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記者從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獲悉,,為貫徹落實“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的改革部署,,進一步完善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合理配置司法資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有關部門反復溝通,,在總結刑事司法實踐經(jīng)驗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經(jīng)驗的基礎 上,,就試點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進行了充分研究論證,形成了《關于授權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 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擬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沈陽、大連,、南京,、杭州、 福州,、廈門,、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西安18地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試點工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人民檢 察院量刑建議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試點期限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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