異說,。

6.“《春秋》當新王”與“王魯”

由上文可知,,董仲舒的改制思想來源于《春秋》以及《公羊傳》,并且形成了改制的系統(tǒng)思想,,無論是哪一種改制的說法,,最后都指向“《春秋》當新王”。所謂的“王”指的是王者,,在公羊學看來,,《春秋》雖然是一本書,但是寄托著孔子撥亂反正致太平之志,,故而將其“視為”一個“王者”,;而所謂的“新”,是相對周朝而言,,《春秋》繼周之后成為一個“新王”,。從現存的材料來看,“《春秋》當新王”是由董仲舒首先提出的,,但是《公羊傳》中已有“新周”的說法,。

【春秋經】(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謝災,。

【公羊傳】成周者何,?東周也。宣謝者何,?宣公之謝也,。何言乎成周宣謝災?樂器藏焉爾,。成周宣謝災,,何以書?記災也,。外災不書,,此何以書,?新周也。[61]

“《春秋》當新王”的前提是周道不足觀[62],,《公羊傳》“新周”二字表達了這個意思,。《春秋》記錄災異有特定的書法,,一般來說僅記錄魯國以及“二王后”即宋國的災異[63],,其他則視為“外災”而不書,周天子亦在“外災”之列,。然而《春秋》于魯宣公十六年書“成周宣謝災”,,依照災異的書法,只有把周視為新的“二王后”這條經文才顯得合理[64],,所以《公羊傳》言“新周”,。此外“成周”這個書法也印證了這一點,何休云:“系宣謝于成周,,是若國文,,黜而新之,從為王者后記災也,?!?span>[65]何休以為《春秋》變“京師”為“成周”就好像將周天子等同于列國,那么就可以將其視為王者之后而錄其災,。

《公羊傳》的“新周”到了董仲舒那里就演化為“《春秋》當新王,,王魯,絀夏,,親周,故宋”一系列之概念,。結合“絀夏,,故宋”來看,董仲舒的“親周”也就是《公羊傳》的“新周”[66],,即將周視為新的“二王之后”,。同時董仲舒更明確的提出了“《春秋》當新王”的觀點,以《春秋》當“一統(tǒng)”,,并將其放到了不同層次的改制系統(tǒng)之中,。

首先在“改制應天”層面,將《春秋》亦改正朔,、易服色,,而“通三統(tǒng)”。

《春秋》曰:“杞伯來朝,?!蓖跽咧蠓Q公,,杞何以稱伯?《春秋》上絀夏,,下存周,,以《春秋》當新王?!洞呵铩樊斝峦跽吣魏??曰:王者之法,必正號,,絀王謂之帝,,封其后以小國,使奉祀之,。下存二王之后以大國,,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客而朝,。……《春秋》作新王之事,,變周之制,,當正黑統(tǒng)。而殷,、周為王者之后,,絀夏改號禹謂之帝,錄其后以小國,,故曰絀夏存周,,以《春秋》當新王。[67]

董仲舒認為《春秋》作為新的王者“當正黑統(tǒng)”,,是按照“三正”理論而“改正朔,、易服色”,同時將周,、宋作為“二王后”封之為大國,,通己為“三統(tǒng)”;又將原來的“二王后”杞國絀為小國,,成為“五帝”,,這些就是“受命應天”層面的改制。

其次,,董仲舒認為《春秋》也有實質性的禮制改革,,即《春秋》以質道救周的文弊。

禮之所重者在其志。志敬而節(jié)具,,則君子予之知禮,。志和而音雅,則君子予之知樂,。志哀而居約,,則君子予之知喪。故曰:非虛加之,,重志之謂也,。志為質,物為文,。文著于質,,質不居文,文安施質,?質文兩備,,然后其禮成。文質偏行,,不得有我爾之名,。俱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雖弗予能禮,,尚少善之,介葛廬來是也,。有文無質,,非直不子,乃少惡之,,謂州公實來是也,。然則《春秋》之序道也,先質而后文,,右志而左物,。故曰:“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推而前之,亦宜曰:朝云朝云,,辭令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引而后之,,亦宜曰:喪云喪云,衣服云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貴志以反和,,見其好誠以滅偽。其有繼周之弊,,故若此也,。[68]

