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常有學員問鐵蛋老師:我A項目取得的專業(yè)分包發(fā)票可否用于抵扣B項目的增值稅,。 那得看你這兩個項目的計稅方式是否相同,,如果兩個都是簡易計稅項目,那么肯定不行,,差額扣除是一一對應的,; 如果兩個都是一般計稅項目,存在異地提供建筑服務的情況,,差額預交時也必須一一對應,,不能混抵,申報時是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申報不區(qū)分項目,。 那么我們看一個正經(jīng)文件: 建筑企業(yè)的增值稅發(fā)票,,總包發(fā)票和分包發(fā)票都要求在備注欄中備注項目名稱和項目地址,簡易計稅項目的分包必須一一對應的差額扣除,,不得混合扣除,。從目前現(xiàn)有的文件看簡易計稅項目的分包肯定不能混合扣除,一般計稅也無法混合差額預繳,。 但是在申報抵扣時,,只要是一般計稅項目,是可以混抵的,。比如A項目為一般計稅項目,,當月的銷項稅額100萬,,當月的進項稅額110萬;B項目也是一般計稅項目當月的銷項稅額為50萬,,進項稅額為20萬,。當月該公司申報時銷項稅額150萬,進項稅額130萬,,當月未交增值稅為20,。 ?好消息? 關(guān)注會計情報局公眾號 有免費稅務資料相送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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