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一個群體中的個體僅限于把他們每個人所共有的平常品質聚集在一起,,結果只能是平庸,,而不是像我們所說的那樣,創(chuàng)造出新的特征,。
古斯塔夫·勒龐 Gustave Le Bon 1841.05.07-1931.12.13,法國社會心理學家,、社會學家,,群體心理學的創(chuàng)始人,有“群體社會的馬基雅維里”之稱,。 群體共同擁有平庸的品質,正是這一事實,,解釋了他們?yōu)槭裁磸膩矶紝崿F(xiàn)不了需要很高智力的行動,。由一幫杰出之士、卻是不同行業(yè)的專門人才所作出的影響整體利益的決定,,不見得就比一幫笨蛋所采納的決定更高明,。事實上,如果共同做事,,他們只能以每個普通個體與生俱來的平庸資質,,去完成手頭的工作。在群體中積聚起來的,,只能是愚蠢,,而不是智慧。并不像人們常說的那樣,,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而是諸葛亮遠比三個臭皮匠更有智慧,如果我們把“三個臭皮匠”理解為群體的話,。 如果一個群體中的個體僅限于把他們每個人所共有的平常品質聚集在一起,,結果只能是平庸,而不是像我們所說的那樣,,創(chuàng)造出新的特征,。不同的原因決定了群體所特有的、而孤立的個體并不具備的這些特征的外在表現(xiàn)。 第一個原因,,組成群體的個人,,僅僅從數(shù)量上考慮,感覺到了一種不可戰(zhàn)勝的力量,,這種感覺讓他屈從于自己的某些本能,,而當他獨自一人的時候,他不得不克制這些本能,。他忍不住產(chǎn)生這樣的考量:由于群體是匿名的,,因而無需承擔責任,于是,,一直約束著個人的那種責任感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第二個原因,是傳染,,它也對群體特征的外在表現(xiàn)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同時也決定著它們所呈現(xiàn)出的趨勢。傳染是一種很容易證實其存在,、但不容易解釋的現(xiàn)象,。必須把它歸類到我們稍后將要研究的催眠術所導致的那些現(xiàn)象當中。在一個群體中,,每一種情緒和行為都具有傳染性,,其傳染性到了這樣一種程度,以至于個體心甘情愿地為集體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這是一種與人的天性背道而馳的傾向,,除非他成為一個群體的組成部分,否則的話,,一個人幾乎不可能做到這一點,。 決定群體特征的第三個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原因,,這些特征有時候與孤立的個體所表現(xiàn)出來的特征截然相反,。我這里指的是暗示,而且,,這種暗示只不過是上面提到的那種傳染的影響而已,。 要理解這一現(xiàn)象,就必須記住最近的一些心理學發(fā)現(xiàn),。我們今天知道,,通過各種不同的過程,一個人可以被帶入這樣一種情境中,,以至于完全喪失了自己的自覺人格,,服從于那個使其喪失自覺人格的操縱者的一切暗示,,做出與其性格和習慣大相徑庭的舉動。最細致的觀察似乎證明了,,一個人如果在一定的時間內浸淫于一個行動的群體中,,他很快就會發(fā)現(xiàn),要么是由于群體發(fā)揮的催眠影響,,要么是源于我們一無所知的某個其他原因,自己處于一種特殊的狀態(tài)中,,類似于被催眠者發(fā)現(xiàn)自己落入催眠師之手時所處的那種癡迷狀態(tài),。被催眠者的大腦活動被麻痹了,成為其所有無意識的腦髓活動的奴隸,,催眠師隨心所欲地控制著這些活動,。自覺人格徹底消失,失去了意志和辨別能力,。所有感覺和思想都集中于催眠師所決定的方向,。 組成一個心理群體的個體,大抵也處于這種狀態(tài),。他對自己的行為不再有意識,。就他的情況而言,正像被催眠者的情況一樣,,在某些能力被毀掉的同時,,另一些能力可能得到極大的提升。在暗示的影響下,,他會以不可抗拒的沖動,,去實現(xiàn)某些行為。這種沖動,,在群體中比在受催眠者的身上更加不可抗拒,,其原因在于下面這個事實:這種暗示對群體中的所有個體都是一樣的,因此通過互相作用而使它的力量大增,。群體中可能有一些個人,,他們的人格力量強大到足以抵制這種暗示,但人數(shù)太少,,不足以力挽狂瀾,。他們充其量只能試著通過其他的暗示來轉移人們的注意力。例如,,正是以這種方式,,一個愉快的表情,一個被及時喚起的形象,,偶爾阻止了群體最血腥的暴行,。 于是,,我們看到,自覺人格消失了,,無意識人格占據(jù)了主導地位,,情感和觀念通過暗示和傳染而轉到了同一個方向,立即把受到暗示的觀念轉變?yōu)樾袆?。我們看到的這些,,都是組成群體的個體身上的主要特征。他不再是他自己,,而成了一個不再受自我意志引導的機器人,。 此外,僅僅因為他成了一個組織化群體的組成部分這一事實,,一個人便在文明的階梯上下降了好幾檔,。獨自一人時,他可能是個很有教養(yǎng)的個體,;而在群體中,,他是個野蠻人——換言之,就是一個根據(jù)本能行動的動物,。他身不由己,,兇暴、殘忍,、擁有原始生命的激情和英雄主義,,并因為下面的原因而更像原始人:他容易被言辭和形象所打動,而這些東西原本對群體中每個孤立的個體完全不起作用,;他容易被人誘使,,做出與他顯而易見的利益和眾所周知的習慣截然相反的行為。群體中的個體,,不過是滄海一粟,,隨波逐流。 正是由于這些原因,,人們總是看到,,陪審團做出了每個個體陪審員所不贊成的裁決,國會采納了每個議員個人所不同意的法律和措施,。分開來看,,法國國民議會中的人都是些本性平和的開明公民;但聯(lián)合在一個群體中,,他們便毫不猶豫地支持最野蠻的提議,,把明顯無辜的人送上斷頭臺,并且違背他們自己的利益,,放棄他們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自相殘殺,。 群體中的個人不僅在行為上與自己有著本質的不同。甚至在完全喪失獨立之前,,他的觀念和情感就已經(jīng)經(jīng)歷了一次轉變,,這一轉變是如此深刻,以至于讓守財奴變成了敗家子,,讓懷疑論者變成了宗教信徒,,讓老實人變成了罪犯,讓膽小鬼變成了英雄,。在1789年8月4日那個著名的夜晚,,貴族們在狂熱的時刻投票放棄他們所有的特權,任何一個貴族單獨考量時肯定不會同意這樣做,。 從上面的討論可以得出結論:群體在智力上總是劣于孤立的個體,但從情感以及這些情感所激發(fā)的行為的觀點看,,根據(jù)環(huán)境的不同,,群體有可能比個體更好,也可能更糟,。一切取決于群體所接受的暗示的性質,。那些僅僅從犯罪的觀點來研究群體的作者,他們完全誤解的正是這一點,。毫無疑問,,一個群體經(jīng)常是犯罪的群體,但也經(jīng)常是英雄的群體,。正是群體,,而非孤立的個體,可能為了獲得信條或觀念的勝利而慷慨赴死,,為了光榮和名譽而赴湯蹈火,,并導致人們,就像十字軍東征時代那樣,,在幾乎沒有糧草和武器的情況下,,從異教徒的手里拯救基督的墓地,或者像1793年那樣保衛(wèi)自己的祖國,。如果人民只會以冷血的方式實施偉大的行為,,那么,世界史上就不會留下多少關于他們的記錄,。 |
|
來自: 茂林之家 > 《哲學/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