“志”是內在的意向、感情,,“節(jié)”是外在的儀節(jié),,兩者分別對應禮制中的“質”和“文”。理想的禮制是文質的完美結合,??鬃诱J為如果文質只能選擇一種時,“寧有質而無文”,,以此來救周文之弊,。

另一方面,董仲舒又將“《春秋》當新王”與“王魯”聯系起來,。

故《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時正黑統(tǒng)。王魯,,尚黑,,絀夏,親周,,故宋,。[69]

“王魯”從字面上看,就是以魯國為王者的意思,。同時從“正黑統(tǒng)”,、“絀夏親周故宋”之文來看,董仲舒所理解的“王魯”與“《春秋》當新王”是等同的,。然而問題就來了,,無論是“受命應天”還是“文質損益”層面的改制,都歸屬于王者,。魯國作為諸侯國,,怎么能取代周天子作為王者呢?這也就是在問:《春秋》僅僅是一本書,,怎么能成為新的王者呢,?所以對于“王魯”的解說對于理解“《春秋》當新王”以及相應的改制,是相當重要的,。董仲舒認為,,“王魯”僅僅是“托王于魯”,并非真的以魯國為王者。

今《春秋》緣魯以言王義,,殺隱桓以為遠祖,,宗定哀以為考妣,至尊且高,,至顯且明,。其基壤之所加,潤澤之所被,,條條無疆,,前是常數,十年鄰之,,幽人近其墓而高明,。大國齊、宋,,離不言會,。微國之君,卒葬之禮,,錄而辭繁,。遠夷之君,內而不外,。當此之時,,魯無鄙疆,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邾妻庶其,、鼻我,邾妻大夫,。其于我無以親,,以近之故,乃得顯明,。隱桓,,親《春秋》之先人也,益師卒而不日,。于稷之會,,言其成宋亂,以遠外也,。黃池之會,,以兩伯之辭,言不以為外,,以近內也。[70]

孔子曰:“吾因行事,加吾王心焉,?!奔倨湮惶栆哉藗悺?span>[71]

所謂的“緣魯以言王義”,,即借魯國來表明王者之義,、王心,魯國僅僅是假托的王者,,而非事實上的王者[72],。孔子所重在“王心”而非“行事”,。我們認為,,改制的“假托義”,也是由董仲舒首先發(fā)明的,??涤袨樵疲?o:p>

“緣魯以言王義”,孔子之意專明王者之義,,不過緣讬于魯,,以立文字。即如隱,、桓,,不過讬為王者之遠祖,定,、哀為王者之考妣,,齊、宋但為大國之譬,,邾婁,、滕、薛亦不過為小國先朝之影,。所謂“其義則丘取之”也,。自偽《左》出后,人乃以事說經,,于是周,、魯、隱,、桓,、定、哀,、邾,、滕皆用考據求之,,癡人說夢,轉增疑惑,,知有事不知有義,,于是孔子之微言沒而《春秋》不可通矣。尚賴有董子之說得以明之,。[73]

康氏之說十分精辟,,董仲舒所言的“緣魯以言王義”,所重并非是現實的魯國,,而是整個天下的王法,,魯國僅僅是借以表達王法而已??鬃又砸白櫷跤隰敗?,因為改制是王者之事,孔子有德無位,,若明顯的作一改制之法,,則當時周天子還在,有僭越之嫌[74],;而假借魯國國史,,則可以因行事而見王心,“因其國而容天下”[75],,這是圣人謙遜的體現,。陳立《公羊義疏》云:“以《春秋》當新王,不能見之空言,,故托之于魯,,所以見之行事也。所謂托新王受命于魯也,。托王于魯,,非以魯為王,夫子以匹夫行褒貶之權,,不可無以藉,,故托魯為王,以進退當世士大夫,,正以載之空言不如行事之深切著明也,。”[76]“王魯”為假托,,則“《春秋》當新王”也是假托,,假托之王則為“素王”。董仲舒《對策》云:“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萬事,,見素王之文焉,。”[77]“素”就是“空”的意思,,假借之義是非常明顯的,。

既然“王魯”、“《春秋》當新王”是假托,,自然不會明顯的與“時王”產生矛盾。董仲舒認為孔子之“讬王于魯”僅僅由文辭之異體現,,不顯改周天子之制,。

諸侯來朝者得褒,邾婁儀父稱字,,滕,、薛稱侯,荊得人,,介葛盧得名,。內出言如,諸侯來曰朝,,大夫來曰聘,,王道之意也。[78]

