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伯和墓志銘》原文及翻譯 作者:張耒 原文: 君歐陽氏,,諱發(fā),,字伯和,廬陵人,,太子少師文忠公諱修之長子也,。為人純實不欺。內(nèi)外如一,,淡薄無嗜好,,而篤志好禮,刻苦于學(xué),。胡瑗掌太學(xué),,號大儒,以法度檢束士,,其徒少能從之,。是時文忠公已貴,君年十有五,,師事瑗,,恂恂惟謹,又盡能傳授古樂鐘律之說,。 既長,,益學(xué)問,不治科舉文詞,,獨探古始立論議,,自書契以來至今,,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無所不學(xué)。其學(xué)不務(wù)為抄掠應(yīng)目前,,必刮剖根本見終始,,論次使族分部列,考之必得,,得之必可用也,。嗚乎!其志亦大矣,。然其與人不茍合,,論事是是非非,遇權(quán)貴不少屈下,,要必申其意,,用是亦不肯輕試其所有,而人亦罕能知君者,。而君之死也,,今眉山蘇公子瞻哭之,以為君得文忠之學(xué),,漢伯喈,、晉茂先之徒也,。 君為殿中丞時,,曹太后崩,,詔定皇曾孫服制。禮官陳公襄疑未決,,方赴臨,,召君問其制,君從容為言,,裹即奏用之,。是時,方下司天監(jiān)討論古占書是否同異,,折中為天文書,,久未就,而襄方總監(jiān)事,,即薦君刊修,。君為推考是非,取舍比次,書成,,詔藏太史局,。 君治官無大小,不茍簡,,所創(chuàng)立,,后人不能更。其著書有《古今系譜圖》《國朝二府年表》《年號錄》,,其未成者尚數(shù)十篇,。 夫人吳氏,故丞相正憲公充之女,,封壽安縣君,。男一人,日憲,,滑州韋城縣主簿。女七人,。元祜四年十一月甲子,,葬君鄭州新鄭縣旌賢鄉(xiāng)劉村文忠公之兆,而憲來求銘,。 (選自《張耒集》,,有刪節(jié)) 譯文: 老人家姓歐陽,名發(fā),,字伯和,,廬陵人,是太子少師歐陽修的大兒子,。他為人純真樸實,,不欺騙人,表里如一,,清靜寡欲,,沒有什么特別愛好,只是專心一意愛好禮義,,在學(xué)習(xí)方面很刻苦,。胡瑗掌管太學(xué),號稱大儒,,用法律制度來檢點約束士人,,他的學(xué)生很少能跟從他。這時候他的父親歐陽修已經(jīng)顯貴,,他年齡已15歲,,就拜胡瑗為老師,恭謹溫順,謹小慎微,,又完全能夠講解古樂鐘律方面的學(xué)問,。 年長以后,學(xué)問大有長進,,他不鉆研科舉方面的文詞,,只研究原始宇宙立“道”方面的原理,自從有文字記載以來的君臣世系,、制度文物以及天文,、地理等方面的學(xué)問他沒有不研習(xí)的。他研究學(xué)問不致力于抄襲掠取他人的成果來應(yīng)付眼前的需要,,一定刨根究底,,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論定編次,,分門別類,,對某一問題的考證一定要有所得,獲得的結(jié)果一定能夠得到運用,。唉,!他的志向太宏大了。然而他與別人不隨便合流,,論辯事理時肯定對的否定錯的,,(即使)遇到權(quán)貴也不稍微屈從退讓,關(guān)鍵之處一定表明自己的想法,,因此也不肯輕易嘗試顯示自己所擁有的看法,,人們也很少能真正了解他。他的死,,現(xiàn)在眉山的蘇軾哭他,,認為他得到了他父親歐陽修的學(xué)問,與漢代蔡邕,、晉代的張華屬一樣的,。 他擔(dān)任殿中丞時,曹太后死了,,朝廷下詔書要求確定皇曾孫服制,。禮官陳襄拿不定主意不能解決,正要上朝,,召見他詢問相關(guān)制度,,他不慌不忙地回答,陳襄就上奏朝廷,,采用他的建議,。當(dāng)時朝廷正下達司天監(jiān)討論古代占問天象的書是否相同,將調(diào)和綜合為天文之書,長時間不能完成,,而陳襄正總管這件事情,,就推薦他負責(zé)修訂。他推求,、考證正確,、錯誤,采納,、舍棄,、比較、排序,,書寫成后,,朝廷下詔收藏于太史局中。 他擔(dān)任官職無論大小,,都不草率簡略,,創(chuàng)立的東西,后來的人不能更改,。他寫成的書有《古今系譜圖》《國朝二府年表》《年號錄》等,,沒寫完的書還有十多部。 他的夫人吳氏,,是過去的丞相吳充的女兒,被朝廷封為壽安縣君,。有一個兒子,,叫歐陽憲,擔(dān)任滑州韋城縣主簿,。有七個女兒,。元祐四年十一月甲子,他被安葬在鄭州新鄭縣旌賢鄉(xiāng)劉村他父親歐陽修的墓旁,,他的兒子歐陽憲來請求我為他父親寫此篇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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