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要攢錢買房,,等我買了房,、車以后再買保險”“剛買了車,現在沒閑錢,,等過段時間再談保險的事”“我也想買,,但目前資金不是很允許”......這些是不是很耳熟?現代社會,,很多人都有買房,、買車的預算,可一到保險這,,都成了鐵公雞,一毛不拔,。但今天,,我要告訴你的是:買房買車之前,千萬先買保險,!不然,,害的是你,,更是你的家人! 1,、1995年10月2日,,洛桑駕車由于車速過快,撞入停在路中正在修理的大卡車之中,,因傷勢太重,,迅即身亡,年僅27歲,。在洛桑定居北京后,,他將遠在西藏的父母接到了北京,剛開始是租房,,到后來條件稍好后又貸款買了房,,直至出事前,他的貸款才剛還幾年,。在洛桑出事后,,他的父母在承受痛失愛子的同時,還承受了被迫回鄉(xiāng)的痛苦,。因為洛桑出意外后,,房貸無法還了,兩位老人又沒有任何經濟來源,,銀行將房子收了回去,。 2、2008年,,家住天津的李先生在當地購買了一處商品房,,當時首付款20萬元,余下的60萬元從某銀行貸款,,貸款期限為20年,,同時李先生還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100萬的意外傷害保險,李先生的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保險期間發(fā)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保險公司負責償還銀行貸款的余額。 2011年,,李先生因交通事故去世,,留下年邁的父母、妻子和一個5歲的兒子,。因其父母多病,,沒有勞動能力,全家只靠李先生的妻子周女士一人微薄的工資來勉強維持生活,。李先生當年的購房貸款尚欠銀行50多萬元,,因李先生去世,,全家已無力償還銀行貸款。 在舉步維艱時,,周女士想起了丈夫生前曾今購買過保險,,她找出丈夫的保單并和保險公司迅速取得了聯系,在接到報案電話之后,,保險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快速調查,,經調查核實確認該案為保險責任范圍后,及時將50多萬元的賠付款送到放貸銀行,,替李先生償付了50多萬元的貸款,,同時將余款理賠給第二受益人周女士,該案收到客戶材料至賠付,,僅用了一周的時間,,周女士感嘆道:“就是這份保險救了全家老少的命”! 兩個案例,,有一個共同點:車禍離世,;有一個不同點:有保險的得以保全房產,保全一家老小,,沒保險的房子被收,,黯然離去,縱然逝者生前風光無限...... 轉自保險真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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