朝聘指的是國與國之間的外交活動,,諸侯稱朝,,大夫稱聘。然而魯國的外交活動則有不同的文辭,,魯君或者大夫出訪他國不言“朝”,、“聘”,而是書“如”,;反之,,他國則分別國君與大夫訪問魯國的情況,稱“來朝”或“來聘”,。按照禮制,,諸侯拜見天子稱“朝”,諸侯互相間的拜訪也稱為“朝”,?!叭纭弊值囊馑迹稜栄拧め屧b》云:“如,,往也,。”僅表示到了某個地方去,,遠遠沒有“朝”來的莊重,?!洞呵铩贩謩e內外之辭,表明魯國要高于其他諸侯國,,以此體現“王魯”之義,,何休云:“傳言來者,解內外也,?!洞呵铩吠豸敚跽邿o朝諸侯之義,,故內適外言如,,外適內言朝聘,所以別外尊內也,?!?span>[79]

同時“王魯”之義又體現在諸侯來朝能夠得到褒獎,如邾婁儀父之前失爵,,應當稱“名”,,因其先朝魯國,故受到褒獎而稱字,??梢姟洞呵铩肥峭ㄟ^“內外之辭”,將魯國區(qū)別與其他諸侯以明“王魯”之義,,魯沒有稱王,,周未降為“公”,處處表現出尊時王之義,,周天子依舊“王者無敵”[80],。

【春秋經】(成公元年)秋,王師敗績于貿戎,。

【公羊傳】孰敗之,?蓋晉敗之?;蛟毁Q戎敗之,。然則曷為不言晉敗之?王者無敵,,莫敢當也,。[81]

周天子雖然微弱而被晉國打敗,然而從禮制上講,,晉是臣,,周是天子,兩者不對等,,晉沒有與周天子開戰(zhàn)的資格,,以此體現尊時王之義,。對于“王魯”與尊時王的關系,徐彥云:

《春秋》之義,,托魯為王,,而使舊王無敵者,見任為王,,寧可會奪,?正可時時內魯見義而已。[82]

所以“《春秋》當新王”,、“王魯”都是假托,,孔子只是借此明王義,供后世王者取法,。不僅僅是“《春秋》當新王”,包括之前的“三正”,、“文質再而復”,、“商夏文質四而復”、“五帝”,、“九皇”之說都是假托,,并非歷史的真相,不可以坐實的看待,??鬃痈闹埔灾绿剑槍Φ膶ο笫呛笃鸬耐跽?,在真正的王者沒有起來之前,,權且以《春秋》代替。同樣的,,董仲舒的改制理論,,也不是為了解釋歷史事實,著眼點在于漢代具體的改制,。

7.董仲舒的改制理論與“辟秦”

由上可知,,董仲舒的改制理論到最后的關注點在于漢朝本身的“復古更化”,之所以需要“復古更化”,,是因為漢承秦制,,循而未改。雖然漢之“承秦”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83],,然而漢代很多儒者卻對秦朝進行了不遺余力的批評,。賈誼云:

商君遺禮義,棄仁恩,,并心于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借父耰鉏,慮有德色,;母取箕箒,,立而誶語。抱哺其子,,與公并倨,;婦姑不相說,則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獸者亡幾耳。然并心而赴時,,猶曰蹶六國,,兼天下。功成求得矣,,終不知反廉愧之節(jié),,仁義之厚。信并兼之法,,遂進取之業(yè),,天下大敗,;眾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壯陵衰,,其亂至矣。是以大賢起之,,威震海內,,德從天下。曩之為秦者,,今轉而為漢矣,。然其遺風余俗,猶尚未改,。[84]

董仲舒《對策》云:

圣王之繼亂世也,,埽除其跡而悉去之,復修教化而崇起之。教化已明,,習俗已成,,子孫循之,行五六百歲尚未敗也,。至周之末世,,大為亡道,以失天下,。秦繼其后,,獨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學,,不得挾書,棄捐禮誼而惡聞之,,其心欲盡滅先王之道,,而專為自恣茍簡之治,故立為天子十四歲而國破亡矣,。自古以徠,,未嘗有以亂濟亂,大敗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遺毒余烈,至今未滅,,使習俗薄惡,,人民嚚頑,抵冒殊捍,,孰爛如此之甚者也,。[85]

