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5粵聲6評 茂名發(fā)布昨日(11月4日)發(fā)消息稱,茂名市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服務中心本月6日將正式啟動了,廣大駕車外出遇到輕微交通事故,,采用快處快賠的方式處理,,既省事又省心,也不影響交通,。 什么是“快處快賠”,? '快處',并不是簡單地講警察要快速出警,,而主要是指發(fā)生事故后,,事故車輛要快速撤離現(xiàn)場,快速恢復交通,;'快賠',,就是保險公司快速理賠,可以最快的時間內把賠償款項打到你的賬上,??焖偬幚怼⒖焖倩謴徒煌?、高效理賠,,這是快處快賠的核心理念。 “快處快賠”服務中心地址和辦公電話: 茂名市油城四路54號大院(茂南區(qū)法院向西50米) 快處快賠”服務中心工作時間: 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重大節(jié)假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8:00 “快處快賠”適用的范圍: 茂名市區(qū)內發(fā)生的涉及雙方或多方車輛(不包括大車)損壞,,未造成人員傷亡,,雙方車輛財產損失大約40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事故,可以現(xiàn)場定損快速理賠,;雙方車輛均有第三者商業(yè)險的,,單方損失10000元以下,雙方損失總額20000元以下,,也可適用“快處快賠”,。 哪些交通事故不適用“快處快賠”? 1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2車輛未經檢驗合格的; 3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 4事故一方肇事逃逸的,; 5車輛無號牌或臨時號牌、或涉嫌假號牌的,; 6駕駛人無有效駕駛證或涉嫌持假證的,; 7涉嫌酒駕或毒駕的; 8涉嫌保險欺詐的,。 發(fā)生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 放置警示牌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先別急著拍照和打電話,應先在車后部豎立安全警示牌!確保不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畢竟安全是第一位,。 互看證件、留下聯(lián)系電話 發(fā)生輕微交通事故后,,雙方應該互看證件,,即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互留聯(lián)系電話,,如遇到證件不全的,,應該立即報警等待處理。 拍照取證 當事人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用手機,、相機等拍攝現(xiàn)場車輛前,、后全貌(能反映出事故車輛和路面標線)的照片2張,車輛左,、右兩側的照片2張,,近距離拍攝車輛碰撞接觸位置的照片1張,一共5張照片就已經足夠了,。 雙方撤離現(xiàn)場后,,一方故意不按約定前往“快處快賠”服務中心辦理理賠,,故意逃避怎么辦,? 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撤離現(xiàn)場后,一方為逃避事故責任而故意不前往“快處快賠”服務中心辦理理賠,,或提供的信息為虛假信息的,,按交通肇事逃逸處理。 應撤不撤,,造成交通擁堵的將面臨交警處罰: 各方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成因、責任意見一致的,,并符合“快處快賠”辦理條件的,,應盡快撤離現(xiàn)場,前往“快處快賠”中心辦理理賠,。各方意見不一致的,,應當立即報警,按照接警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置,。對于應撤不撤,,造成交通擁堵的,交警部門將予以處罰,。 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3款,、《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13條第3款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當自行撤離現(xiàn)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罰200元。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1條第1款第6項,、第2款規(guī)定,,發(fā)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即行撤離事故現(xiàn)場而未撤離,,導致發(fā)生嚴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可采取扣留駕駛證的強制措施,罰款1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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