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宗紹統(tǒng)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 淳熙十六年(金 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 春,,正月,,癸巳,金主殂于福安殿,,年六十七,。 金主在位二十八載,南北講好,,與民休息,,躬節(jié)儉,崇孝弟,,信賞罰,,重農(nóng)桑,群臣奉職,,上下相守,,家給人足,倉廩有馀,,刑部斷罪,,多不逾二十人,國中號稱“小堯舜”,。 皇太孫璟,,承遺詔即皇帝位。 丙申,,知樞密院事 黃洽罷,,知隆興府。 己亥,,以周必大,、留正為左、右丞相,,王藺參知政事,, 葛邲同知樞密院, 參知政事 蕭燧兼權知樞密院,。未幾,,燧奉祠。 先是命廣西經(jīng)略應孟明等究實鹽法利害,,至是孟明奏鹽鈔抑勒民戶,,流毒一方,欲得復舊以解愁怨,。帝曰:“初議行此事,,先差胡廷直去,商度非不詳密,,只是符同 詹儀之之說,。今為所誤,鹽法可依舊,?!边\判朱曦顏奏:“廣西鹽名曰‘客鈔’,元無客也,。自 乾道間變法,,富商失業(yè),無復客商矣,。今鈔以客為名,,乃強稅戶之家,使之承認,,至于破家而止,。”壬寅,,詔:“詹儀之罔上害民,,責授安遠軍節(jié)度行軍司馬,袁州安置,?!?/p> 丙午,皇太后遷慈福宮,。春坊姜特立見 周必大,,問曰:“宮中人人知上元后舉行典禮,今悄然,,何也,?”必大謝曰:“此非外廷所敢與聞?!?特立不悅而退,。 辛亥,帝諭 周必大等曰:“朕年來稍覺倦勤,,欲旬日間禪位于皇太子,,退就休養(yǎng),以畢高宗三年之制,。有合施行事,,卿等可理會進呈。”因令必大,、 留正進呈詔草,。 丁巳,金參知政事崇浩罷,。 戊午,,金名 皇太后宮曰仁壽,尋改隆興,。 蠲 紹興府和買絹四萬匹之半,。 己未,更德壽宮為重華宮,。 二月,,辛酉朔,日有食之,。 蔡戢除尚書左司員外郎,。帝勤庶政,遜位前一日,,猶自除吏也,。 壬戌,帝吉服,,御紫宸殿,,宣詔曰:“爰自宅憂以來,勉親聽斷,,不得日奉先帝之幾筵,,躬行圣母之定省?;侍尤市⒙斦?,久司匕鬯,軍國之務,,歷試參決,,宜付大寶,撫綏萬邦,,俾予一人獲遂事親之心,,永膺天下之養(yǎng)?;侍涌杉椿实畚?,朕稱 太上皇,移居重華宮,?!毙t訖,,百官赴殿庭立班,皇太子即皇帝位,,側立不坐,,如紹興三十二年之禮,百官稱賀畢,,三省,、 樞密院奏事,退,,放仗。 帝反喪服,,御后殿,,新皇帝侍立,尋登輦,,同詣重華宮,。新皇帝還內(nèi),上 尊號曰至尊壽皇圣帝,,皇后曰壽成皇后,。 癸亥,金主始聽政,,追尊其考宣孝太子為皇帝,,廟號顯宗,尊母妃圖克坦氏為 皇太后,。 甲子,,帝朝重華宮,大赦,。 乙丑,,金敕:“ 登聞鼓院,所以達冤枉,,舊嘗鎖戶,,其令開之?!?/p> 丙寅,,以合門舍人譙熙載、 姜特立并知合門事,,帝東宮舊臣也,。 辛未,尊 皇太后曰壽圣皇太后,。 壬申,,詔內(nèi)外臣僚 陳時政闕失,,四方獻歌頌者勿受。 遣羅點等使金告即位,。 乙亥,,遣諸葛瑞等使金吊祭。 乙卯,,詔:“官吏贓罪顯著者,,重罰無貸?!?/p> 辛巳,,以生日為重明節(jié)。 乙酉,,金詔:“有司稽考典故,,許引用宋事?!?/p> 己丑,,詔編《壽皇圣政》。 庚寅,,詔中書舍人羅點具可為臺諫者,,點以葉適、 吳鑒,、 孫逢吉,、張體仁、馮震武,、 鄭湜,、 劉崇之、沈清臣八人上之,。時帝意欲罷 周必大,,而點所薦,皆意向與必大類者,,由是不果用,。 詔 職事官日輪對。秘書郎兼權吏部郎官鄭湜首言:“三代以還,,本朝家法最正,,一曰事親,二曰齊家,,三曰教子,,此家法之大經(jīng)也。