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的形式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其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但本文的遺囑人辦理公證遺囑,,但法院卻認定繼承人不能依據遺囑繼承價值千萬的房產。 這是怎么回事呢,? 李大爺有三個兒子,,老伴去世得早,多年來,,李大爺一直和孫子李小四一起居住,,并由李小四照顧。 之后李大爺擔心年老體衰,,于2015年,,留下了遺囑,并且辦理了公證,,遺囑的內容是把自己那套價值千萬的獨棟別墅贈給自己最疼愛的孫子李小四繼承,。2017年8月,李大爺因病去世,,此時李小四正在美國留學,,得知爺爺去世的消息,,連忙趕回來料理完爺爺的喪事,然后又匆匆趕回去上課,。 打開百度App,,看更多美圖 來源網絡 今年1月,李小四放寒假回國,,他拿出爺爺留給他的遺囑,,希望按照老人家的遺愿,繼承爺爺留下的這棟別墅,。然而,,他的這個要求卻遭到了叔叔、伯伯的反對,,他們不同意小四獨自繼承這套價值千萬的房產,。 無奈之下,李小四來到法院,,希望通過法律程序繼承爺爺生前留給自己的遺產,。沒想到,法官卻說:“這套房子,,你確實不能繼承,,應該由你的父親和叔叔、伯伯他們平均繼承,?!?/span> 來源網絡 說到這里,一般人會懷疑遺囑的效力,,但筆者告訴大家,,李大爺留給李小四的遺囑是合法有效的。那為什么李小四無法繼承遺產呢,? 我們一起來進行法律分析 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贈,其中法定繼承按照《繼承法》第10條的規(guī)定,,分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李大爺有三個兒子,按照法定繼承應該由第一順序的三個兒子繼承,而在這兩個順序里是沒有孫子的,,也就是說李小四不屬于李大爺的法定繼承人,。 來源網絡 但是因為李大爺存在公證遺囑,那么應該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繼承李大爺的遺產,。 遺囑繼承是指將遺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 遺贈是指將遺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那么李小四不屬于李大爺的法定繼承人,,則其手上拿到的遺囑屬于遺贈遺囑,無其他無效事由,,屬于合法有效的遺囑,。 那為什么李小四不能受遺贈繼承價值千萬的房產呢? 這里涉及民法理論中的明示和默示的問題,,明示是指行為人通過自己的行為明確作出某種意思表示,,而默示則是指行為人未明確作出意思表示,通過其行為推定其作出某種意思表示,。 而《繼承法》上的兩種默示規(guī)則體現在該法的第25條,,但其中的規(guī)則正好相反: ①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②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來源網絡 那么本案中,李小四屬于受遺贈人,,其并沒有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導致李小四喪失價值千萬的房產受遺贈權,,與千萬房產擦肩而過。 總結 1,、孫子不在《繼承法》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人之列,。 2、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應該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否則視為放棄受遺贈。 今天就聊到這里,這次斷更多日,,筆者在這段時間中一直在思考如何定位及轉型,,現在已基本確定自己努力的方向,以后的內容會越來越精彩,,一起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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