在董仲舒看來,秦朝的作法是“盡滅先王之道,,而專為自恣茍簡之治”,,后果是使得風俗敗壞。依照賈誼的說法,,風俗的敗壞集中體現在倫常的毀棄,。“借父耰鉏,,慮有德色,;母取箕箒,立而誶語,,婦姑不相說,,則反唇而相稽”,則“尊尊”、“親親”之義盡失,,“抱哺其子,,與公并倨”則是男女無別,而“親親”,、“尊尊”,、“男女有別”是倫理的根基,不變的常道,。漢承秦制,,也繼承了這些“遺毒余烈”,漢朝要“復古更化”,,必須要徹底摒除秦朝的弊政,,這種辟秦的思想也延伸到了董仲舒的改制思想中。

依照董仲舒的改制思想來看,,秦朝的作法完全是“變道”而非改制,,而且秦始皇所行的“改制”之事,也是不合法的,。秦始皇之“改制”,,《史記·秦始皇本紀》云:

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后世。其議帝號,?!必┫嗑U、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tǒng),,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他如議,。”制曰:“可,?!?span>[86]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jié)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于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后合五德之數,。于是急法,,久者不赦。[87]

秦始皇改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以“五德終始”理論定秦為水德,,并且以夏歷的十月作為正月;一是定其稱號為“皇帝”,。這兩項內容在董仲舒的改制系統(tǒng)中屬于“三正三統(tǒng)”的內容,。這兩種做法在都不符合規(guī)定。董仲舒認為改正朔必須在“三微之月”,,即夏歷的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之中有序的選擇,。而秦朝以夏歷的十月作為正月,,在“三微之月”之外,不合天道,,沒有正始的含義,,故而是不合法的。在處理前朝的關系上,,新的朝代稱“王”,,擁有整個天下;“二王后”亦稱“王”,,而封為大國,;之后則絀為“五帝”,封為小國,;再之后則為“九皇”,,封為附庸。從稱號上講,,“皇”,、“帝”要尊于“王”,然而“皇”,、“帝”是后人追加前代之號[88],,雖然尊貴,但是現實中的封國卻越來越小,,董仲舒所謂“遠者號尊而地小”[89],,故有“絀”為“五帝”,“推”為“九皇”之說,。秦始皇不稱“王”,,而稱“皇帝”,,名為尊崇,實為貶絀,。而且“皇帝”之稱表明功德史無前例,,水德勝火德則是相克[90],所以對前朝沒有恭敬謙卑之義,,對于天命延續(xù)與流轉的也沒有敬畏,,故而不合通三統(tǒng)之旨,這樣的改制也是不合法的,。如此則秦雖改制,,不得為正統(tǒng)。段熙仲先生甚至認為,,公羊學中的改制思想,,實際上是針對秦朝的發(fā)憤之言。

《春秋》大一統(tǒng),,而又言通三統(tǒng),,書王正月,而又言三正,,何也,?儒生發(fā)憤于暴秦而屏之,不以當正統(tǒng)故耳,。三統(tǒng),、三正俱以夏、商,、周三代為正統(tǒng),,暴秦素在不足齒數之列。天統(tǒng),,地統(tǒng),,人統(tǒng),為三統(tǒng),;子正,,丑正,寅正,,為三正。彼秦皇,、李斯自以為功烈足以度越三皇五帝,,而王又為七國所通稱,是以有去“泰”著“皇”,,號曰“皇帝”之妄,,儒生憤之而有三統(tǒng)之說,。王者三而止,其上則絀為五帝,,更上則推而遠之,,曰九皇。曰“絀”,、曰“推”,,俱有《春秋》家貶外之意流露其間。意若曰:秦人雖自矜大,,其實非正稱號也,。故曰:“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余(天王,、天子)皆通矣?!碧栐换实?,不足妄竊之以自娛,適為絀遠之辭耳,。有是哉,,儒生之迂也。夏以十三月為正,,商以十二月為正,,周以十一月為正,彼秦人者又妄以十月為正,,則于此無說也,。統(tǒng)之所以必三而復者此也?!厥蓟?、李斯能焚儒生百家之書,而不能禁其不腹誹也,。無如秦何矣,,則屏之于統(tǒng)與德之外,儒生之迂也,,儒生之發(fā)憤也,。[91]

