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廣省,,元朝全稱為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明朝為湖廣布政使司,為元明清時期我國一級行政區(qū)之一,,元朝面積廣大,,明朝時期有所縮小,清朝分置為湖北,、湖南兩省。 湖廣行省來源于鄂州行省及潭州行省,。1274年,,元政府置荊湖等路行中書省,治所為鄂州,,稱為鄂州行省,,1277年,鄂州行省與潭州行省合并,治所長沙,,稱為湖廣行省,,1281年,遷省治到鄂州,,治所武昌,。 有的人認為湖廣行省與兩廣沒有關(guān)系,其實他是把湖廣行省與湖廣總督弄混了,。實際上元朝時期湖廣行省面積廣大,,大概包括湖北部分、湖南大部,、貴州大部,、廣西、海南全省及重慶,、廣東省一部,。明朝建立后,湖廣行省改為湖光布政使司,,為明朝十五個布政使司之一,,治所武昌。明朝沿襲了元朝的湖廣省,,盡管北部劃入了河南江北行省一部分(如現(xiàn)襄陽),,但其最南部雷州半島和海南劃給廣東,南部劃出為廣西省,,西部劃出為貴州省,,湖廣行省一分為四,面積大大縮小,。 清初沿襲了明朝的湖廣省建制,,但實際上滿清在清初僅僅控制了湖北地區(qū),其與南明在湖南地區(qū)處于相持階段,,到了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滿清基本控制了湖南,,但局勢還是非常混亂,。為了加強對湖南地區(qū)的統(tǒng)治,,清政府以洞庭湖為界,將湖廣省分為湖南,、湖北兩省,,湖廣省作為一個省級單位的歷史終結(jié)了。 盡管,,清政府將湖廣省分置為湖南,、湖北兩省,但其設(shè)置了湖廣總督統(tǒng)管兩省事務(wù),,整個清朝時期甚至民國時期,,湖南、湖北兩省的聯(lián)系還是非常的緊密,,甚至被視為一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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