自昔帝王,,雖有天下之富,,而不及以天下養(yǎng)其親,。惟高宗享天下之養(yǎng),壽皇躬天子之孝,,二十有七年,,人無間言。陛下率而行之,,當如壽皇,,然后無愧也。本朝歷世以來,,未嘗有不賢之后,,蓋祖宗家法最嚴,子孫持守最謹,。后家待遇有節(jié),,故無恩寵盈溢之過;妃嬪進御有序,,故無忌嫉專恣之行;宮禁不與外事,,故無斜封請謁之私,。此三者,漢,、唐所不及也,。皇子岐嶷之性,,過人遠甚,。然講讀之官,進見有時,,志意不通,,休沐之日,或至多于講讀,,曾不若左右前后之人與王親狎,,朝夕無間,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之物也。愿陛下盡事親之道以全帝王之大孝,,嚴家法之義以正內(nèi)治之 紀綱,,明教子之方以壽萬世之基本?!庇衷唬骸案`聞道路之言,,頗謂宮中燕飲頻仍,,費用倍加,便嬖使令,,往往親昵,,中外章奏,付出稽緩,。愿陛下奮發(fā)乾剛,,一洗舊習,省燕飲,,節(jié)用度,,親正人,勤省覽,?!?/p> 是月,壽皇詔立帝 元妃李氏為 皇后,。 后性妒悍,,壽皇屢訓敕,令以 皇太后為法,。不然,,行當廢汝。后疑其說出于太后,,憾之,。 三月,丙申,,遣 沈揆等使金賀即位,。 己亥,進封平陽郡王擴為嘉王,,李后所生也,。 己酉,金以生日為天壽節(jié),。 甲寅,,以 史浩為太師。 戊子,,金遣 張萬公等來致遺留物,。 己未,廢拾遺,、補闕官,,改 薛叔似為 將作監(jiān),許及之為軍器監(jiān),。御史中丞謝諤論其不可廢,,不聽,。自是近臣罕進言者。 夏,,四月,,丙寅,有事于太廟,。 癸酉,,改封皇侄嘉國公抦為 許國公。 乙酉,,金葬光天興運文德武功圣明仁孝皇帝于興陵,,廟號世宗。 戊寅,,以兵部侍郎何澹為右諫議大夫,。 丙戌,有事于景靈宮,。 五月,,甲午,以 王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丙申,,左丞相 周必大罷。 初,,何澹與必大厚,為司業(yè),,久不遷,, 留正奏遷為祭酒,澹由是憾必大而德正,,及為諫議大夫,,首上疏攻之。必大再疏求去,,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尋以舊官為醴泉觀使。 常德府,、辰,、沅、靖州大水,,入其郛,。 初開講筵,侍講尤袤言天下萬事失于初,,則后不可救,,《書》曰:“慎厥終,,惟其始”,又舉唐太宗不私秦府舊人為戒,。知合門事 姜特立,,疑其為己而發(fā),使言者目為 周必大之黨,,逐之,。 丙午,金以祔廟禮成,,大赦,。 戊申,以和議郡夫人黃氏為貴妃,。 知合門事 姜特立罷,。 特立與譙熙載并用事,恃恩無所忌憚,,時謂曾,、龍再出。 留正列其招權預政之罪,,請斥逐之,,帝意未決。會參知政事闕,, 特立謁正曰:“上以 丞相在位久,,欲遷左揆;葉,、張二尚書,,當擇一人執(zhí)政,未知孰先,?”正奏之,,帝大怒,遂奪職,,與外祠,。壽皇聞之曰:“ 留正真宰相也!”帝念 特立,,復除浙東馬步軍副總管,,賜錢二千緡為行裝。 戊午,,金河決曹州,。 閏月,庚申朔,詔內(nèi)侍陳源許任便居住,。 金主封兄珣為豐王,,琮為鄆王,環(huán)為瀛王,。從彝為沂王,,弟從憲為壽王,玠為溫王,。 壬戌,,以趙雄判 江陵府,封衛(wèi)國公,。雄疾甚,,旋改判資州。 癸酉,,詔:“季秋有事于明堂,,以高宗配?!?/p> 丙子,,金進封趙王永中為漢王,曹王永功為翼王,,豳王永成為吳王,,虞王永升為隨王,徐王永蹈為衛(wèi)王,,騰王永濟為潞王,,薛王 永德為沈王。 己卯,,階州大水,,入其郛。 