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張借條,,卻從古到今都經常出現(xiàn)在人們的生活困擾之中,如何避免這個困擾?且看下文,。 生活中就是有些人,,借錢就不準備還,因此,,常在借條上打主意,,另外加上中國文化博大精深,一字之差可能帶來天壤之別,,本文今天就給大家?guī)斫桢X不還的7種借條,。 1、打借條時故意寫錯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張宗祥借款20萬元,,并打下借條,,約定一年后歸還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條署名時玩了個花招,,故意將“張宗祥”寫成“張宗樣”,。張宗祥當時也沒有注意,。到還款期后,,張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誰知二人卻以借條名字不是張宗祥為由不愿歸還,。無奈之下,,張宗祥將王氏父子告到法院。盡管法院支持了張的主張,,但張也因在接借條時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價,。 提醒:打借條時不妨請借款人把身份證號寫上去,這樣即使借款名字書寫潦草,,也可以憑身份證號確定其人,。 2、是己借款,,非己寫條 案例:王某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要求王某書寫借條時,王某稱到外面找紙和筆寫借條,,離開現(xiàn)場,不久返回,,將借條交給張,,張看借條數(shù)額無誤,,便將10000元交給王。后張向王索款時,,王不認賬。張無奈起訴法院,,經法院委托有關部門鑒定筆跡,,確認借條不是王所寫,。最終張敗訴,! 提醒:如果不是當面書寫的借條,一定要在你當面簽字,,哪怕已經簽名,,那么也讓他再簽一遍,否則后患無窮,! 3、利用歧義 案例: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條一份,。一年后李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周某出具借條一份:“李某借周某現(xiàn)金100000元,,現(xiàn)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誰主張,誰舉證”,,周某不能舉出其他證據(jù)證實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權利不會得到保護。 提醒: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借條內容應反復閱讀,,不留歧義。 4,、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孫某借款7000元,為孫某出具條據(jù)一張:“收條,,今收到孫某7000元”,。孫某在向法院起訴后,李某在答辯時稱,,為孫某所打收條是孫某欠其7000元,,由于孫給其寫的借據(jù)丟失,,因此為孫某搭寫收條。類似的還有,,“憑條,,今收到某某元”。 提醒:寫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5、簽名用綽號或簽名模糊 案例:借條各項信息之中,,借款人的簽名最為重要,。一般來講借條上需要寫明借款人的真實姓名,姓名后面最好加上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為了防止借款人用昵稱或假名,,簽字是最好讓借款人在姓名上按手印,因為按手印與簽字有同等的法律效力?,F(xiàn)在市面上有一種“自動褪色魔術筆”,,有這種簽名過段時間字跡就會消失或者變得模糊。在寫借條時,,最好自帶筆墨,。 提醒:用自己的筆,認真核對身份信息,。 6,、借條故意寫成欠條 案例:劉某向陳某借款18000元。出具欠條一張:“僅欠陳某人民幣18000元,,劉某,,某年某月某日”。然而2年后陳某向劉某要求還錢,,劉某卻說訴訟時效已過,,拒還。 提醒:借條和欠條是不同,,兩者在都沒有注明還款日期的情況下,,借條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其法律時效性是20年,,而欠條的訴訟時效是3年,,而且借條與欠條的舉證責任都存在很大的差異! 7,、借款不寫利息 案例:李某與孫某商量借款10000元,,約定利息為年息2%,。在出具借據(jù)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xiàn)金10000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jù)上。后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guī)定,駁回了孫某關于利息的訴訟請求,。 提醒:事先明確約定,,并記載于借條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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