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源】上海地鐵第一運營有限公司 【編輯】Freya 【責編】Monkey 【本期編審】藍爸爸 2018年6月27日早高峰,,上海地鐵1號線因緊急停車裝置被乘客拉下,,造成列車在區(qū)間迫停晚點13分鐘,1號線管理部配合軌交公安,,對車廂,、車站監(jiān)控視頻反復查看,確認當時1名在第三節(jié)車廂第三扇門的男性乘客在列車停車3分鐘時,,擅自拉下了緊急停車裝置,,造成列車延誤時間被迫延長。 7月5日,,軌交民警于共康路站發(fā)現(xiàn)該名乘客,,并要求其配合調(diào)查。據(jù)該名乘客自述:因為列車停車后,,他感覺比較悶熱,,想打開車門透透氣,就擠到車門邊,,將緊急停車裝置拉下,。當時他的行為立即就遭到了周圍乘客的反對,并阻止他打開車門,。大約過了2分鐘,,現(xiàn)場對故障車門處置后回到司機室的列車駕駛員發(fā)現(xiàn)緊急停車裝置被激活,立即通過廣播提示乘客不要擅動緊急裝置,。該裝置只能由列車駕駛員使用專用鑰匙就地復原,,造成駕駛員處置時間被迫延長,。 個別乘客的不安全行為造成了當時整條1號線列車的延誤,通過此次事件,,該乘客對自己行為表示了懊悔,,軌交民警也對其進行了深刻的教育。 男乘客不顧周圍乘客勸阻,,擅自拉下車門旁的緊急停車裝置,。 就在幾天前的7月1日,交通運輸部新版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guī)定》正式實施,,在更新版的標準中,,明確乘坐軌道交通的乘客禁止以下行為: 1) 攔截列車; 2) 強行上下車,; 3) 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yún)^(qū)域; 4) 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wǎng)、站臺門等,; 5) 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和開關(guān)裝置,; 6) 違規(guī)停車、亂設攤點等妨礙乘客通行和疏散救援,; 7) 存放有毒,、有害等違規(guī)物品; 8) 在出入口,、通風亭周邊臥躺,、留宿、堆放和晾曬物品,; 9) 違規(guī)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漂浮物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規(guī)定要求:對以上9類行為運營單位有權(quán)予以制止,,并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guān)依法處理、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明乘車、安全出行,,離不開地鐵工作人員的努力,,更離不開每位乘客的配合,。上海地鐵就像這座城市的縮影,海納百川,,每天將千萬計的乘客迎來送往,讓我們攜手共進,,共創(chuàng)上海地鐵的安全準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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