段先生此語,真為通人之論,,董仲舒改制思想本為假托,,注重的是承秦制之漢朝,故而改制思想也是有為之言,。雖然如此,,在托古改制背后,,是董仲舒對于儒家最根本的價值與制的堅持,以及對于政治,、倫理,、文化的“變”、“不變”,、“如何變”的思索,,這一點也被后世公羊家繼承,并不斷煥發(fā)光彩,。

注釋:

[1]皮錫瑞云:“《春秋》有大義,,有微言。所謂大義者,,誅討亂臣賊子以戒后世是也,。所謂微言者,改制立法以致太平是也,?!庇衷疲骸翱鬃討謴s君弒父而作《春秋》,《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是《春秋》大義,。天子之事,知我罪我,,其義竊取,,是《春秋》微言。大義顯而易見,,微言隱而難明,。”(見《經學通論·春秋通論》,,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1-2頁。)

[2]蘇輿:《春秋繁露義證》,,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145頁。

[3]康有為:《春秋董氏學》,,載《康有為全集》(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773頁,。

[4]詳見《春秋繁露義證》,第184頁。

[5]徐復觀,,《兩漢思想史》,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75年版,,第220頁。

[6]《春秋公羊傳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99頁。

[7]段熙仲,,《春秋公羊學講疏》,,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453頁,。

[8]《春秋公羊傳注疏》,第188頁,。

[9]按照《春秋》的名例,,國君出奔也是書名的,但是此處書“鄭忽”,,非因出奔之罪,,而是居喪而貶損稱名。其中原因,,簡單的說,,就是鄭忽出奔是祭仲行權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后來在祭仲的幫助下,,鄭忽還是回到了鄭國,,所以鄭忽先前的出奔并沒有罪過。詳參拙文《試論公羊學中的經權觀——從<公羊傳>到董仲舒》,,載《現代儒學》第一輯,。

[10]《春秋繁露義證》,第203-204頁,。

[11]《春秋繁露義證》,,第199-200頁。

[12]比如“王魯”的概念通過內外之辭來體現,,詳見下文,。“親周”則《公羊傳》有明文,,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謝災,《傳》云:外災不書,,此何以書,?新周也,。“新周”與“親周”含義相同,,都是將周視為新的二王后,。“故宋”即宋國還是作為二王后,?!洞呵铩吠ㄟ^書宋國的災異,“為王者之后記災(異)”,。其實改制的思想源頭可追溯到孔子,。段熙仲先生認為《論語》中的“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即是文質說之所從來,,“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周監(jiān)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即是《春秋》改制說所由起也。(見《春秋公羊學講疏》,,第457頁,。)可見董仲舒改制之說淵源有自。

[13]《春秋繁露義證》,,第15-23頁,。

[14]陳立:《白虎通疏證》,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360頁。

[15]《春秋公羊傳注疏》,,第8頁,。

[16]王先謙:《漢書補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4046頁。

[17]鄭玄也持有相同的觀點,鄭玄認為:“帝王易代,,莫不改正,,堯正建丑,舜正建子,?!保ā渡袝虻洹房追f達疏所引)《白虎通》亦云:“禹舜雖繼太平,猶宜改以應天,。”(《白虎通疏證》,,第360頁,。)

[18]文質層面的改制,取自段熙仲先生的講法,。段氏云:“改制蓋有二義:其一以新民之耳目,,以明受命,所謂‘所以神其事’也,;其一則承前代之敝而不可不有以救之,,此則文質之說也?!保ㄔ斠姟洞呵锕驅W講疏》,第461頁。)

[19]《漢書補注》,,第4046-4047頁,。

[20]《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篇中有“文質再而復”、“天地人三而復”,、“文質夏商四而復”三種不同的講法,,但是針對的問題都是補弊救衰,故而在此僅用“文質再而復”的說法來指代,。

