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爭議了十年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國家標準強制稿于2018年4月份正式對外公布,2018年5月1日-2019月4月15日設置為電動車新國標的過渡期,,過渡期間鼓勵生產,,銷售,購買新國標電動車,,給予廠家足夠時間改造生產線和研制新國標車型,。給予消費者足夠的時間通過以舊換新,廠家回購,,自然淘汰方式處理超標電動自行車,,工信部給出的時間是三年,也就是說,,你的超標電動車可以開三年,。 但是最近看到一則,“明年4月,,電動車將被禁止上路“的消息在網(wǎng)絡上流傳開來,。不知道人還以為是真的,其實恰恰相反,,《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強制標準于明年4月正式執(zhí)行行,,也就意味著重量小于55公斤,時速低于25km/h,,電機功率小于400W,,帶有腳踏功能,,且兩輪間軸距不大于1260毫米,長度不大于450毫米,,且具有防篡改設計和防火阻燃功能的電動自行車被納入非機動車進行管理,,要懸掛非機動車牌照,走非機動車道,。這也說明了,,電動自行車合法身份獲得國家正式認可,以后只要符合標準的電動車都可以正常上路行駛,,電動自行車的路權正式被確認,! 很多人擔心,那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該怎么辦,,是不是要被禁止上路了,?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車,俗稱超標電動車,,國家將納入機動車管理,,雖然是超標電動車,但同樣擁有路權,,前提是要去車管所上機動車牌照,,或者取得超標電動車的臨時標識,駕駛人需要獲得摩托車駕駛執(zhí)照,,上路前需要交納保險才可以上路,。 交警查的是你上路有沒有駕駛證,有沒有懸掛機動車牌照,,有沒有按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而不是去查你的車子是不是超標電動車。如果懸掛合法牌照,,有持有準駕車型的證件,,那么你可以放心上路去駕駛。鄭州,,菏澤這些地方查處的是沒有登記和懸掛車牌電動車,并沒是所謂的超標電動車,,近日,,北京要求電動車要懸掛牌照,,道理是一樣,有了牌照方便管理者管理,,你持照正常上路行駛,,交警抓你干嘛? 所以,,不要一葉障目,,隨便聽信網(wǎng)絡流言,這些消息都是不屬實的,,國家對于超標電動車態(tài)度是給予足夠的過渡期,,通過合法途徑逐步消化,提倡大家購買符合新國標電動車,。 另外電摩和輕便電摩新國標也即將頒布,。也就意味著,明年符合標準的電動摩托車也有了合法的身份,,相應的也會擁有合法的路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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