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影視劇中,我們都能看到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存在,,但很多人一直困惑這兩者有什么關系,?布政使和按察使的設立又發(fā)生了怎么樣的變化。他們到底官居幾品,?主要職責是什么,?今天本文將簡單闡述,? 按察使 按察使最初的 按察使,原稱是“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為正三品,。權位次于布政使?!鞍床焓埂弊畛鯙樘瞥俾?。原為監(jiān)察性質的官職,類似于御史,,后逐漸偏向司法官,。由宋代提點刑獄演變而來。 明朝地方官員分為三司,,分別是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布政使管“民政”,,按察使管“刑名”,,都指揮使則管“一省軍務”。三司分別相當于現(xiàn)在的省長,、省法院院長,、省軍區(qū)司令。 清朝按察使職掌不變,;都指揮使已經(jīng)沒有設立必要,,被廢置不設。清代減去都指揮使司,,變成“二司”,。二司的長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稱藩臺,、臬臺,,同為省長。藩臺管行政財政,,臬臺管司法監(jiān)察郵驛,。 明朝官員 布政使明朝初年,沿用元朝制度,,在各地置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銷行中書省,以后陸續(xù)分為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全國府,、州、縣都屬其管轄,,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1人,,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 但是到宣德以后,,因軍事需要,,設立了總督、巡撫等官,,這是布政使的權利發(fā)生了變化,,總督,巡撫的權利開始壓制布政使,。(但此時總督與巡撫并非常設官員,,類似近代的中央特派員,只能算是一種差使,,所以也稱為“欽差大臣”,。編制屬于都察院,不在地方,,其本職為都御史或僉都御史,,正規(guī)的稱謂應是“以都御史某某巡撫浙江“) 清布政使
后來清朝入關巡撫與總督成為實在的封疆大吏之后,布政使為巡撫的僚屬,,略如近代的副省長和民政廳長,。布政使給巡撫的公文用“詳”,巡撫行文用“札飭”,,即純屬上下級的關系,。 清代自康熙初各省只置布政使一人,不分左右,。光緒十三年,,臺灣建行省,,增置福建臺灣布政使一人,駐臺北,。從前民間曾有“天下十三省”的諺語,,就是沿明代十三布政使司的舊稱,至清初又改為十八省,,后則增為二十二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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