[21]《春秋繁露義證》,,第184-185頁。

[22]《春秋》有“春王正月”,、“春王二月”,、“春王三月”的經文,四月以下就沒有“王”字,,《公羊傳》對此也沒有相應的解釋,,后人則根據正月、二月,、三月有“王”字推出改正朔的意思,,但是就經傳本身來看,并沒有明確的改正朔之義。

[23]《春秋繁露義證》,,第191-195頁,。

[24]《白虎通》云:“正朔有三何本?天有三統(tǒng),,謂三微之月也,。明王者當奉順而成之,故受命各統(tǒng)一正也,。敬始重本也……不以二月后為正者,,萬物不齊,莫適所統(tǒng),,故必以三微之月也,。”(見《白虎通疏證》,,第362-363頁,。)

[25]《春秋繁露義證》,第197頁,。

[26]《白虎通疏證》,,第364頁。

[27]《春秋繁露義證》,,第187頁,,原文作“天子命無常,唯命是德慶”,,今依蘇輿之說改,。

[28]蘇輿亦云:“古者易代則改正,故有存三統(tǒng)三微之說,,后世師《春秋》遺意,,不忍先代之遽從絀滅,忠厚之至也,?!币姟洞呵锓甭读x證》,第191頁,。

[29]《春秋繁露義證》,,第186-187頁。

[30]《春秋繁露義證》,,第198-203頁,。

[31]《論語·雍也》。

[32]《春秋繁露義證》,,第27頁,。

[33]《春秋繁露義證》,,第210-211頁。

[34]很多學者根據《漢書·嚴安傳》“臣聞鄒衍曰,,政教文質者,,所以云救也?!敝Z,,以為用文質遞變言世運是鄒衍的觀點。但是董仲舒所言的文質實際上是禮制中的“尊尊”與“親親”的原則,,縱使借鑒了鄒衍的說法,,其精神實質還是禮制的原則,非陰陽家之旨趣,,況且文質之說能追溯到孔子,。

[35]當然也有學者不同意這種觀點,宋艷萍先生認為:“‘質文說’所關于的基本上是政權的形式和特色,,而非政治制度本身?!保ㄔ斠娝纹G萍《公羊學與漢代社會》,,學苑出版社,2010年版,,第282頁)陳蘇鎮(zhèn)先生也認為:“(主天法商的虞舜禮制)顯然是狹義的禮,,大多只有象征性意義?!保ㄔ斠婈愄K鎮(zhèn)《<春秋>與漢道——兩漢政治與政治文化研究》,,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165頁,。)但是我們認為,,“質文說”所反映的“親親”與“尊尊”的原則,恰恰是政治的指導原則,,具體的政治制度,,如下文所論述的繼位次序等等,雖然是屬于狹義的禮制,,但都是“親親”,、“尊尊”原則的延伸,不能視為僅有象征性的意義,。而禮制的象征性部分,,如宋先生所論的“政權的形式和顏色”,屬于“受命應天”層面,,是“三正”層面上的問題,。

[36]《春秋公羊傳注疏》,,第13頁。

[37]“正體”的概念取自《儀禮·喪服》,?!秵史鳌吩诮忉尭笧殚L子服斬衰的原因時,認為長子是“正體于上,,又乃將所傳重也”,。

[38]此處僅以諸侯之制為例,故言“夫人”,。

[39]詳盡的制度可參照《儀禮·喪服·緦麻章》“庶子為父后者為其母”條,。

[40]《春秋繁露義證》,第209頁,。

[41]若是禮義規(guī)范沒有興起,,則完全是質樸之情,有質而無文,,就談不上文質的問題,。

[42]《春秋繁露義證》,第205-209頁,。

[43]汪高鑫:《董仲舒與漢代歷史思想研究》,,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第156頁,。

[44]《春秋繁露義證》,,第184頁。

[45]《春秋公羊學講疏》,,第458頁,。

[46]《春秋董氏學》,第786頁,。

[47]《春秋繁露義證》,,第212頁。

[48]《禮記正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2083頁,。

[49]《春秋董氏學》,,第786頁。

[50]《春秋公羊學講疏》,,第458頁,。

[51]《春秋董氏學》,第786頁,。

[52]當然康有為以“太平世”為“大文”,,則是他的有為之言,。康氏理解的“文”為西方的物質文明,,出于當時的政治需要,,中國要向西方學習,故而將“大文”定為“太平世”之法,。但公羊學中的“文”指的是禮制上的“尊尊”之義,,并非物質文明,所以康氏以“太平世”為“大文”的說法,,未必符合公羊學的原意,。詳細的考證參見曾亦老師之《共和與君主——康有為晚期政治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二章第三節(jié),。然而康氏將“文質再而復”與“三世說”結合的思路,卻頗為可取,。

