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shù)當事人,,在找代理律師時,總喜歡問:“我這官司你一定能打贏嗎?”“能保證被抓的人放出來嗎?如果律師不能做出肯定的回答,,他們就會大失所望,、甚至失去對律師的信任。
還有很多當事人認為,,花錢請律師就是為了打贏官司,。官司輸了,那就證明律師沒有起到任何作用,,所以會質疑——打不贏官司為什么還要收取律師費呢,? 沒有哪個當事人愿意在付出一大筆律師費后,,還對自己的案子勝負一點把握也沒有,,因此當事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心存這樣的質疑也是情理之中。其實,,“包贏律師”并不是打官司的靈丹妙藥,,輸了官司也不能說明律師沒有起到作用。為什么是這樣,?看看律師是如何解釋的——
包贏的律師是違法的,!
孫杰律師——江蘇岸慶律師事務所 《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律師承辦業(yè)務,應當告知委托人該委托事項辦理可能出現(xiàn)的法律風險,,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對辦理結果向委托人作出不當承諾”,。所以,隨意做出“包贏”承諾的行為是違法的,。
李代均律師——四川言品言律師事務所 律師和醫(yī)生看病有很多相似之處,,就像醫(yī)生不會對病人做出一定能治好病的承諾,而且,,有職業(yè)操守的醫(yī)生不會向患者“打包票”,。醫(yī)生對于病癥的治療結果,一般都持保守意見,,甚至在手術前讓患者確認“風險告知書”來提示風險,。所以,“包贏”的承諾有悖律師法和律師職業(yè)道德,。
“贏”是一個難以界定的概念,!
輸贏是一個籠統(tǒng)的概念,或者說是一個不清晰的界定,。贏多少算贏,,輸多少算輸?什么時候贏是贏,,什么時候輸是輸,?現(xiàn)實生活中,有很多案子是需要兼顧各方利益的,,在律師看來,,勝訴意味著所代理的一方當事人利益訴求被法院予以最大化支持,。 孫杰律師——江蘇岸慶律師事務所 當事人對案件的具體要求是什么,這也是案件能否取得良好結果的一個重要考量因素,。有的案子對勝訴和敗訴的理解是不一樣的,。即便是敗訴案件,在當事人眼里也是勝訴,。如果當事人一定要保證怎么樣怎么樣贏,,那律師肯定需要跟他講明。
案件的結果,,律師說了不算,!
白治國律師——河南京港律師事務所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jù)。 一個案子因為很多因素結果會有不同,。 很多當事人委托律師都是認為自己是有理的一方,,堅信自己不會輸,可是法庭看得還是證據(jù),。為什么很多當事人以為自己有理卻輸了官司呢,?多半是因為證據(jù)的效力不夠,舉證不能導致敗訴的后果,。
鄭艷俊律師——湖北普濟律師事務所 影響一個案件的因素有很多,,除了證據(jù)以外,訴訟的結果還受很多因素的影響,,如證據(jù)情況,、法官傾向性、審委會意見,、訴訟策略,、律師的專業(yè)水平、國家政策,、權力干預等因素,。因此,案件的輸贏,,均不能片面判斷,。
張樂中律師——山西科貝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 對于訴訟結果,律師只是這里面的一個因素,,并不一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因為律師不掌握最后訴訟的裁決權利。律師的工作就是根據(jù)法律將可以維護你權利的所有內容反映出來,,提供一個裁決的法律意見,,讓訴訟的結果受這種意見的影響,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包贏的律師是在為自己考慮,, 不包贏的律師是在為當事人考慮,!
現(xiàn)實中有的當事人也想找”包贏律師”,也有一些律師為了得到案子收取律師費,,往往在案情還不明朗的情況下就輕易作判斷,,拍著胸脯許下“包搞定”、“包放人”,、“包輕判”的諾言,。殊不知,這些“包贏律師”有可能事與愿違,,令當事人希望越多,,失望也越大。 鄧健律師——江蘇恒強律師事務所 在當事人找律師的這個階段,,律師是不可以給當事人做包贏的承諾的,,做這個承諾也是不靠譜的,。一個案件在當事人的單方面闡述的過程中,,并沒有經過法院的審理,并沒有看到對方的證據(jù),,不了解對方的答辯,,是不好做這方面的承諾的。相反,,律師在這個階段應該充分揭示這個案件所處的風險,。
你需要的是好律師, 而不是隨意包贏律師,!
張建新律師——四川衡平律師事務所 如果一個律師輕易的跟當事人承諾一定能贏的話,,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律師。因為一個案件能不能贏的關鍵是法律事實,,是否有證據(jù)能證明,,還有辦案人員的素質、律師的能力各方面的因素決定的,,而不是一句口頭的承諾,。這種律師最好不要相信。
李代均律師——四川言品言律師事務所 律師和律師之間掌握的法條是差不多的,,但是因為律師和律師的不同,,就可能對案件產生不同的影響。什么是好律師,? 第一,,對客觀事實特別是細小環(huán)節(jié)的掌握; 第二,對客觀事實中最焦點問題的分析,; 第三,,法院的起訴過程中的據(jù)理力爭。
張樂中律師——山西科貝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 一個好的律師能反映訴訟所涉及到的全面情況,,能夠引導當事人趨利避害,,能夠讓有利的因素發(fā)揮最大的效用,能夠減少不利因素的影響,。這樣就能有更多的機會爭取希望得到的結果,。
當被問及“能不能包贏”時, 好律師們都是這樣說的:
張建新律師——四川衡平律師事務所 我會如實的告訴當事人,,你這個案子的事實我也不清楚,、具體證據(jù)有哪些我也不知道、法庭上發(fā)生什么情況我也不清楚,,所以我不知道你這個案件能不能贏,。 更多的時候我會給當事人分析案件的事實,哪些是有利的,,哪些是不利的,,讓當事人自己心里有數(shù),把這些事情說明白以后,,他就能真正的了解律師已經真正清楚了案件的事實,,讓他感覺到你是在為維護他的合法權益在辦事。所以,,真正理性的當事人會接受為他著想的律師,。
李云東律師——吉林紫荊花律師事務所 遇到這樣的當事人要求做出包贏承諾的時候,我會明確的回答他:我不能做出勝敗的承諾,,因為這不是我審理,,也不是律師能夠左右的,律師只能根據(jù)你提供的證據(jù),,積極的為你維權去主張你的訴訟請求,,最終案件是否能贏,還要看法院調在查取證這個階段,,證據(jù)情況結合法律規(guī)定作出客觀的評價,,現(xiàn)在律師所做的任何承諾,不能代表法院的判決結果,。
所以,,決定聘請一個律師,不是要問輸贏,,也不是看律師的承諾,,而是要看律師的專業(yè)能力,、敬業(yè)精神、誠實認真的態(tài)度,。正如英國著名律師巴倫·布拉姆Τ爾所說:“一個聰明的當事人,,他會理智地對他的律師說:‘我是要您替我辯護,而不是要您給我作出判決,。我知道,,怎么判決,那是審判官們的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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