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風信子 稿酬也叫稿費,是出版機構發(fā)表作品后給付作者的經濟報酬,。按照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稿酬是作者(著作權人)所享有的一項重要經濟權利,是對作者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物質補償,任何人都不能隨意剝奪。在不少西方國家,作家或記者都是高收入,、高自由度的的體面職業(yè),其從業(yè)者大都被劃入了“灰領”階層,推動西方文化繁榮發(fā)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正是讓人艷羨的高稿費,。然而在物價持續(xù)上漲、各行各業(yè)從業(yè)者所能獲得的勞動報酬都在不斷攀升之際,我國現(xiàn)行的稿酬支付標準——1999年公布施行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guī)定》,卻因形成于十多年前而致各項標準都過于低廉,且自始至終都未曾上調過,以致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作者都在抱怨說,靠稿酬已經很難養(yǎng)活自己了! 不過近日有消息稱,國家版權局正在就《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訂稿)》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擬將大幅提升文字作品的稿酬標準,。而在稿酬標準正式上調之前,國家版權局和國家發(fā)改委聯(lián)合公布的《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已自本月起正式施行,對教科書使用已發(fā)表作品支付報酬問題進行了規(guī)范,明確提出教科書選文將按“千字每年300元”的標準向作者付稿酬,。照此進度,以新的文字作品稿酬標準取代早已不臺時宜的稿酬舊標準的日子,眼看就將逶迤而來。 現(xiàn)行標準已飽受詬病 不少媒體都曾爆料稱,美國全國性報刊的稿酬標準為每個字75美分至2美元間,地方報刊的稿酬標準亦為每個字10美分左右,即《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時代雜志》這類報刊的稿酬標準為每千字750美元到2000美元,折合人民幣達每千字5000元至1.3萬元左右,且此類報刊多刊登動輒上萬字的長稿,因此很多美國記者都可以耗費很長時間去追蹤某個新聞事件,即便最終只有一篇稿件見報,所得稿酬也足以支撐全家人的生活;歐洲報刊的稿酬標準也一般都在每干字四五百歐元左右,約合四五千元人民幣,當?shù)刈骷一蛴浾咄l(fā)表一篇文字稿件即能實現(xiàn)上萬元人民幣的稿酬收入,所以很多歐洲自由撰稿人都每個月只做一個調查采訪,或每周只寫一篇專欄文章,所得稿酬即可滿足生活所需。 但在中國,近十余年來的稿酬標準卻一直都在令作家,、記者們叫苦不迭,。據(jù)公開資料顯示,《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等國家級報刊的稿酬標準,此前都僅為每千字100元人民幣;《中國文化報》,、《江南時報》、《民間傳奇故事》一類全國發(fā)行報刊,稿酬則為每千字50元;《淮海晚報》,、《南通日報》等不少地方性報刊的稿酬標準甚至低至每千字30元左右,。這還是針對原創(chuàng)類稿件或主要刊發(fā)原創(chuàng)作品的報刊而言的,對于文摘類稿件或主要刊發(fā)文摘稿的報刊來說,稿酬標準更是低得驚人,不少報刊都執(zhí)行每千字10元至50元的標準,部分報刊甚至還在執(zhí)行每千字3元至10元的標準,還有很多作者根本就收不到文摘類報刊的稿費,盡管他們的不少稿件均被此類報刊擅自“選用”了。 對于我國現(xiàn)行稿酬標準之低,以稿酬收入作為主要乃至唯一收入來源的作家,、記者們,但凡有機會時都在大倒苦水說:“過去作家寫三四本書后就能買一幢四合院,而現(xiàn)在作家寫一本書(所得稿費)大概只夠買一只馬桶,。”就連多次榮登《中國作家富豪榜》的暢銷書作家韓寒也曾撰文吐槽道:“作家大都兩年才能寫出一本書,如果一個作家光寫書,那他得不吃不喝地寫100年才夠在大城市的郊外買上一套兩居室住宅!”國內知名作家尚不能靠稿酬來買房安身,剛開始接觸寫作的普通作者就更慘了,他們沒日沒夜地辛苦寫作,好不容易才有望將部分作品變成鉛字,結果所獲稿酬卻不能和一般的“工薪族”相提并論,也難怪在作家圈子中流傳著“寫書不如出書,出書不如賣書”的說法,。 曾有媒體指出:“低稿酬制度是中國改革開放最后的盲區(qū)!”文章分析說,中國之所以設定低稿酬制度,是基于所有的撰稿人都有工資收入,稿酬僅是一種工資外收入(或叫“外快”),因此稿酬的上漲不僅大大地低于工資上漲的幅度,甚至僅為同一時期國民生產總值增長水平的1/20左右,。但事實上,現(xiàn)在的許多作家都不再是過去那種在作協(xié)領工資的“專業(yè)作家”,而是早就成了一種不屬于任何組織、沒分文工資可領、完全靠稿酬來養(yǎng)家糊口的“自由撰稿人”;很多報刊從本世紀初開始走上市場化道路后,記者也成了一個主要靠稿酬收入度日的群體,。置身于物價飛漲的當下,低稿酬制度難免越來越為人們所詬病,。 同樣飽受詬病的還有現(xiàn)行的稿酬高稅政策,它使我國本就極低的稿酬標準變得讓人更加難以接受。據(jù)悉,我國現(xiàn)行稿酬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標準是:起征點為800元,低于4000元的按14%繳稅,高于4000元的按11.2%繳稅,。這一繳稅標準從30年前就開始執(zhí)行了,近年來雖然個稅起征點已從800元逐步攀升到了3500元,可稿酬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卻從未上調,。并且稿酬個人所得稅是按作品件數(shù)計征的,不少作者耗費數(shù)月甚至一兩年方才完成一件作品,其平均每月的稅負定然遠高于個稅,且稿酬收入較高的暢銷書作者能享受到按相對偏低稅率納稅的“優(yōu)惠”,稿酬收入本就不多的“小作者”反倒得按更高稅率納稅,這樣的稅收政策也難免被一些作家視為“簡直是對作家群體的一種侮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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