[53]《宋書》,,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328頁,。

[54]《論語·為政》,。

[55]《漢書補注》,第4046-4047頁,。

[56]“正”陳立以為當作“王”,。

[57]《白虎通疏證》,,第369頁,。

[58]《白虎通疏證》,第371頁,。

[59]《春秋繁露義證》,,第204頁。

[60]實際上董仲舒的“三正說”的具體內容中,,已經融入了“三教”的元素,。《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篇云:“三正以黑統(tǒng)初,。正日月朔于營室,,斗建寅?!谟谮?,昏禮逆于庭,喪禮殯于東階之上……正白統(tǒng)奈何,?曰:正白統(tǒng)者,,歷正日月朔于虛,,斗建丑?!谟谔?,昏禮逆于堂,喪事殯于楹柱之間……正赤統(tǒng)奈何,?曰:正赤統(tǒng)者,,歷正日月朔于牽牛,斗建子……冠于房,,昏禮逆于戶,,喪禮殯于西階之上?!保ㄔ斠姟洞呵锓甭读x證》,,第191-195頁。)其中黑,、白,、赤三色,以及建寅,、建丑,、建子之制屬于“改制應天”層面的內容;而戴冠,、親迎,、殯尸的地點之異,則反應禮制精神之不同,,屬于“三教”的范圍,。以殯尸為例:在禮制中,不同的方位有不同的意義,,東階上是主人所在的地方,,西階上是賓客的位子,楹柱之間則介于主客之間,。正黑統(tǒng)殯尸于東階之上,,則還把死者當成主人,反應的是“忠”的精神,。正白統(tǒng)殯尸于西階,,將死者當作賓客,則完全以鬼神事之,,反應的是“敬”的精神,。正赤統(tǒng)殯尸于楹柱之間,則兼用賓主之道對待死者,,反應的是“文飾”的精神,??梢姸偈娴摹叭敝校踩谌肓恕叭獭钡脑?,然而“改正朔”終究是最主要的,,“三教”之說與“文質說”不合,疑為異說,。

[61]《春秋公羊傳注疏》,,第362-363頁。

[62]周道不足觀的具體表現見于《詩經》,,張厚齊先生有專門的論述,,詳見《春秋王魯說研究》第65-67頁。

[63]《春秋》在特殊的情況下,,比如他國的災害波及到了魯國,,或者為天下記異,則亦書他國之災異,。

[64]孔廣森則別出新意,,以為“新周”并非是以周為新的“二王后”,而是具體的地名,,如新田,、新鄭之類。然而孔說無法解釋《公羊傳》“外災不書”的說法,,所以我們不取孔說,。

[65]《春秋公羊傳注疏》,第363頁,。

[66]很多學者都認為“親周”和“新周”是不一樣的,。如蘇輿以為“親周”指的是“差世遠近以為親疏”,即有新的王朝興起,,則周在時間上離新的王朝最近,,故有“親周”之說,,而董子沒有以周為新的“二王后”之意,。(詳見《春秋繁露義證》,第189頁,。)錢穆先生甚至認為《公羊傳》的“新周”是“親周”之訛,,“親周”表明“周與魯最親”。(詳見《國學概論》,,第98頁)我們認為“親”,、“故”、“絀”是一個整體,,董仲舒不僅有“親周故宋絀杞”之說,,還有“親夏故虞絀唐”,、“親殷故夏絀虞”之說,都與改制中的“三王五帝”之說相合,,講的都是天命轉移的問題,。所以董仲舒的“親周”就是《公羊傳》“新周”的意思。

