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件繼承糾紛堪稱“網(wǎng)紅”。說是一女生父親去世,,因房產(chǎn)為父親婚前財產(chǎn),,經(jīng)繼承分割后,其所得房產(chǎn)份額僅為2/9,而其叔叔家的弟弟卻分得了他們家房產(chǎn)的1/6,,二者比較僅相差了1/18,。根據(jù)繼承法,,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父母,、子女和配偶,第二順位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順位有人繼承的,,第二順位繼承人不得繼承,。而叔叔家的弟弟作為侄子,為什么能分走和子女相當份額的財產(chǎn)呢,?本案可能不合情,,但合理合法。生活中,,很多家庭都存在這種被分配的現(xiàn)實可能性,。 首先,我們捋一下本案的家庭成員表:
如圖所示,,主人公是王大丫,,其父親王老大死后,房產(chǎn)由王大爺,、王老太,、王大妻、王大丫,、王二丫,、王三丫各繼承1/6。此時,,王大丫占有房產(chǎn)份額1/6,,王大爺、王老太合占1/3,。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王老二,、王大爺,、王老大先后去世。因王老大,、王老二都先去世,,王大爺、王老太占有的1/3房產(chǎn),由幾個孫子,、孫女代位繼承,,王大丫、王二丫,、王三丫共同繼承王老大應該繼承的1/3的1/2,,也就是王大丫此次又繼承了1/18,至此,,王大丫總計繼承了1/6+1/18=2/9,。王小二代位繼承王老二應該繼承王大爺、王老太的1/3的1/2,,也就是王小二得以繼承該房產(chǎn)的1/6,。 即使王老大死后,王大爺,、王老太,,并未向王大妻及其三丫主張房產(chǎn)繼承,在王老太夫婦相繼去世之后,,王小二提出分割繼承他大爺王老大的房產(chǎn),,依然可以得到法庭支持。因為,,以上繼承均基于法定繼承,,而法定繼承中,繼承人未明確表示放棄即視為接受繼承,。雖然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兩年,但房產(chǎn)并未分配,,應視為共同共有物,,隨時都可以請求分割,,并不受訴訟時效影響。 對號入座,,現(xiàn)實生活中,,符合此類法律關系的人群非常眾多,。礙于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鬧上法庭的并不普遍,。但沒發(fā)生危機不代表沒有危險。隨著房價的攀升,,大眾法律意識的覺醒,,繼承糾紛有逐年增多的趨勢。為了你子女的期待利益,、為了一生積蓄能按照本意發(fā)揮作用,,你應該設置必要的防火墻,。 具體到本案中,,王老大完全可以在生前留下一份遺囑,,所有財產(chǎn)由妻女繼承,,在遺產(chǎn)范圍內(nèi)給予王大爺、王老太每月一定數(shù)額的撫養(yǎng)金,,直至去世,。 友情提示:您的身邊一定要有一位專業(yè)的律師朋友,。正如,泥瓦匠的活可能并不難,但具體到每個人,,自己貼出來的瓷磚,始終不是那么嚴絲合縫,。法條每一個字你一定都認識,,但事實混在一起,,你解析的法理關系很難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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