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斯德哥爾摩”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是劫持案件過程中人質產(chǎn)生的一種心理現(xiàn)象,,其是一種特殊情境下的心理反映,在職務犯罪訊問中營造有效的氛圍,,恰當運用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對職務犯罪的訊問將起到很大促進作用。本文就是在此觀念下,,就職務犯罪訊問中該心理學現(xiàn)象的運用進行討論,。 關鍵詞:職務犯罪;斯德哥爾摩,;心理,;訊問 職務犯罪訊問中對犯罪嫌疑人心理狀態(tài)的把握和控制,能夠對案件的偵破起到?jīng)Q定性的作用,,有效的應用心理學的理論來判定和處理案件,,能夠幫助打破辦理案件中的僵局,。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作為一種心理學的現(xiàn)象,表現(xiàn)為可以促成某種特殊心理狀態(tài)的形成,,并表現(xiàn)出特殊的認同心理,。通過偵查人員對該行為的強化,充分應用偵查中的力量對比關系,,使犯罪嫌疑人處于特定的情境之下,,可以營造出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進而突出訊問的效果,。 一,、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的由來和本質1.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的由來 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是心理學上的概念,也被稱為人質情結或人質綜合癥,。1973年8月23日,,兩名罪犯在搶劫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一家銀行時挾持了4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數(shù)天之后,,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事件發(fā)生后幾個月,這4名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并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他們都表示不痛恨這些綁匪,,對這些綁匪沒有傷害他們,,并照顧他們表示感激,反而對警察采取敵對態(tài)度,。這兩名綁匪劫持人質達6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被挾持銀行職員的生命,但有時也表現(xiàn)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變化下,,這4名人質拒絕政府對他們的營救。這就是“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的由來,。而且這種心理現(xiàn)象存在于各種不同領域的社會活動,。 2.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產(chǎn)生的本質 對于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產(chǎn)生的原因,是因為存在特殊緊迫的加害行為,,在嚴重的侵害下才會發(fā)生,。心理學家對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的解釋是:人質會對劫持者產(chǎn)生一種心理上的依賴感。他們被控制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讓他們活下來,,他們就不勝感激。他們把劫持者的前途當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視為自己的安危,。這種現(xiàn)象就表現(xiàn)為當存在暴力威脅,、權力失衡、高度緊張等情況時,,為了基本的生存極度依賴掌握者的時候,,任何人都可能會發(fā)生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而這些特征其實本質上都來源于“不平等的力量對比關系”,。 二,、職務犯罪訊問中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的應用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對口供依賴度較高,當前在法律授權不足,,技術手段和措施缺乏的情況下,訊問起的作用不言而喻,。同時犯罪嫌疑人自身權利保護意識,、反偵查意識越來越強,而對于偵查機關的限制則越來越嚴格,,這就要求偵查工作在立足現(xiàn)有法律的基礎上,,有效應用訊問心理學方面的技能,以提高案件的偵辦效率,。 1.訊問中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情境的營造和維系,,需要加強以下條件 (1)強化雙方力量對比失衡。職務犯罪的嫌疑人多為具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這類人往往比常人更為自信和高傲,。在訊問開始前,其大多認為本身資歷和地位均遠在訊問人員之上,,甚至對訊問人員有不屑和不滿的情緒,。如果不改變他對這種力量對比的錯誤認識,接下來的訊問工作就會很不順利,,甚至無法開展,。因此,偵查人員在與犯罪嫌疑人開始談話時,,要首先灌輸雙方的力量對比關系,,不斷強化雙方此時的身份區(qū)別。要讓犯罪嫌疑人暫時忘記自己在社會上的身份和地位,,例如稱呼時直呼其名而不加任何職務職位名詞,,使其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并明確訊問人員代表著國家和法律,,有國家強制力作保障,,會全力以赴追究任何危害國家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強調(diào)職務犯罪嫌疑人是損害國家集體利益的少數(shù)人,,是孤立無援的,,抗拒訊問就是雞蛋碰石頭,。改變其對力量對比的認識,并使其認同代表國家權力的訊問人員在力量上遠遠高于存在犯罪行為的自己,,僅憑一人之力是無法抗衡的,,并在不斷強化這種意識的過程中,自覺地放大差距,,不斷提高訊問人員的地位,,貶低自己的地位,這是使犯罪嫌疑人產(chǎn)生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的根本基礎,。 (2)適時適當?shù)娜诵曰P懷,。按照心理學的需求理論分析,職務犯罪嫌疑人對于尊重的需求與自由是相當?shù)?。特別是職務犯罪嫌疑人多數(shù)是國家干部,,為社會和人民也做出過一定貢獻,其在力量對比發(fā)生劇烈轉變的情況下,,對于訊問人員對其功績肯定的渴望會更為突出和強烈,。因此,訊問人員此時應該適時,、適當?shù)亟o予嫌疑人一些肯定,,包括對其配合態(tài)度的肯定、對其之前取得成績的肯定,。適時,,是指一定要在徹底轉變力量對比關系后,在其完全認同自己在力量上處于絕對弱勢,,并表現(xiàn)出軟弱和讓步以及情緒沮喪的情況,。適當,是指這種肯定要僅限于調(diào)動嫌疑人的情緒,,使其主動愿意和訊問人員交流,,如果過度地肯定,可能會造成力量對比差距的降低,,甚至鼓勵其重新目空一切,。此外,對于嫌疑人的家庭成員也可以進行簡單的提及,,以便建立訊問人員和嫌疑人之問溝通的情感渠道,。在嫌疑人處于“低級地位”的情況下,這些善意的行為,,會使嫌疑人認同訊問人員的品質進而認同訊問人員的工作和觀點,。 (3)信息給予限制。對于職務犯罪的嫌疑人要限制外界傳遞的信息量,。在進入訊問程序后,,犯罪嫌疑人所處的環(huán)境要相對固定,,以免環(huán)境的變動引起其心理上的波動。同時,,要減少與其他人員接觸,,對于不直接參加訊問的人員盡量避免見面,更不得與其有言語接觸,。除此之外,,為了更好地促成嫌疑人對訊問人員的信賴,可以由訊問人員故意間接透露一些案件的信息片段,。 (4)提出解決方法,。訊問中的犯罪嫌疑人會面臨“人質情境”,其在訊問過程中是會不斷地衡量坦白和抗拒之間的利弊,。訊問人員要設法改變嫌疑人的思想,,使犯罪嫌疑人相信如實供述可以讓當前懸殊的力量對比趨于平衡,以降低訊問緊張程度,。 2.職務犯罪偵查中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的把控 在偵查中,注意主動強化各種條件,,讓犯罪嫌疑人傾向于產(chǎn)生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由于該現(xiàn)象是一種心理狀態(tài)的改變,在經(jīng)歷過一段時間的訊問后,,其與之前的表現(xiàn)產(chǎn)生較大的變化,,基本可以確定已經(jīng)具備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產(chǎn)生的條件。偵查人員要留意把控,,以準確利用嫌疑人的此種心理狀態(tài),。 筆者在接觸的職務犯罪偵查訊問中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或多或少的都會出現(xiàn)斯德哥爾摩現(xiàn)象的心理狀態(tài),??梢姡M一步的掌握心理學知識,,并有意識的應用在職務犯罪偵查訊問中,,必將有力促進偵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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