[67]《春秋繁露義證》,,第197-199頁,。

[68]《春秋繁露義證》,第27-30頁,。

[69]《春秋繁露義證》,,第187-189頁。

[70]《春秋繁露義證》,,第279-282頁,。

[71]《春秋繁露義證》,第163頁,。

[72]徐復觀先生就誤解了董仲舒“假托”王者的意思,,徐先生以為:“仲舒之所謂‘新王’……實是以孔子即是新王;孔子作《春秋》,,即是孔子把新王之法,,表現在他所作的《春秋》里面?!保ā秲蓾h思想史》,,第222頁。)又云:“‘王魯’,,是說孔子在《春秋》中賦予魯國以王的地位,。而魯國之王,并不是魯君而是孔子自己,?!保ā秲蓾h思想史》,第223頁,。)徐先生也談到了孔子將新王之法存于《春秋》之中,,但是“《春秋》當新王”與“孔子自王”是不一樣的??鬃佑械聼o位,,故不可自王,只能假托《春秋》言自己的王道理想,,并假托魯國為王者,,自王不合法,立言是合法的。所以董仲舒明言“緣魯以言王義”是假托的意思,,并無孔子自王之說,。

[73]《春秋董氏學》,第778頁,。

[74]公羊學對于改制是很謹慎的,,現實中唯有王者方能改制,孔子之“《春秋》當新王”雖然只是“改制之言”,,但是也要避事實上的改制之嫌,。在公羊家看來,非但孔子如此,,就連周公也是如此,。文公十三年,世室屋壞,?!豆騻鳌吩疲骸爸芄冒啄担敼抿H犅,?!焙涡菰疲骸鞍啄担笊?。周公死有王禮,,謙不敢與文、武同同也,。不以夏黑牡者,,嫌改周之文當以夏,辟嫌也,?!保ㄔ斠姟洞呵锕騻髯⑹琛罚?02-303頁,。)按照“三正”理論,,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繼周而興的王朝應該改制尚黑。周公雖然因為大功而可以使用“王禮”,,但是畢竟是臣子,,故而有所限制:一方面要與周天子相區(qū)別,,不能用赤牲,;另一方面還要避改周制之嫌,不能用黑牲,??梢妼τ诂F實層面的改制,,圣人需要避嫌。

[75]《春秋繁露義證》,,第142頁,。

[76]轉引自《春秋公羊學講疏》,第474頁,。

[77]《漢書補注》,,第4035頁。

[78]《春秋繁露義證》,,第116頁,。

[79]《春秋公羊傳注疏》,第64頁,。

[80]這一點可以解除徐復觀先生等人的質疑,,徐先生以為:“在《春秋》中既然是‘王魯’,則置周于何地,?”(《兩漢思想史》,,第223頁。)李新霖先生亦云:“漢世公羊家王魯之說,,不僅非公羊傳本意,,亦與孔子‘從周’之志不合,可勿辯矣,?!保ㄒ姟洞呵锕騻饕x》,文津出版社,,1989年版,,第56頁。)然而按照董仲舒的意思,,王魯本是假托,,又僅僅由內外之辭體現,在《春秋》中周天子依舊是王者,,王魯與時王并不矛盾,。

[81]《春秋公羊傳注疏》,第369頁,。

[82]《春秋公羊傳注疏》,,第369-370頁。

[83]根據陳蘇鎮(zhèn)先生的研究,,漢之“承秦”包括據秦之地,、用秦之人、承秦之制等幾個方面。而劉邦之所以能夠取得天下,,所依仗的也是秦地,、秦人,而用秦制則是政治上的一種策略,,在取天下階段不得不為,。(詳見陳蘇鎮(zhèn)《<春秋>與漢道——兩漢政治與政治文化研究》,第一章第二節(jié))

[84]《漢書補注》,,第3671頁,。

[85]《漢書補注》,第4028-4029頁,。

[86]《史記》,,第235-236頁。

[87]《史記》,,第237頁,。

[88]蘇輿云:“秦稱皇帝,據此則皇帝連稱,,自古所無,,美其德故為追尊,秦誤用耳,?!保ㄒ姟洞呵锓甭读x證》,第201頁,。)

[89]《春秋繁露義證》,,第200頁。

[90]秦始皇用的“五德終始說”與“三統(tǒng)說”最大的不同是對于前朝的態(tài)度,,秦朝的五德說講究相克,,三統(tǒng)說強調的是天命的延續(xù),并優(yōu)待二王后,。兩者雖然都是歷史循環(huán)論,,都有所尚之色,但是精神實質是不一樣的,。

[91]段熙仲,,《春秋公羊學講疏》,第742-743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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