壬午,,大理寺奏獄空。 六月,,己丑朔,,金有司言:“律科舉人止知讀律,不知教化之源,;必使通知《論語》,、《孟子》,涵養(yǎng)氣度,。請遇府會試,,委經(jīng)義試官出題別試,與本科通定去留,?!睆闹?。 庚寅,鎮(zhèn)江大水,,入其郛,。 辛卯,金修起居注完顏烏珠,、知 登聞檢院 孫鐸,,上書諫圍獵,金主納其言,。 金拾遺馬升上《儉德箴》,。 乙未,金初置提刑司,,分按九路,,并兼勸農(nóng)采訪事,屯田,、鎮(zhèn)防諸軍皆屬焉,。 秋,七月,,辛卯,,金減民地稅十之一,河東,、南,、北路十之二,下田十之三,。 丁卯,,金以太尉尚書令東平郡王圖克坦 克寧為太傅、金源郡王,。金主旋諭尚書省曰:“太傅年高,,每趨朝而又入省,恐不易,。自今 旬休外,,四日一居休,庶得調(diào)攝,,常事它相理問,,惟大事白之可也?!?/p> 庚辰,,詔恤刑。 辛巳,金詔京府,、 節(jié)鎮(zhèn),、防御州設學養(yǎng)士。 八月,,壬辰,,金左司諫郭安民上疏論三事,曰崇節(jié)儉,,去嗜欲,,廣學問。 甲午,,升恭州為 重慶府,。 丙申,減兩浙月樁等錢歲二十五萬五千緡,。 丁酉,,金主如 大房山;戊戌,,謁諸陵,;己亥,還都,。 觀文殿大學士王淮卒,。淮居臺諫,,論劾皆當,;為相,能盡心事上,,惟以唐仲友故,,擢陳賈為御史,鄭丙為吏部尚書,,協(xié)力攻朱熹,,啟后來偽學之禁,大喪生平,。 甲辰,,金參知政事劉瑋,出知 濟南府,。 九月,癸亥,,減紹興和買絹歲額四萬七千馀匹,。 乙丑,戒執(zhí)政、 侍從,、臺諫,,毋移書薦舉、請托,。 丁卯,,金禁強族大姓不得與所屬官吏交往。 丙子,,金主獵于近郊,。戊寅, 監(jiān)察御史焦旭劾太傅克寧,、 右丞相襄不應請車駕田獵,。金主曰:“此小事,不須治之,?!?/p> 乙酉,金主如 大房山,;冬,,十月,丁亥朔,,謁諸陵,;己丑,還都,。 辛卯,,金主謂宰臣曰:“翰林闕人?!逼秸抡聫埲炅卦唬骸?鳳翔治中郝俁可也,。”汝霖諫田獵,,金主曰:“如卿能每事如此,,朕復何憂!然時異世殊,,得中為當,。” 丙申,,金主冬獵,;癸丑,還都,。 甲寅,,大閱,。 十一月,庚午,,詔改明年為 紹熙元年,。 乙亥,金命參知政事伊喇履提控刊修《遼史》,。 詔:“陳源毋得輒入國門,。” 丁丑,,減江,、浙月樁錢額十六萬千馀緡。 金御史臺言:“故事,,臺官不得與人相見,,蓋為親王、宰執(zhí),、形勢之家,,恐有私徇;然無以訪知民間利病,,官吏善惡,。”詔:“自今許與四品以下官相見,,三品以上如故,。” 辛巳,,金詔有司:“今后諸處或有饑饉,,令總管、節(jié)度使及提刑司先行賑貸,,然后言上,。” 改朱熹知漳州,。 熹至部,,奏陳屬縣無名之賦七百萬,減經(jīng)總制錢四百萬,。又以俗未知禮,,采古喪葬嫁娶之儀,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說,,以教其子弟。 漳俗崇信釋氏,,男女聚僧舍為傳經(jīng)會,,女不嫁者為庵以居,,熹悉禁之。 十二月,,特詔知隆興府黃洽言事。 洽奏用人之道,,屢乞歸田,,尋命提舉洞霄宮。方未得請也,,人勸之治第,,洽曰:“吾書生,蒙拔擢至此,,未有以報國,,而先營私乎!使吾一旦罪去,,猶有先人敝廬可庇風雨,,夫復何憂!” 戊戌,,金賑寧化,、保德、嵐州饑,。 壬子,,金主諭臺臣曰:“提刑司所舉劾多小過,行則失大體,,不行則恐有所沮,。其以此意諭之?!?/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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